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國衛食品發〔2021〕34號)及《國家衛健委食品司關于進一步規范做好省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衛食品監便函〔2024〕122號)要求,現公開征集省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立項建議,具體要求如下:
一、立項條件
(一)符合《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國衛食品發〔2021〕34號)要求,主要為制定或修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提供科學依據。
(二)助力地方產業高質量發展,為食藥物質動議或地方食品產業創新發展提供科學支撐。
二、立項申報要求
(一)風險評估應當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管理信息、科學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為基礎。
(二)符合《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第九條、第十四條情形規定的,不列為省級風險評估項目。
(三)項目承擔單位應當為相關領域的技術機構、省內高校、科研機構等,具備扎實的前期科研基礎,熟悉國家有關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相關政策。
(四)項目負責人應當為項目承擔單位在職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員,熟悉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態度嚴謹,責任心強。
(五)項目承擔單位要接受省級評估委員會的技術指導、監督以及對結果審核。
三、立項申報程序與時限
(一)申請立項單位填寫《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項目建議書》(見附件),如有多個立項建議請分別填寫,建議書一式二份,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立項建議報送至吉林省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秘書處,征集立項建議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15日。
(三)紙質材料、電子文檔均需報送。
聯 系 人:張新剛
聯系電話:0431-87965738
電子郵箱:32919280@qq.com
郵寄地址:吉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
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景陽大路3145號
吉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