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有關規定和《農業農村部關于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對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3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公告2021年第15號)和相關動植物分類標準,我部對《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第一批)》進行了修訂,現予印發。
特此公告。
附件: 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第一批)(修訂)
農業農村部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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