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持續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快建設標準強市,構建推動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加強地方標準全鏈條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重慶市標準化條例》和《重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建立“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制度。經前期征集意見和隨機抽查,確定了2024年度開展實施信息反饋評估的地方標準清單(附件1)。請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工作指南(試行)》(附件2)要求,按時完成本年度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工作。
聯系人:吳圳;聯系電話:63710450,傳真:63710652;
電子郵箱:2128825@qq.com;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山大道403號1009室。
重慶市智慧市場監管一體化平臺(地方標準信息公開)網址:http://db.cqis.cn/
附件:1.2024年度開展實施信息反饋評估的地方標準清單
2.重慶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工作指南(試行)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2024年度開展實施信息反饋評估的地方標準清單
序號 | 地方標準編號 | 地方標準名稱 | 主要起草單位 | 市級行政主管部門 | 備注 |
1 | DB50/T 360-2019 | 珠寶首飾 標識 | 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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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B50/ 947-2019 | 合成氨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 | 重慶市能源利用監測中心 |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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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B50/T 989-2020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技術規范 | 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中心、重慶南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重慶科技大學等 |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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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B50/T 990-2020 |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 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中心、重慶南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重慶科技大學等 | 重慶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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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B50/ 963-2020 | 梁灘河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 重慶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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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B50/ 1050-2020 | 榨菜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 重慶大學、重慶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 |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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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B50/T 891-2018 | 生鮮牛乳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 重慶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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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B50/T 1004-2020 | 高蛋白春大豆栽培技術規程 | 重慶市農業科學院 |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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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B50 /T 1023-2020 | 優質地方雞林下養殖技術規程 | 重慶市畜牧科學院 | 重慶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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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B50/T 867.15-2020 | 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15部分: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 重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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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B50/T 938-2019 | 銅梁龍舞規范 | 重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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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 939-2019 | 銅梁龍舞道具制作規范 | 重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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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B50/T 1019-2020 | 導游服務質量等級評定 | 重慶市導游協會 | 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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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DB 50/T 535-2013 | 公益性公墓建設規范 | 重慶市殯葬事業管理中心 | 重慶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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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DB50/T 772-2017 | 養老機構老年人護理常見風險防控規范 | 重慶市第一社會福利院 | 重慶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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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DB50/T 960-2019 | 雙壁鋼圍堰設計及施工技術規范 | 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局 | 重慶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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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DB50/T 867.1-2018 | 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1部分:總則 | 重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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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DB50/T 867.2-2018 | 安全生產技術規范 第2部分:通用要求 | 重慶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 重慶市應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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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DB50/T 1060—2020 | 重要會議會場服務規范 | 重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重慶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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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DB50/T 369-2019 | 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事故調查規范 | 重慶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 重慶市氣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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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慶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工作指南(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地方標準管理,充分發揮地方標準在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基礎性和引領性作用,及時了解地方標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重慶市標準化條例》和《重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制度,特制定本指南。
一、受評估標準的確定
(一)評估對象:各市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的已批準發布的地方標準,重點為實施三年以上、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地方標準。
(二)評估數量: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各市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每年確定若干項地方標準開展實施效果評估工作,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和能力保障情況,逐年擴大開展實施信息反饋評估的地方標準數量。三年內,力爭實現各市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工作全覆蓋。
二、評估的方法和依據
(一)評估方法。可以采用網絡調查、問卷調查、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論證會、專家咨詢、委托第三方機構等方法進行。
(二)評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重慶市標準化條例》《重慶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及受評估地方標準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評估程序
(一)成立評估小組。各市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開展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地方標準的情況,組織成立相應的評估小組。評估小組成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熟悉受評估地方標準相關行業情況和標準化專業知識,收集地方標準實施的有關文件資料,了解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評估。
(二)編制評估方案。評估方案應包括所評估地方標準的制修訂背景,評估的人員、內容、步驟和方法。
(三)匯總分析并編制評估報告。評估小組應對所收集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等進行分析,從技術、經濟、實施主體內部管理、政府監管等方面進行評估,客觀公正反映地方標準實施效果,編制形成評估報告。評估報告應做到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真實可靠,提出的意見建議應具體明確。
四、評估報告主要內容
各市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每年根據確定的地方標準清單,組織開展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工作。評估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個方面:
(一)地方標準實施基本情況。
1.地方標準實施背景、實施對象、實施過程等情況;
2.地方標準是否屬于“農業、工業、服務業、社會事業等領域滿足本市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之內。
(二)地方標準實施具體情況。
1.已采取和擬采取的措施,如出臺相關政策文件、開展地方標準宣貫解讀等情況;
2.地方標準被相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用情況以及全市范圍覆蓋率情況;
3.地方標準對解決技術和管理滯后、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公共服務能力提升等方面所產生的作用和情況。
(三)地方標準實施效益。
地方標準實施以來,所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情況。
(四)地方標準與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本市其他地方標準的協調性。
1.是否已出臺相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是否與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本市其他地方標準交叉重復矛盾。
(五)地方標準實施存在的問題。
1.地方標準實施過程中遇到哪些困難和問題;
2.地方標準規定的技術指標或內容有哪些不適用和不切合實際;
3.地方標準規定的哪些內容已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六)有關意見建議。
1.針對地方標準實施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
2.對已出臺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應說明地方標準是否還有必要繼續有效、與相應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關系如何處理;
3.若與本市其他地方標準相沖突,應給出意見建議。
五、其他要求
各市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于每年11月底前完成該年度地方標準的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工作,并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每一項受評估地方標準的評估報告和《重慶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意見建議表(見附件)》。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對有關企業、單位、市級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專家個人的的評價內容。
附件2 之附件:重慶市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意見建議表
基本 情況 | 標準名稱 |
| 標準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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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 實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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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 單位 |
| 主要起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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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行政主管部門 |
| 對應市級專業標準化技術 委員會 (若無,則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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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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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意見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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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單位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
市級行政主管部門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與評估報告紙質件一式兩份,市級行政主管部門和市市場監管局各一份。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評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