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和《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為規范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經研究,自2022年3月1日起,調整本市部分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局不再受理“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公司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初審”事項,申請人直接向農業農村部提出申請。
二、“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事項不再需要區級初審,申請人直接向市審批機關提出申請。
特此通告。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2年2月28日
關于調整部分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行政許可事項辦理流程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