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管局,臨港新片區市場監管局,市局機場分局:
現將《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化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化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營商環境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上海市堅持對標改革 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聚焦痛點難點堵點,積極回應經營主體關心關切,深化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改革,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強數字賦能,完善全生命周期登記管理體系
1.提升“上海企業登記在線”服務品質。通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賦能,簡化人工填報內容,提高申辦成功率,推動全鏈條數字化服務品質實現質的躍升。拓展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服務對象,豐富移動端服務渠道,深化注銷“一網通辦”,充分釋放“上海企業登記在線”服務品牌效應,以高質量登記注冊數字化服務更好滿足各類經營主體需求,全方位提升感受度。
2.全面構建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生態。豐富電子營業執照“上海專區”應用場景,支持各類經營主體使用電子營業執照開展遠程登記注冊實名認證,推廣電子印章、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年度報告、電子投標、銀行開戶、寬帶辦理等應用。創新大型連鎖企業分支機構電子營業執照領用模式,實現“一次認證、一鍵下載”。依托電子營業執照推動“一照通辦”,支持政務服務事項所需執照信息免填寫、紙質執照免提交。依托“經營主體身份碼”(簡稱“企業碼”),全面推廣“一企、一照、一碼”應用。
3.優化升級經營主體登記實名認證。堅持便利和安全并重,重構登記注冊身份驗證系統。支持自然人和經營主體使用數字化手段遠程驗證主體身份,率先將驗證通過后的業務辦理有效期由10日延長至20日。優化全程網辦實名認證和電子簽名業務銜接,支持在線驗證身份并批量簽署電子文件。精準關聯登記業務、主體信息和驗證結果,按照“一事一人一驗證”原則切實保障登記安全。
4.構建以“登記電子地圖”系統為底座的經營主體住所登記新模式。建設全市“登記電子地圖”系統,依托住所標準化登記信息庫,歸集各區具備信息化管理條件的非居住用房、集中登記地等房屋信息,經營主體申辦住所登記經核驗信息一致的,登記機關不再收取住所使用證明材料。支持經營主體使用登記電子地圖快速查詢商務樓宇、經濟園區等房屋位置坐落、附屬設施、周邊交通等信息,選擇適宜房屋辦理住所登記。
5.探索推出企業名稱專屬人工智能幫辦服務。深化推進企業名稱申報承諾制。充分運用語音識別、圖像識別、關鍵信息抓取、自然語言處理等技術,通過大數據分析申請人歷史名稱填報記錄,結合本市特有的企業名稱計算機自動比對邏輯規則和可選用名稱庫,生成專屬人工智能幫辦管家,提供陪伴式幫辦服務,提升可選用名稱導辦推薦精準度。
6.提高經營主體年度報告便捷性。加強企業年報智能預填,凡政府部門掌握的數據100%自動帶入年報。優化24小時智能客服、數據自動校驗服務,提高年報效率。個體工商戶全流程開通移動端網上年報通道,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免于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在年報時提交經中國駐外國使領館認證的外國企業主體資格文件。
二、聚焦國家戰略,探索先行先試登記便利化舉措
7.全力支持浦東引領區、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首創性改革。深化確認制改革,推進經營范圍登記集成改革試點。登記機關僅登記主營項目及許可經營項目。優化照面記載方式,創新非主營一般項目自主展示服務,通過“經營主體身份碼”展示經營項目信息,自主展示的經營項目發生變動的,經營主體在線自主填報、在線勾選,無需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創新自主展示特色經營項目,彰顯經營主體經營特色。
8.全力支持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在虹橋國際開放樞紐探索優化企業跨省遷移登記工作機制,更好促進要素跨域自由流動。全體投資人和高管等人員完成在線實名認證后,企業持遷出證明及其他變更登記申請材料申辦遷移手續,登記機關在未收到外省郵寄的紙質檔案前,可以先行辦理住所和名稱變更登記,提升跨省遷移辦理效率。
9.全力推進長三角經營主體登記一體化。推進長三角地區外國投資者主體資格文書互認,有效降低外商投資企業商務成本。允許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中含“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字樣。加強長三角地區經營范圍登記聯動,及時新增經營范圍規范表述條目,積極為經營主體營造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環境。
三、強化制度創新,持續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
10.推進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便利化改革。外國自然人來滬投資設立企業,提交的身份證明為有效期內的新版或現版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無需辦理公證。持“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居住證”等證件的人員以及香港企業,可全程網上辦理企業登記業務。探索依托多源身份認證數據,開展對境外自然人投資者的身份認證,具備條件的境外自然人投資者,可全程網辦設立外商投資企業。
11.落實新《公司法》完善注冊資本制度相關要求。在國務院具體實施辦法出臺前,妥善做好存量公司注冊資本變更、股東變更、注銷等登記工作,依法引導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和材料規范辦理登記。通過登記、監管等環節,引導存量公司在新法實施后依法調整過渡。做好政策解讀,引導新設公司合理確定認繳出資期限及出資數額,誠信履行出資義務并如實公示實繳出資信息。
12.積極提供住所登記便利。原經營主體已搬離但未及時辦理住所變更登記,產權人或其授權人出具原房屋租賃關系解除的證明的,登記機關可以將該場所登記為新入駐經營主體的住所。指導各區及臨港管委會做好經營主體住所登記管理實施細則的修訂工作,進一步規范企業集中登記地確認程序和管理要求。
13.化解無法加蓋公章的登記辦理難題。股東(出資人)如已形成符合表決比例要求的決議,但因公章損毀、遺失或其他原因,企業無法在申請材料上加蓋公章,由符合相關決議通過比例要求的股東(出資人)作出說明并對已履行法定程序、符合法定條件、已發生法律效力作出承諾的,登記機關可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或備案。
14.完善協助執行滌除機制。因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明確的法定義務,人民法院向登記機關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協助執行公示滌除法定代表人、股東、董事、監事等自然人登記(備案)信息的,登記機關依法予以配合,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15.完善歇業備案制度。推行歇業備案“一口辦理”,通過加強政府部門間的信息互通共享,實現經營主體在辦理歇業備案的同時,同步辦理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積金、醫保等部門的相關業務。同時,對歇業經營主體實施差異化監管,為其適度“休眠”提供制度性緩沖,有效降低經營主體的維持成本。
16.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壯大。持續推進社區服務個體工商戶登記點建設,指導街鎮社區利用社區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等場地幫助社區服務個體工商戶就近免費入駐。設立“個轉企”一站式服務綠色通道,支持“個轉企”企業依法沿用原字號,簡化住所登記材料,實現檔案合并管理和信息公示銜接。建立“個轉企”培育庫,提高“個轉企”積極性。
四、加強信用賦能,建立健全全鏈條監管治理機制
17.實施“信用+風險”隨機抽查。對信用良好的經營主體,不主動開展登記事項、公示信息檢查,根據投訴舉報、監測預警等線索實施“事件觸發式”檢查。加強市場監管部門隨機抽查事項、任務整合,優化“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堅持無事不擾,同一年內對同一經營主體的隨機抽查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18.提高經營主體信用修復感受度。優化信用修復全程網辦流程,推行電子印章調用、文書在線送達等便利化服務。擴大“免申即享、直達快享”覆蓋面,企業因未及時年報等原因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滿5年且主動改正的,無需申請即可自動移出相關名單;對于初次發現未年報且主動補報的個體工商戶,不予行政處罰,并自動取消經營異常標記。
五、加強規范統一,夯實經營主體登記管理基礎
19.加強經營主體登記審查規范。結合《公司法》修訂,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材料規范要求,全面梳理形成通用章程、決議等示范文本、提交材料規范。圍繞高頻登記(備案)事項,完善辦事指南。梳理經營主體登記審查要點和審查規范,加強全市登記工作指導。整合線上線下涉企服務,完善首問責任制、一次告知、限時辦結等服務機制,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質效。
20.全面提升登記注冊數據質量。開展登記數據質量檢查,夯實經營主體登記數據質量基礎。開展經營主體登記情況全覆蓋動態監測預警,關注經營主體增量、增速、注吊銷等情況,重點監測一人多戶、短時大量登記等風險易發高發點,加強前端登記和后續監管的有效銜接,推動經營主體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
21.加強登記注冊窗口服務能力和服務體系建設。以全市特色工作室為載體,服務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研究疑難登記申請案解決路徑,開展服務企業立功競賽活動,亮出服務品牌。持續開展全市市場準入領域登記注冊窗口人員任職培訓和考試,全面提升窗口人員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健全完善常態化政企溝通交流機制,進一步暢通經營主體問題反映渠道,構建高效的全鏈條閉環式問題解決督辦機制,及時推動解決實際困難特別是制度性障礙。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4年2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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