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7號)等規定,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2022年度重慶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辦單位要細化任務安排,明確工作責任,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決策事項。未嚴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項,不得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二、各承辦單位要認真落實重大行政決策預公開制度,除依法不予公開的決策事項外,在決策前應公布決策草案及其說明等材料,明確提出意見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會公眾參與的方式充分聽取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公布意見收集和采納情況。
三、市司法局要加強合法性審查,及時提出合法性審查意見,并加強對各承辦單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導。
四、《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實際情況,確需調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報批后執行。
五、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要求,制定本地區、本部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6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2年度重慶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決 策 事 項 | 承辦單位 | 決策時間 |
1 | 重慶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 市發展改革委 | 2022年5月 |
2 | 關于新時代振興重慶高等教育的若干措施 | 市教委 | 2022年3月 |
3 | 關于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 | 市教委 | 2022年4月 |
4 | 重慶市最低生活保障條件認定辦法(修訂) | 市民政局 | 2022年4月 |
5 | 低保等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調整方案 | 市民政局 | 2022年8月 |
6 | 關于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 | 市民政局 | 2022年8月 |
7 | 關于深化改革推動新時代殯葬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 市民政局 | 2022年12月 |
8 | 關于推進重慶市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市民政局 | 2022年12月 |
9 | 關于在城鄉規劃建設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的實施意見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2022年4月 |
10 | 重慶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2022年8月 |
11 | 關于加強節約集約用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 2022年12月 |
12 | 重慶市城市更新與提升“十四五”行動計劃 | 市住房城鄉建委 | 2022年4月 |
13 | 重慶市深化水利投融資改革創新十條政策措施 | 市水利局 | 2022年5月 |
14 | 重慶市小水電生態流量監管辦法 | 市水利局 | 2022年8月 |
15 | 重慶市鄉村產業發展規劃(2021—2025年) | 市農業農村委 | 2022年4月 |
16 | 關于推動住宿業規范發展的意見 | 市商務委 | 2022年4月 |
17 | 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意見 | 市醫保局 | 2022年6月 |
附件: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度重慶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