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蘇省發布《江蘇省食品安全條例》。《條例》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明確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涉“一老一小”和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供餐單位的食品安全責任,要求有條件的學校、托幼機構應當設置食堂,自主供餐,通過視頻等方式公開食品加工過程,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明確食品連鎖經營、食品及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跨境電商線下食品展示等食品安全管理規范。規范小食雜店經營活動,對其經營貯存等場所、環境衛生、設備設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等提出明確要求。規范農村集體聚餐,對舉辦者、承辦者的食品安全責任作出規定,鼓勵鄉鎮政府、街道設置固定場所,引導農村集體聚餐進入固定場所舉辦。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動態管理工作機制。對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的規范要求作出明確。
《條例》明確相關部門和機構應當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產品追溯負具體責任,如實記錄和保存采購、加工、銷售等信息。完善食品安全標準管理,相關部門應當跟蹤評價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核查。細化完善食品檢驗規定,建立協調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體系,明確食品檢驗的基本要求。
此外,為便于群眾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條例》還在附則中明確了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小食雜店、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等有關術語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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