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政策紅利,東莞市商務局圍繞企業轉型升級、拓展市場、對外投資、電子商務發展、國際物流通道建設以及商貿創新發展等6個方面,梳理了國家、省、市系列政策舉措共計33項,全力以赴為東莞商務領域企業提供精準的政策服務,幫助企業應知盡知、應享盡享,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
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一、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我市新簽或增資的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支持。行業劃分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二)支持標準
1.對在東莞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已納入當年統計且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超過1000萬美元(含)的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超過3000萬美元(含)的增資項目、超過5000萬美元(含)的新項目,屬于制造業領域的,市財政按項目當年實際外資金額1.5%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屬于非制造業領域的,市財政按項目當年實際外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
2.對在東莞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1000萬(含)-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3000萬(含)-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市財政按項目當年實際外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1000萬元。
3.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東莞擴大生產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按以上標準予以支持。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經濟合作科,聯系電話:0769-21668396,0769-21668361;電子郵箱:dgboc_info@126.com。
二、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省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依法設立并登記注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臺資企業),不含金融業、房地產業企業。
(二)支持標準
1.外商投資企業投資獎勵。
對在東莞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5000萬美元及以上的,高技術制造業企業按不高于新增實際外資金額3%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制造業、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按不高于新增實際外資金額2%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行業企業按不高于新增實際外資金額1%的比例予以獎勵。
上述投資獎勵中,高技術制造業、其他制造業單個企業在當年度最高獎勵人民幣5000萬元,實施方案執行期內累計最高獎勵人民幣15000萬元;高技術服務業、其他行業單個企業在當年度最高獎勵人民幣2000萬元,實施方案執行期內累計最高獎勵人民幣8000萬元。
2.外資跨國公司總部獎勵。
對經我省認定的外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注冊地在東莞且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每家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在實施方案執行期內僅可申請一次總部獎勵。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經濟合作科,聯系電話:0769-21668396,0769-21668361;電子郵箱:dgboc_info@126.com。
三、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國家政策)
(一)支持對象
以一般貿易方式、邊境貿易方式進口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發布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6年版)》中的產品(不含舊品),或自非關聯企業引進列入《目錄》中的技術,進口總額不低于50萬美元。
支持標準
貼息本金。以符合規定條件的產品或技術的進口金額乘以人民幣匯率計算。申報項目匯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24年6月30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計算依據。
貼息率。按照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24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幣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算。
貼息金額。按照貼息本金乘以貼息率計算,每戶企業不超過6,000萬元人民幣。
以實際申報通知為準。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產業發展科,聯系電話:0769-22403717、0769-22817931;電子郵箱:chanyefazhanke2022@163.com。
四、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外貿方向)進口貼息項目(省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在市內注冊登記的企業(單位)以一般貿易、租賃貿易方式進口列入《廣東省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2019年版)》,可登錄廣東省商務廳網站查看)中的技術(不含自關聯企業引進的技術)和產品(不含舊品)給予進口貼息支持。進口產品及技術進口總額不低于10萬美元。
(二)支持標準
1.貼息本金。符合規定條件的產品或技術的進口金額乘以人民幣匯率計算。申請項目匯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24年6月30日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為計算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進口貨物報關單》或《付匯憑證》以非美元計價的,應將進口額折算成美元(金額折算率參照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2024年6月30日《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址:http://www.safe.gov.cn)。
2.貼息率。按照不超過3%計算并入庫。省商務廳將按照貼息事項年度資金總額及各地市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的資金需求情況,統一確定最終貼息率。
3.貼息金額。按照貼息本金乘以貼息率計算,每家企業(單位)不超過400萬元,對貼息金額低于5000元的企業(單位)不予安排貼息。
以實際申報通知為準。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產業發展科,聯系電話:0769-22403717、0769-22817931;電子郵箱:chanyefazhanke2022@163.com。
促進企業拓展市場
五、組團綜合展會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范圍內注冊登記,具有組織發動能力的商(協)會等單位,以及參加指定境外重點綜合展會及經貿活動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對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市商務局及其下屬單位自行組織或委托我市商(協)會組團參展的政策性強、組織難度大的展會項目,支持內容包括展位費、特裝布展費、人員差旅費、展品運輸費、組織費用等。其中,人員差旅費僅限于經濟艙機票、標準間住宿,每個單位支持不超過2名工作人員;支持標準不超過相關費用實際支出額的80%,對組織單位按照每個國際標準展位2000元予以組展支持,每個單位每個展會最高支持不超過2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聯系電話:0769-22806513、0769-22995396;電子郵箱:dgswjdwmyk@163.com。
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聯系電話:0769-22817270、0769-22819925;電子郵箱:fipc@dg.gov.cn。
六、支持境外參展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在東莞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組織發動能力的商(協)會等單位,以及參加指定境外展會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1.支持通過品牌展位開拓境外市場,對以特裝展位方式(面積18平方米及以上)參加廣東省商務廳公布認定的“粵貿全球”計劃線下展的東莞企業,按實際發生特裝布展費的5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每平方米1500元,每家企業同一展會最高支持總額不超過10萬元。
2.支持商協會組織企業出境參展,對經市商務局備案,自行組織不少于15家東莞企業參加廣東省商務廳公布認定的“粵貿全球”計劃線下展以及市商務局認定的線下展的商協會,對組織單位按照每家企業2000元予以組展獎勵,每個展會組展獎勵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20萬元;對由商協會統一承擔的展品往返物流費用的50%給予最高10萬元補貼。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聯系電話:0769-22806513、0769-22995396;電子郵箱:dgswjdwmyk@163.com。
七、境內專業展會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在東莞市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組織發動能力的商(協)會等單位,以及參加指定的境內重點展會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市商務局擬定支持東莞企業參展的《2024年粵貿全國東莞活動目錄》,對參加目錄內展覽會的企業,按照每個標準展位3000元的標準予以資助,每家企業每年度限申報兩個項目(按展會發生時間)且單個項目最高支持不超過5萬元;對經市商務局備案同意自行組織不少于10家我市企業參加上述展覽會的組織單位,按每個標準展位500元的標準予以組展獎勵,每個展會組展獎勵最高支持不超過2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商務交流科,聯系電話:0769-22817510、0769-23192971;電子郵箱:shangwujiaoliu@dg.gov.cn。
八、境內重點綜合展會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在東莞市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組織發動能力的商(協)會等單位,以及參加指定的境內重點綜合展會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支持。
(二)支持標準
1.對組團單位支持標準:對國家、省、市要求參加的政策性強、組織難度大的綜合展,由市商務局及其下屬單位委托組團且組織3家及以上企業參展的我市商(協)會,對其人員差旅費支持僅限于經濟艙機票、高鐵二等座車票、標準間住宿,每個單位支持不超過2名工作人員,支持標準不超過相關費用實際支出額的80%;按照每個標準展位500元予以組展獎勵,每個單位每個展會最高支持不超過15萬元。
2.對參展單位支持標準:由市商務局及其下屬單位自行組織或委托我市商(協)會組團參加的政策性強、組織難度大的綜合展,對參展單位在展位費、特裝布展費、人員差旅費、展品運輸費等方面進行支持。其中人員差旅費僅限于經濟艙機票、高鐵二等座車票、標準間住宿,每個單位支持不超過2名工作人員;支持標準不超過相關費用實際支出額的80%,每個單位每個展會最高支持不超過15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商務交流科,聯系電話:0769-22817510、0769-23192971;電子郵箱:shangwujiaoliu@dg.gov.cn。
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聯系電話:0769-22817270;電子郵箱:fipc@dg.gov.cn。
九、市內重點展會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在東莞市依法注冊成立,參加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由地方財政資助舉辦的市內展會的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支持。
(二)支持標準
按參展企業實際發生特裝布展費不超過50%給予支持,最高支持每平方米600元,每家企業每個展會最高支持不超過1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聯系電話:0769-22817270;電子郵箱:fipc@dg.gov.cn。
十、國內重點區域合作經貿活動(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在東莞市依法注冊成立,參加指定的國內重點區域合作經貿活動的商(協)會及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支持。
(二)支持標準
對市商務局及其下屬單位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組織赴(包括但不限于)粵東西北、新疆、西藏、黑龍江、貴州、江西及香港、澳門等地區開展區域合作經貿活動的東莞商(協)會和企業,按照差旅費(包括:經濟艙機票、高鐵二等座車票等交通費用、標準間住宿)50%給予支持,每次活動每個單位支持不超過2名工作人員,每次活動每個單位支持不超過2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商務交流科,聯系電話:0769-22817510、0769-23192971;電子郵箱:shangwujiaoliu@dg.gov.cn。
十一、新品發布會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在東莞市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組織發動能力的商(協)會等單位。
(二)支持標準
市商務局擬定支持我市商協會在《粵貿全國東莞活動目錄》內的展會上舉辦新品發布會,對場地租金、場地布置費用(發布會整體場地裝修費)按實際發生額給予支持,每家商協會每場新品發布會最高支持不超過15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商務交流科,聯系電話:0769-22817510、0769-23192971;電子郵箱:shangwujiaoliu@dg.gov。
十二、設立境內展銷中心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經市商務局備案,在境內(廣東省外)設立“東莞制造”品牌展銷平臺的東莞行業協會(商會)、進出口代理商、商貿集團、企業和機構。并符合以下條件:
1.境內展銷中心已辦理展銷平臺工商注冊登記手續;
2.與不少于50家在東莞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簽署服務合同,展示不少于50家東莞企業產品;
3.實際展銷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
(二)支持標準
1.對展廳首年場地租金按實際發生金額的50%給予支持,每平方米最高支持35元/月,全年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租金支持自批復當月起計算)。
2.對展廳整體形象裝修費按實際發生金額的50%給予一次性支持,每平方米最高支持1000元,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裝修發生期最早追溯至批復年份的上一年度)。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商務交流科,聯系電話:0769-23192972、0769-23192971;電子郵箱:shangwujiaoliu@dg.gov.cn。
十三、鼓勵市內招展辦展(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依法注冊成立,在東莞市內組織舉辦會展活動的會展企業,或服務于會展業的商(協)會和社會團體。
(二)支持標準
1.支持舉辦重點展會,對經市商務局備案,在我市專業展館舉辦展覽面積1萬平方米或以上、展期在3天或以上的展會,對舉辦單位按場館租金實際發生費用給予支持,每天3元/平方米,最多支持5天,每個展會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2.支持新辦或引進展會,對經市商務局備案,在我市專業展館新辦或引進展覽面積1萬平方米或以上、展期在3天及以上的各類專業展會,給予20萬元支持,其中獲得國際展覽業協會(UFI)認證或由國家行業協會主辦的支持標準提高至30萬元;展覽面積每增加5000平方米的,給予10萬元支持。每個展會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3.支持舉辦鎮街(園區)特色展會,對經市商務局備案,在我市非專業展館舉辦、展覽面積大于或等于2萬平方米、展期在3天及以上的展會,對舉辦單位按實際宣傳投入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個展會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3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聯系電話:0769-22806513、0769-22995396;電子郵箱:dgswjdwmyk@163.com。
十四、加快“走出去”開拓新興市場(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依法注冊成立,在2024年赴境外參加加博會路演推介等經貿交流活動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對參與企業人員機票及住宿費用按不超過80%的比例給予資助。其中,人員差旅費僅限于經濟艙機票、標準間住宿,每個單位支持不超過2名工作人員。每家企業每場活動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5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外商投資促進中心,聯系電話:0769-22817270;電子郵箱:fipc@dg.gov.cn。
十五、外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東莞市致力于提升“莞貨”知名度,積極開拓內銷市場的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
(二)支持標準
對2022年全市內銷額(按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應稅貨物銷售額)500萬元以下,2023年新增內銷額前50家的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進行支持,每家企業支持10萬元。
獎勵基數以國家稅務總局東莞市稅務局的核準數據為依據。新設企業從滿一個會計年度的第2年起算(內銷額核算數據以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為一個核算年度)。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產業發展科,聯系電話:0769-22403717、0769-22002089;電子郵箱:chanyefazhanke2022@163.com。
十六、支持企業投保國內貿易信用保險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我市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向保險公司投保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的外貿企業。保險單需由在東莞市注冊的保險機構(含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出具,或在東莞市設立辦事處(含營業部)且由其廣東省級分公司出具。
(二)支持標準
對投保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的企業,按其實繳保險費用不超過30%給予支持,每年每家企業累計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產業發展科,聯系電話:0769-22403717;0769-22002089;電子郵箱:chanyefazhanke2022@163.com。
十七、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范圍內注冊登記,自主向已備案從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并已繳納保費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對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普惠平臺類”項目除外)的東莞企業,市財政按企業實繳保險費的30%給予支持,每年每家企業累計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聯系電話:0769-22806513、0769-22995396;電子郵箱:dgswjdwmyk@163.com。
十八、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項目(省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范圍內注冊登記,自主向已備案從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公司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1.“企業類”項目:按企業2024年實際繳納保險費給予不超過30%的支持,每家企業最高支持500萬元。
2.“平臺類”項目:對保險公司墊付的通過“單一窗口”投保的普惠平臺保險費給予全額支持,最高支持金額以實際申報通知為準。
(三)受理科室
1.“企業類”項目由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受理,聯系電話:0769-22806513、22995396;電子郵箱:dgswjdwmyk@163.com。
2.“平臺類”項目由符合條件的省一級保險公司向省商務廳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十九、外貿綜合服務業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范圍內注冊登記,經稅務等有關部門備案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二)支持標準
1.對入選廣東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重點培育名單的企業,按照數字化平臺企業、示范企業、成長型企業三種類別分別給予一次性8萬元、6萬元、3萬元的獎勵。
2.2024年1月1日(含)起,在符合稅務等有關部門要求前提下,對委托第三方建設外貿綜合服務系統的企業,按照實際建設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業最高支持15萬元;對使用現有第三方外貿綜合服系統的企業,按照實際使用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支持,每家企業最高支持3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貿易科,聯系電話:0769-22806513、
0769-22995396;電子郵箱:dgswjdwmyk@163.com。
二十、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對貿易摩擦事項)(國家政策)
(一)支持對象
我市參與國際貿易摩擦應對、或對進口產品申請發起貿易救濟調查,對應對情況進行研究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報告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1.研究應訴或發起貿易救濟調查。支持對應對或發起貿易救濟措施(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開展研究和效果評估,研究評估一種貿易救濟措施的,對申請企業的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50萬元,同時研究參與行業無損害抗辯有關情況的,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5萬元。
2.研究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爭端應對。支持對應對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爭端開展研究和效果評估,對申請企業的最高支持金額不超過180萬元。
以實際申報通知為準。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政策法規科,0769-22817150、0769-22425098;電子郵箱:gongpmy@dg.gov.cn
促進對外投資
二十一、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對外投資合作事項)(國家政策)
(一)支持內容及標準
1.對外投資及對外承包工程項目
對外投資項目中方實際投資額不低于300萬美元,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美元(其中,對外設計咨詢項目合同金額不低于50萬美元);且在支持期內正常運營或執行的(不含維保期),對境內主體及其境外控股公司用于境外項目所支出的相關費用按照以下標準和比例進行資助:
前期費用、貸款利息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安保費用、境外人員風險防范保險費用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60%;政策性信用保險、擔保費用、權益資源回運運保費、項目物資出口運保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90%;每個境外項目獲得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每個企業獲得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省級境外經貿合作區項目
(1)合作區建設項目。對合作區境內投資主體及其境外控股公司用于合作區建設所支出的相關費用按照以下標準和比例進行資助:
前期費用、貸款利息、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費用、公共服務費用、招商推介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園區安保費用、境外人員風險防范保險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60%;政策性信用保險、擔保費用、權益資源回運運保費、項目物資出口運保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90%。每個合作區獲得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2)入區投資項目。已開工建設運營的合作區入園投資項目,對境內主體及其境外控股公司用于入區投資項目所支出的相關費用按照以下標準和比例進行資助:
前期費用、貸款利息、土地/廠房租賃或建設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境外人員風險防范保險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60%;政策性信用保險、擔保費用、權益資源回運運保費、項目物資出口運保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90%。每個合作區入園投資項目獲得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800萬元。
3.對外勞務合作及相關公共服務項目
對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為其派遣的勞務人員開展外派前適應性培訓支出的培訓費按每名勞務人員不超過300元的標準進行資助;對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為其派遣的勞務人員購買境外風險防范保險產生的保費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60%的比例給予資助;對相關單位組織開展勞務對接交流活動所產生的費用,按每次活動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標準給予資助。每個企業獲得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二)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經濟合作科,聯系電話:0769-21668361,0769-21668396;電子郵箱:dgboc_info@126.com。
二十二、投保境外投資信用保險(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經商務部門備案或核準,獲得境外企業注冊登記文件,并向有資質的保險機構投保海外投資保險,且在支持期內正常運營或執行的境內(東莞)主體及其境外控股公司,對其用于境外項目所支出的相關費用,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支持。
(二)支持標準
對于投保海外投資保險的企業,按不高于企業實繳保險費的20%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支持總額不超過40萬元。中央、省、市財政支持總額累計不超過企業的實繳保險費。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經濟合作科,聯系電話:0769-21668361,0769-21668396;電子郵箱:dgboc_info@126.com。
二十三、投保境外員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對經商務部門備案或核準,獲得境外企業注冊登記文件,并向有資質的保險機構投保境外員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且在支持期內正常運營或執行的境內(東莞)主體及其境外控股公司,對其用于境外項目所支出的相關費用,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支持。
(二)支持標準
對于投保境外員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企業,按不高于企業實繳保險費的20%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每年支持總額不超過15萬元。中央、省、市財政支持總額累計不超過企業的實繳保險費。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對外經濟合作科,聯系電話:0769-21668361,0769-21668396;電子郵箱:dgboc_info@126.com。
促進電子商務發展
二十四、支持制造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范圍內注冊成立,積極參與東莞市跨境電商數字貿易示范項目建設的制造企業,制造企業本身或其母公司上一年度綜合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且具備自有品牌。
(二)支持標準
制造企業購買和使用東莞市跨境電商數字貿易示范項目運營服務商提供的跨境電商咨詢診斷、獨立站建設、獨立站運營、合規經營、數字營銷、跨境支付、跨境物流、供應鏈管理、跨境電商人才培訓等產品和服務,按企業實際投入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家企業最高支持20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電子商務科,聯系電話:0769-21660107;電子郵箱:dzswk@dg.gov.cn。
二十五、支持培育東莞跨境電商服務企業(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范圍內注冊成立,積極參與東莞市跨境電商數字貿易示范項目建設的服務企業,服務企業本身或其母公司為不低于20個企業(包括但不限于東莞企業)提供跨境電商行業服務。
(二)支持標準
服務企業購買和使用東莞市跨境電商數字貿易示范項目運營服務商提供的跨境電商產品或服務,按服務企業實際投入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家服務企業最高支持5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電子商務科,聯系電話:0769-21660107;電子郵箱:dzswk@dg.gov.cn。
二十六、支持舉辦跨境電商活動(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范圍內舉辦與東莞市跨境電商數字貿易示范項目相關活動且活動規模達100人以上的我市跨境電商行業組織、企業、園區。
(二)支持標準
對經市商務局備案,為推動東莞市跨境電商數字貿易示范項目建設舉辦的行業活動,按照活動實際費用的50%給予支持,每場活動最高支持5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電子商務科,聯系電話:0769-21660107;電子郵箱:dzswk@dg.gov.cn。
促進國際物流通道建設
二十七、增強內外貿訂單交付通道保障能力(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納入東莞市港口集裝箱吞吐量統計的集裝箱港口運營企業(歸屬同一控制人的港口運營企業可合并申報)。
(二)支持標準
1.港口運營企業同時滿足“當年新開通(含加密)國際海運航線不少于6條”“新開通(含加密)國際海運航線船舶靠港作業航次不少于60航次”“當年國際海運航線作業航次同比增長超過10%”的,按照近洋航線10萬元/航次、遠洋航線15萬元/航次、加密航線8萬元/航次、冷鏈產品專線60萬元/航次予以支持,總支持資金每家企業不超過1500萬元;
2.港口運營企業同時滿足“當年新開通(含加密)國際海運航線不少于8條”“新開通(含加密)國際海運航線船舶靠港作業航次不少于80航次”“當年國際海運航線作業航次同比增長超過15%”的,按照近洋航線10萬元/航次、遠洋航線15萬元/航次、加密航線8萬元/航次、冷鏈產品專線60萬元/航次予以支持,總支持資金每家企業不超過2000萬元。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通關物流科,聯系電話:0769-22813810;電子郵箱:tongguanwuliuke@163.com。
二十八、廣東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口岸方向-口岸建設事項)專項資金(省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依法登記注冊并納稅,從事口岸經營服務的獨立法人企業。
(二)支持標準
對單個項目的支持額度不超過項目所需資金的50%,且不超過1000萬元。對省口岸辦、省口岸應急指揮中心落實國家和省重點工作部署安排的項目根據實際需求全額支持,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
支持項目
資金支持我省、市口岸基礎設施、查驗監管配套設施建設和改善項目,支持口岸通關模式創新及通關便利化改革項目,力爭實現口岸建設結構調整和功能升級。其中:
1.對納入國家和省口岸發展建設規劃項目、口岸開放重點項目查驗配套設施建設,特別是粵東西北地區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2.對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口岸通關模式創新、改造升級口岸設施、提升口岸通關能力等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3.對落實國家和省部署的貿易高質量發展、口岸資源整合、智慧口岸試點建設等重點工作予以重點支持;
4.對落實國家和省部署的專項工作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以實際申報通知為準。
(四)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口岸規劃建設科,聯系電話:0769-22802062、0769-22422820;電子郵箱:kaghjs@163.com。
促進商貿創新發展
二十九、“樂購東莞”促消費活動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1.經東莞市民政局批準成立的市級批發、零售(含汽車)、住宿、餐飲等行業商(協)會。
2.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商業綜合體。
3.已納入東莞市限額以上統計名錄庫,且上一年納入統計的含稅銷售額達2億元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業及個體戶、上一年納入統計的含稅營業額達2000萬元及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飲企業及個體戶。
(二)支持標準
1.支持上述對象當年自籌資源舉辦與樂購東莞相關的促消費活動(宣傳資料、宣傳報道、活動現場布景等均須有樂購東莞字樣及官方標識),經市商務局備案,符合申報條件的,對當年活動費用(含活動策劃、宣傳推廣、場地租賃、設備租賃、現場搭建、場地和攤位布置等費用)的30%予以資助,每個單位全年最高補助10萬元。
2.按事后補助方式,每個單位只限申報一次。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市場科,聯系電話:0769-0769-22997380;電子郵箱:shichangke@dg.gov.cn。
三十、支持批發業穩定增長(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已納入東莞市限額以上統計名錄庫、當年納入統計的含稅銷售額達5億元及以上的限上批發企業(不含當年新入庫企業)。
(二)支持標準
1.與上一年相比,企業當年納入統計的含稅銷售額同比每增加1億元支持5萬元,每家企業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
2.按事后補助方式,每家企業只限申報一次。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市場科,聯系電話:0769-22997380;電子郵箱:shichangke@dg.gov.cn。
三十一、支持零售業穩定增長(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已納入東莞市限額以上統計名錄庫、當年納入統計的含稅銷售額達2億元及以上的限上零售企業(不含當年新入庫企業)。
(二)支持標準
1.與上一年相比,企業當年納入統計的含稅銷售額同比每增加5000萬元支持5萬元,每家企業支持總額不超過50萬元。
2.按事后補助方式,每家企業只限申報一次。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市場科,聯系電話:0769-22997380;電子郵箱:shichangke@dg.gov.cn。
三十二、商貿企業納統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當年新增納入東莞市限額以上統計名錄的批零住餐行業企業、個體戶等市場主體。
(二)支持標準
1.對新開業(上年第四季度及當年新開業),并于當年納入東莞市限額以上統計名錄的批零住餐經營單位。
(1)批零經營單位給予5萬元獎勵、住餐經營單位給予3萬元獎勵;
(2)個體戶或分公司轉為獨立法人企業,并符合新開業及納統要求的,批零企業再額外給予5萬元獎勵,住餐企業再額外給予3萬元獎勵。
2.對其他時間開業,并于當年入庫的批零住餐經營單位,給予2萬元獎勵。
(三)受理科室
1.批零企業:市商務局市場科,聯系電話:0769-22997380;shichangke@dg.gov.cn。
2.住餐企業: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與商貿服務業科,聯系電話:0769-22805080,0769-22818603;電子郵箱:dgfwmy@126.com。
三十三、餐飲企業納統項目(市政策)
(一)支持對象
在東莞市依法登記注冊、已辦理稅務登記,已納入東莞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統計名錄庫的限上餐飲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支持。
(二)支持標準
1.對上一年度營業額全市排名前10名的限上餐飲業企業,給予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
2.要求餐飲企業上一年度營業額超3000萬元,且單個門店營業面積2000平方米以上,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餐飲企業,以上一年度營業額計算排名,給予全市前10名的企業每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
(三)受理科室
市商務局服務貿易與商貿服務業科,聯系電話:0769-22805080,0769-22818603;電子郵箱:dgfwm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