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經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節水行動方案》,促進工業用水效率持續提升,按照《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引領行動實施細則》要求,現就我市組織開展2024年度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對象
綜合考慮企業取用水規模、技術工藝水平及發展趨勢、節水潛力,以及企業用水計量、節水設備、標準等,2024年度遴選的對象主要為《重慶市第二三產業用水定額(2020年版)》(渝水〔2021〕56號),以及國家、各省市已制訂產品取用水定額標準的行業企業。
二、基本要求
申請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的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遵守國家、行業、地方相關節水政策和標準。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和環境事故,無違法行為記錄,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二)2023年單位產品用水量達到國家或地方產品取用水定額標準先進值;
(三)采用先進適用的節水技術、產品,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用水設備或器具;
(四)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時需實施節水“三同時”“四到位”制度;
(五)年取水量超過3萬立方米的獨立法人,且有取用水資源的合法手續,近三年取水無超計劃;
(六)建立健全節水管理制度,各生產環節有配套的節水措施。建立完備的用水計量和統計管理體系。水計量器具配備滿足《用水單位水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24789)要求,并依法檢定或校準。
三、遴選程序
(一)申報。按照企業自愿申報原則,符合基本條件的相關行業企業向所在區縣經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水效領跑者申請報告,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含電子掃描版)。
(二)初審。各區縣經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申報條件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和現場核查,確保材料內容和有關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并出具初審意見。并于8月30日前將初審意見附申報材料一并報送市經濟信息委、市水利局。
(三)復審。市經濟信息委、市水利局組織行業專家,根據水效領跑者基本要求和遴選標準,對申報企業開展審核,遴選出2024年度市級重點用水企業水效領跑者名單。
(四)公示和發布。市經濟信息委、市水利局在門戶網站對通過評審的水效領跑者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予以命名發布。市級水效領跑者企業稱號有效期為三年(本年度及下兩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將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水效領跑者企業。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市經濟信息委:向華瑞,63896750;
市水利局(市節水辦):熊燃,89079375。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水利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