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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2年廣東省種業監管年活動種子質量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 (粵農農辦〔2022〕7號)

   2022-04-01 385
核心提示:為切實加強種業監管,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營造種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結合我省實際,我廳組織制定了《2022年廣東省種業監管年活動種子質量監管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種子質量檢驗機構:

為切實加強種業監管,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營造種業創新發展的良好環境,確保農業生產用種安全,結合我省實際,我廳組織制定了《2022年廣東省種業監管年活動種子質量監管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2年1月30日

(聯系人:司徒志謀,聯系電話:020-37289556,郵箱:gdzyglc@163.com)

2022年廣東省種業監管年活動種子質量監管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種業振興部署要求,切實加強種業監管,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凈化種業市場環境,激發種業創新發展活力,保障農業生產用種安全,根據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種業振興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為重點,開展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全面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堅持省級統籌、重心下移,壓實屬地監管責任,完善上下聯動機制,強化協調協作,提高監管效能,構建具有廣東特色的種業監管體系,營造良好種業發展環境,切實保障生產用種安全。

二、工作目標

種業監管能力水平不斷提高,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明顯增強,假冒偽劣、套牌侵權、非法生產經營等突出問題明顯減少,主要農作物種子質量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實現種子涉訪涉訴案件件件有登記、事事有回音、違法必查處。2022年地級以上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年度細化工作目標如下:

——地級以上市目標:組織對轄區內部級發證企業現場檢查全覆蓋,省級發證企業監管覆蓋率不低于50%;對轄區內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執法工作現場指導檢查、交叉互查,覆蓋率不低于50%;對本級發證種業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被檢查企業主要經營品種抽樣覆蓋率不低于30%,被檢查企業問題整改合格率100%。對國家級區域性良繁基地檢查覆蓋率100%;組織縣(區、市)對轄區內種子經營門店現場監督檢查覆蓋率不低于30%,被抽查門店經營的主要品種抽樣覆蓋率不低于30%;對省農業農村廳轉辦督辦的群眾信訪舉報等案件,按時辦結,及時書面反饋。

——縣級目標:有監管方案和現場監督檢查方案,對本級發證的種業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對轄區內種子經營門店抽查檢查覆蓋率不低于30%,對被檢查門店備案經營的主要品種抽樣覆蓋率不低于30%,被檢查企業、經營門店問題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體經營活動備案率100%;達到移送條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門移送率100%。

(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出臺后,相關工作目標再按要求作必要調整)

三、重點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在春夏秋冬關鍵時間節點,對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組織開展集中治理,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全面凈化種業市場環境。

(一)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開展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種業法律法規宣貫活動,重點加強對實質性派生品種制度、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等新修訂內容的宣傳解讀,提高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執法人員處理品種權糾紛能力。廣泛開展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宣傳進企業、進市場、進農村等活動,增強種子科研教學、生產經營單位及個人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意識。

(二)開展種子企業和市場檢查。各地應結合本地用種實際,在季節性種子市場銷售期,以種子標簽和種子質量為檢查重點,組織開展冬春季種子企業檢查和春季、夏季、秋季種子市場檢查與種子質量監督抽查(附件1)。將近3年來有套牌侵權、制售假劣、存在不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的生產經營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并及時上報檢查結果;對近3年在監督檢查中未發現問題的企業,酌情減免檢查。

(三)開展制種基地專項檢查。各地要對本轄區所有制種地塊進行全面摸底調查,統計制種基地位置、制種面積、制種單位(個人)等信息,建立制種臺賬。以制種企業生產備案、委托合同、品種權屬和親本來源等內容為重點,開展制種基地檢查,并對制種基地開展苗期轉基因成分檢測,強化制種基地監管,嚴厲打擊盜取親本、搶購套購、無證生產等違法行為。

(四)加大重大案件查處力度。強化種業領域日常監管與執法辦案的協調配合,以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無證生產經營等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加強對電商網絡銷售種子的監管。對群眾反映集中、社會關注度高、套牌侵權多發的重點區域和環節,重拳出擊、整治到底、震懾到位。

(五)強化種業技術服務支撐。加強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建設,現有種子質量檢測機構要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建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要加快提升檢驗能力和水平,盡快通過機構考核,開展檢驗工作,還沒有檢驗機構的地市要創造條件建設種子質量檢驗機構,為種子質量監管提供技術支撐。

(六)嚴格品種管理。修訂提高我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減少同質化品種。嚴格聯合體和綠色通道試驗監管,規范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發現弄虛作假的堅決取消資格。配合農業農村部開展非主要農作物品種清理,規范種子市場。

(七)開展桑蠶種質量監督抽查。按照2022年廣東省桑蠶種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任務要求(附件2),重點對生產單位的桑蠶原種和桑蠶一代雜交種開展質量監督抽查,保障生產用種質量。

(八)加強行業自律和信用建設。發揮各級種子行業協會協調、服務、維權、自律作用,規范企業行為,引導企業守法誠信經營,增強保護種業知識產權意識。將信用好、規范守法生產經營的企業納入紅名單管理,將“私繁亂制”“套牌侵權”、生產經營不規范的企業納入黑名單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檢查工作安排。農作物種業監管工作由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按職責組織,市場檢查中發現有違反種子標簽、品種審定、品種登記及經營主體備案等有關規定的,由當地農業農村部門依職責處理,當地農業執法機構負責跟蹤核查違法事實,及時依法查處。

(二)扦樣工作安排。扦樣工作由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組織,所需費用均由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安排。鑒于當前省內種業監管隊伍實際,可采取以下三種方式開展扦樣:一是部署由轄區內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負責;二是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種子質量檢驗機構開展;三是在種子監督檢查工作中,邀請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專業人員協助監督管理人員按程序規范開展。

(三)檢測工作安排。抽查樣品的凈度、水分、發芽率等檢測工作由地級以上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具備資質的種子質量檢驗機構承擔;水稻、玉米品種純度檢測由肇慶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廣州市農業科學研究院組織開展田間種植鑒定;品種真實性檢測由農業農村部農作物種子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深圳)承擔,檢測對照樣品采用農業農村部或我廳組織收集的審定品種標準樣品;轉基因成分檢測由農業農村部植物及植物用微生物生態環境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廣州)承擔。除按部省級要求送檢項目(附件3)規定數量外,所需經費均由各地級以上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予以安排。

五、責任分工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制定全省種子質量監管方案,對重點地區、關鍵種類、重要環節、重點案件等進行監督抽查。組織查處農業農村部轉辦案件,協調處理省內跨區域案件,配合處理其他省份協查案件,督辦重點案件。組織各市和相關機構對品種真實性和轉基因成分進行監督抽查。

地級以上市和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制定本地監督抽查方案和現場檢查抽樣方案并實施。重點檢查主體備案、經營檔案、種子標簽和使用說明、品種審定和登記、品種權許可、進口等情況,監督檢查種子質量。

出現跨區域案件查處的,案件主辦市需其他市協查時,應以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部門名義制發協查公函,載明協查事由、有關案情、協助內容和聯系人等,協查市應予積極配合。協查公函應同時抄送省農業農村廳,省農業農村廳將督促檢查并視情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完成時限。種子質量抽查任務由農業農村部和我廳統一安排的,按規定時限完成。各地組織開展的質量抽查工作任務由各地自行制定方案并執行,并明確專人負責,方案及種業監管具體負責人聯系方式于2月底前報送我廳。

(二)及時總結。請各地級以上市農業農村局于12月10日前將種業監管工作情況(含附件5-6)書面報告省農業農村廳,報告應附由農業農村部門主辦且于2022年年內結案的種業典型案例1-3起。

   附件:

1.2022年廣東省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安排

2.2022年廣東省桑蠶種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任務安排

3.2022年廣東省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部省級送檢項目安排清單

4.2022年廣東省種子質量監督抽查工作——承擔省級任務檢測機構名單

5.××市2022年種業監管執法年任務完成情況表

6.××市2022年種業監管執法年監管執法情況表

7.廣東省持證種子企業名單



 
地區: 廣東
標簽: 農業 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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