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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實施意見 (桂政辦發〔2023〕89號)

   2024-02-29 388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加強全區跨部門綜合監管,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切實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動我區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立政務服務效能提升常態化工作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23〕29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22〕31號)等文件要求,經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跨部門綜合監管,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切實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動我區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3〕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立政務服務效能提升常態化工作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23〕29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桂政發〔2022〕31號)等文件要求,經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重大方略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健全監管體制機制,完善監管制度框架,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強化條塊結合、區域聯動,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形成監管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共享交換與融合應用、業務協同聯動的綜合監管“一張網”,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有效性,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為奮力開創新時代壯美廣西建設新局面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加強整體設計,一體推進監管體制機制建設,統籌各類監管資源,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堅持協同聯動、務實高效。聚焦具體監管事項,逐項理清責任鏈條,明確責任分工,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業務協同,切實增強監管合力,提高綜合監管效能。

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重點。聚焦監管薄弱環節,加快完善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領域、新興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補齊監管短板、堵塞監管漏洞,切實把該管的管好、管到位。

堅持創新驅動、數字賦能。創新監管理念和方法,結合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風險特點,加強信息技術運用,統籌推進業務融合、數據融合、技術融合,強化數據安全保護與利用,實施精準有效監管。

(三)主要目標

2024年底前,進一步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管理和動態更新機制,按事項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協同監管機制,累計完成35個跨部門“綜合監管一件事”試點場景建設,常態化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推動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通、業務通、數據通、體驗通、管理通“五通”成效持續提升。

到2025年,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不斷健全,協同監管機制和方式不斷優化,“五通”成效更加顯著,發現問題和處置風險能力大幅提升,推動市場競爭更加公平有序、市場活力充分釋放。

二、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體制機制

(一)確定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清單

行業主管部門或法律法規規定的主管部門(以下統稱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結合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及新興領域中涉及多部門監管的事項,梳理需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的重點事項,編制綜合監管實施清單。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危險化學品、燃氣、特種設備、建筑工程質量、非法金融活動等重點監管領域中涉及多部門監管的事項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開展覆蓋自治區、市、縣、鄉、村五級的監管“一張清單”的梳理工作,通過廣西“互聯網+監管”系統對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實施清單管理和動態更新。(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二)加快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標準化

進一步完善監管事項標準,建立健全“一冊監管”制度,制定檢查實施清單事項名稱、事項編碼、設立依據、事項類型、監管對象、監管流程、檢查表單、監管結果等要素統一的標準化工作手冊,完善監管業務標準,履行告知義務,督促市場主體合法經營,穩定監管預期。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一冊監管”的宣貫推廣和培訓指導力度。(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三)明確跨部門綜合監管責任分工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監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三定”規定和權責清單,逐項明確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責任分工。全區各級大數據發展主管部門或政務服務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推進本地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各有關部門要主動履職、密切配合,按照領域歸口、業務相近原則和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主要行為特征,對行業主管部門不明確、監管邊界模糊、監管責任存在爭議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及時研判定性、明確監管職責,防止出現監管空白。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全面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結合地方機構設置和監管力量配置等情況,按照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清單開展監管工作,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全區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存在部門管轄爭議的行政執法事項的協調。(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廳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四)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規則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監管政策的協同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及時修訂完善現行監管標準不一致、相互不銜接的制度規則。制定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在風險監管、信用監管等方面建立完善分級分類、協同配合、非現場監管的體制機制,明確監管業務標準規范。(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廳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五)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機制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監管部門根據監管需要,建立健全協同高效的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機制,明確議事會商、情況通報等工作要求,有效整合監管資源,推動監管政策措施制定,督促監管責任落實,推動監管信息共享,組織聯合執法檢查,解決業務邊界不清、數據共享難、標準不統一的問題,提高綜合監管效能。各市、縣人民政府要結合區域實際,分事項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機制,加強統籌協調,推動解決突出問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廳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三、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協同方式

(一)加強風險隱患跨部門聯合監測

建立完善科學高效、多部門聯動響應的風險隱患監測預警機制,實現風險隱患動態監測、科學評估、精準預警和及時處置。依托廣西“互聯網+監管”系統等現有信息系統,構建跨部門聯合監測預警模型,建立健全預警指標體系和預警標準,明確預警信息推送規則,制定預警響應和處置預案。強化全區視頻監控、物聯感知設備、監測站等非現場監管資源匯聚,實行非現場監管資源統一調度,提升監管基礎設施利用水平,提高風險隱患處置效率。(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二)開展市場主體跨部門聯合抽查檢查

高效統籌監管執法資源,關聯合并檢查實施清單,大力精簡整合檢查事項,積極推行聯合抽查檢查,科學配置執法力量,持續提升協同監管能力。兩個以上部門對同一監管對象實施不同行政檢查且可以同時開展的,原則上應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檢查。對涉及行業性、區域性違法違規行為或存在普遍性、多發性問題的情況,及時組織開展跨部門聯合檢查或專項整治。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推廣“綜合查一次”、“飛行檢查”、“非現場檢查”等檢查方式。(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廳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三)推進問題線索跨部門聯合處置

拓寬問題線索收集渠道,通過廣西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領導信箱、廣西“互聯網+監管”系統以及行業協會、新聞媒體等多種渠道廣泛收集問題線索,設立基層執法聯系點,做好輿情監測與問題線索處理的銜接。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問題線索分辦、轉辦和查處工作機制,制定問題線索處理業務標準,完善快速響應、限時整改、監督反饋的管理模式,積極協同調查、依法依規處理涉及多部門監管職責的問題線索和屬于其他部門監管職責的違法違規行為,推動清單管理、責任到人、限時辦結。(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市場監管局、司法廳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四)積極開展跨部門聯合信用監管

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跨部門綜合監管對象的屬性和風險特點,積極探索符合行業監管需要的信用監管模式,會同相關監管部門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信用評價指標體系,落實信用監管有關法律法規,推動信用監管模型共建共用。相關部門在注冊登記、資質審核、日常監管、公共服務、執法辦案過程中,要準確、全面記錄市場主體信用行為,及時歸集共享信用信息。發現存在違法失信行為的,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依法開展失信懲戒。(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大數據發展局、市場監管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五)開展園區監管改革試點

在中國—東盟產業合作區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一件事”改革試點,按照“應放盡放、能放皆放”的原則,依法依規將監管職能下放到有關園區管委會,原監管部門不再履行監管職能或降低檢查比例和頻次,由有關園區管委會履行監管職能,按照無事不擾的原則服務園區企業發展。(各有關園區管委會、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牽頭;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四、提升跨部門綜合監管聯動效能

(一)加強跨層級監管聯動

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監管政策要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全面梳理本行業、本部門監管政策文件,做好政策文件與監管事項關聯,動態更新政策文件和工作手冊,加強對市縣的業務指導,全面研判風險隱患,督促補齊監管短板。建立監管資源統籌調配機制,摸清執法人員、信息化執法系統、已建立的工作機制底數,明確各事項對應監管力量配置,實現監管資源清單管理,及時協調異地監管執法資源開展跨區域監管執法。通過推行“一冊監管”,提升跨層級協同聯動能力。各市縣要有效整合監管資源,及時共享監管信息,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跨區域、跨層級監管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跨區域監管聯動

建立健全跨區域監管源頭追溯、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調查、執法聯動、執法互認等機制。加快推進食品安全、道路運輸安全、知識產權保護、資質資格認定、商業特許經營等跨區域監管協作,切實加強大氣污染、水污染、固體廢物轉移等跨區域聯防聯治。鼓勵跨行政區域按規定聯合制定跨區域監管工作手冊及區域性地方標準,加強調查取證和案件處置合作。(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

建立健全行刑銜接機制,全面梳理行刑銜接清單,完善案件移送、雙向咨詢、情況通報、信息共享、檢驗鑒定結果互認等機制。行政執法機關要在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聯合調查等方面加強與司法機關協調配合。行政執法機關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及時移送有關機關處理;完善涉案物品的檢驗檢測、保存、銷毀、處置等工作機制,積極配合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存在暴力抗法等情形的,可商請有關部門協助調查處理。檢察機關對決定不起訴的案件,認為依法需要對被不起訴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制作檢察意見書送達相應行政機關處理,行政機關應當按期將處理結果書面回復檢察機關。(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自治區高級法院,自治區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大數據發展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強監管業務整體聯動

依托自治區綜合監管平臺,圍繞監管過程中的計劃制定、任務生成、意見征集、任務排單、部門處置、任務辦結等環節,建立統一協同聯動機制,梳理監管對象、監管事項等,推動跨層級、跨區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綜合監管業務融合,形成監管對象全覆蓋、監管內容全包含、監管流程全閉環、監管執法全協同、監管數據全共享、監管結果全公開“六個全”綜合監管。(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司法廳、市場監管局、公安廳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強跨部門綜合監管支撐能力建設

(一)提升監管信息化建設水平

充分利用區塊鏈、隱私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優化升級廣西“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集業務中臺、數據中臺、大數據平臺于一體的自治區綜合監管平臺,構建跨部門“綜合監管一件事”調度平臺。全區各級各部門依托自治區綜合監管平臺建設跨部門綜合監管業務支撐模塊,完善監管事項清單管理、信息共享、監測預警、分析評估、證據互認、聯合檢查等相關功能。大力推進市場監管、質量監管、安全監管、金融監管等監管領域各行業主管部門信息化建設,加快完成行業主管部門監管業務系統升級改造并與自治區綜合監管平臺對接,實現互聯互通、業務協同。加快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感知、區塊鏈等技術應用,提升跨部門綜合監管智能化水平。(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二)大力推進監管信息互通共享

構建監管數據資源體系,全面梳理各行業監管數據標準規范,推動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與綜合監管數據標準融合,按事項編制監管資源目錄,開展監管數據治理。統籌推動全區監管業務數據高質量采集,推動數據共采共用,以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數據互通共享支撐跨部門綜合監管。做好與自然人、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公共信用、監管行為等信息庫的對接聯通,按跨部門綜合監管業務場景需要共享本地本領域審批和監管數據,明確數據回流和交換規則,確保數據歸集規范有序、使用安全高效。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跨部門綜合監管具體事項風險監測、協同執法等業務需求,明確信息共享的范圍、方式、程序、時限、頻次和保密要求等。(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三)提高監管數據質量管理能力

明確數據采集、匯聚、存儲、共享等各環節數據質量要求和職責分工,建立健全監管數據全生命周期質量管理體系和分級分類標準,加強監管數據標準化治理。按照“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數據資源提供單位數據質量主體責任制,完善數據糾錯、快速響應、安全保護機制。以應用效果倒逼數據質量提升,運用多源比對、關聯分析、快速校核等技術手段提高數據可信溯源和校核糾錯能力,不斷提高監管數據完整性、準確性、可用性和時效性。(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四)構建跨部門綜合監管應用生態

加強自治區綜合監管平臺與各政務服務平臺聯動,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應用場景建設,推行“一碼檢查”、“碼上共治”,向市場主體精準推送“一業一冊”等信息。開展監管應用集成,在重點監管領域開展監管應用創新,提供場景化、清單化的應用服務,構建監管應用生態。全面梳理基層監管應用,形成綜合監管“一張網”。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應用效能評比,樹立案例標桿。全區各級各部門通過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等渠道加大本區域本行業典型案例宣傳推廣力度,開展應用體驗,推動實現“一地創新、多地復用”,增強監管應用支撐能力。(自治區大數據發展局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縣人民政府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全區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到跨部門綜合監管全過程各方面。要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工作重點,細化落實措施,確保取得實效。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要主動作為,推動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對監管不力、執法缺位、推諉扯皮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二)開展試點示范

依托自治區綜合監管平臺,在成品油流通、自建房安全、單用途預付卡等重點領域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一件事”試點,在南寧、北海等有條件的設區市積極推進“綜合監管一件事”、“綜合查一次”等改革,落地實施“一業一冊”“一業一單”“一業一查”“一業一評”的“四個一”標準化場景措施。要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不斷擴大改革成效。

(三)提升監管能力

根據跨部門綜合監管需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業務培訓,加大項目、人員、技術、設備、經費等保障力度。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加強“一專多能”的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進行政審批、日常監管與綜合執法銜接,提升跨部門執法協作能力;支持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整合執法資源、充實執法力量,提升依法履職能力。

(四)強化監督評估

將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列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單位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參考。充分發揮監督評估的導向作用,研究制定評估辦法,綜合運用第三方評估、專業機構評定、群眾滿意度評價等方式開展評估評價,客觀公正評估跨部門綜合監管建設成效,形成良性工作機制。

2023年1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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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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