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長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主任會議通過)
一、擬提請審議立法項目
(一)制定《長春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二)制定《長春市農村供水條例》
(三)制定《長春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
(四)制定《長春市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條例》
(五)制定《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六)修訂《長春市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條例》
(七)修訂《長春市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
(八)修訂《長春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
(九)打包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
二、擬開展立法調研項目
(一)制定《長春市數據條例》
(二)制定《長春市社會信用條例》
(三)制定《長春市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促進條例》
(四)制定《長春市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條例》
(五)制定《長春市網絡餐飲外賣配送監督管理條例》
(六)制定《長春市民族團結進步條例》
(七) 制定《長春市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條例》
(八)修訂《長春市專利管理條例》
(九)修訂《長春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