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經驗的通知》(國辦函〔2022〕110號)精神,有效提升行政備案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寧夏回族自治區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4年版)》(以下簡稱《自治區行政備案事項清單》)予以印發,共272項,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清單管理。各市、縣(區)依據《自治區行政備案事項清單》,按照自上而下、逐級覆蓋的方式編制本級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經本級人民政府審定后向社會公布。每一級清單包含本級及以下各級行政備案事項,基本實現同一行政備案事項在全區不同地區和層級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2024年8月底前,各設區的市完成清單編制并公布;9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清單編制并公布。列入清單的事項,要嚴格落實責任主體,對以備案之名行許可之實的,堅決清理糾正。清單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推進政府職能轉變要求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按程序動態調整。
二、規范實施行政備案。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要求,進一步完善行政備案實施規范,不得隨意增加辦理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辦事環節等。進一步細化完善行政備案事項辦理指南,更新辦事流程和規范,確保線上線下一致。依托全區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加強數據共享應用,探索實施智能備案,更大力度推進行政備案好辦易辦快辦。
三、加強監管協同聯動。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強化行政備案事項全過程管理,推進備案和監管協同聯動,對列入清單的事項,逐項確定監管層級、監管主體,劃清備案與監管權責界限,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堅決杜絕“以備案代監管”、“不備案不監管”等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強化備案信息歸集運用和監測分析,不斷提高監管的規范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