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派出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監督檢查工作,市局制定《2024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執行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市局食品生產科聯系。
聯系人:彭勤學,聯系電話:0660-3388206。
汕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2日
2024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省局、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總體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0號)、《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4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粵市監食生〔2024〕115號),制定本計劃。
一、檢查對象
全市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生產企業、取得登記證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以下簡稱小作坊),以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二、檢查方式及頻次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及《汕尾市食品生產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工作方案(試行)》(汕市監字〔2023〕12 號)的要求設定食品生產企業檢查頻次,結合日常監管、專項工作、有因核查,組織對本轄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實施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方式為日常監督檢查、飛行檢查、體系檢查、隨機檢查、異地檢查、聯合檢查。
日常監管、專項工作、有因核查以縣級市場監管部門為主體,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主要結合專項工作、有因核查開展飛行檢查、雙隨機檢查作為補充。
三、檢查重點
(一)重點檢查類別。
強化日常監督檢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濕粉類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糕點、白酒、蛋白固體飲料、食鹽、食醋、復配食品添加劑等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食品生產企業;花生油、肉制品小作坊;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及硅膠餐飲具、工業和商用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等類別的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強化飛行檢查:監督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及自查報告中未認真查找并排查出風險隱患的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生產加工單位;媒體曝光或投訴舉報集中的食品或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單位;標簽標識問題較多的重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加工單位。
(二)監督檢查要點。
食品生產加工單位監督檢查要點:食品生產者資質、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重點強化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標準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委托生產等情況。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監督檢驗要點: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資質、從業人員管理、生產環境條件、設備設施管理、進貨查驗(重點強化原料進貨查驗和使用記錄檢查)、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包裝標識、貯存及交付控制、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
(三)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廣東省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按規定要求設立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制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自查,通過“粵商通”APP 在線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況。督促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建立、實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對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與問題進行整改。
四、檢查安排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應覆蓋所有獲證的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小作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并將奶瓶奶嘴、嬰幼兒塑料及硅膠餐飲具等生產企業及往年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較為突出、抽檢不合格、自查報告中未認真查找并排查出風險隱患的食品生產企業列為重點檢查對象,視情況實施體系檢查。
(一)市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和省局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檢查工作要求,結合轄區監管工作實際,制訂本轄區的年度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確保監督檢查覆蓋本行政區域所有食品生產加工單位。同時指導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督促其按照計劃實施檢查。依據省局制定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方案或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檢查。結合省局部署,強化督導與檢查,對轄區內乳制品、肉制品、食鹽、食醋、濕粉類食品、飲料、食品添加劑、奶瓶奶嘴、工業和商用電熱電動食品加工設備等重點生產企業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對問題線索企業、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開展飛行檢查。組織落實食品相關產品告知承諾許可獲證企業全覆蓋例行檢查,對不合格企業依法撤銷生產許可。
(二)縣級食品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安排。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應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管理與轄區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對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開展全覆蓋日常檢查。結合省局、市局部署,重點組織對轄區內花生油小作坊實施檢查,檢查時可使用快檢方法對花生油實施檢測,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加強黃曲霉毒素B1風險隱患防控。同時配合省、市級的監督檢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向社會公開監督檢查計劃,及時匯總監督檢查信息,分析監督檢查結果,查找突出問題,開展食品安全狀況評估。各縣(市、區)局請于3月底前將公示的監督檢查計劃鏈接發送至市局食品生產科。
(二)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強化問題整改,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整改,實現整改完成率 100%。督促企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的監督抽查考核,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三)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主動排查整治重點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實施“321”約談,分層分級對多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開展全覆蓋檢查、跟蹤抽檢,加大對多次抽檢不合格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及時對問題突出的企業開展飛行檢查,督促企業消除風險隱患。市局將不定期對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食品生產安全監管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對年度抽檢 2 次不合格的企業實施約談。縣局可視情況邀請市局專家指導不合格原因查找及整改工作。
(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強化食品檢查人員隊伍建設,采取集中學習、現場教學、視頻教學等多種措施,持續開展食品檢查人員的培訓與考核,支持和督促檢查人員積極參與省、市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舉辦的業務培訓,提高檢查人員的專業性、技術性,創新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培訓方式,強化食品生產監管人員培訓力度,提升發現問題、識別風險的能力,培養一批食品生產監督檢查骨干能手。
(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提升智慧監管水平,強化監督檢查信息化管理。食品生產企業統一使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建設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系統實施監督檢查,食品相關產品企業統一采用省局“食品相關產品檢查”粵政易小程序實施監督檢查,小作坊統一采用省局食品小作坊監管系統實施監督檢查。市局計劃將食品小作坊監管系統使用和數據對接事項列入年度考核。
(六)強化總結與信息報送,請各縣(市、區)局每季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粵政易報送《2024 年廣東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監督管理動態信息表》,6 月27日、11月28日報監督檢查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