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農業農村委、市場監管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現就推進我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銜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堅持高標準要求,高起點謀劃,創新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制度體系,統籌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銜接融合,推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信息化管理,督促種植養殖生產者嚴格質量安全控制,有力提升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能力和現代化水平,助推都市現代綠色農業高質量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實施時間。自2021年12月1日起實施。
(二)實施區域。全市范圍。
(三)實施主體。已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鼓勵種植養殖戶參與試行。
(四)實施品類。已實施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并已按農業農村委要求推進實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品類,包括蔬菜、水果、食用菌、家禽、禽蛋、淡水養殖水產品等食用農產品,在養殖環節重點推進韭菜、芹菜、豇豆、雞蛋、烏雞、肉牛、肉羊、大口黑鱸、烏鱧、鳊魚、大黃魚等11種食用農產品。
三、實施方法
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結合我市當前實際,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銜接工作,將追溯信息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進行銜接融合,一體運作。食用農產品追溯信息是指已辦理營業執照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入駐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以下簡稱追溯平臺),錄入上傳追溯平臺的種植、養殖環節生產記錄相關信息。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是指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農產品質量安全國家強制性標準,在嚴格執行現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礎上,對所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自行出具的質量安全承諾合格證。
(一)統一樣式。根據農業農村部規定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內容要求進行改版,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主要要素和基本樣式與追溯二維碼進行銜接、融合,統一憑證樣式,通查通識。種植養殖環節的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參考樣式(詳見附件1)。
1.體現“達標”內涵。“達標”內涵即生產過程落實質量安全控制措施、附帶承諾達標合格證的上市農產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現階段,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達標”主要聚焦不使用禁用農藥獸藥、停用獸藥和非法添加物,常規農藥獸藥殘留不超標等方面。
2.突出“承諾”要義。承諾達標合格證是承諾證,首先要展示承諾內容。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參考樣式,在全國試行方案中合格證參考樣式的基礎上,調整了承諾內容和基本信息的位置,將承諾內容放在承諾達標合格證最上端,生產者及農產品信息放后。
3.調整承諾內容。明確是“對生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作出承諾。將承諾內容中“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調整為“常規農藥獸藥殘留不超標”。
4.增加承諾依據。增加可勾選的“委托檢測、自我檢測、內部質量控制、自我承諾”4項承諾依據。生產主體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時,根據實際情況勾選一項或多項。
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參考樣式自此文件印發之日起開始使用。各區農業農村部門應加強對生產主體的指導,開具電子承諾達標合格證或通過打印方式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要在文件印發之日起1個月內按要求調整樣式。已印制的原樣式空白合格證,可在用完后調整。凡是新印制的,都要使用新版樣式。
(二)統一做法。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要求,我市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按現有農事操作系統錄入農事操作信息,及時、規范、完整上傳生產記錄,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將相關信息推送至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并逐步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對接。尚未納入農業農村部門農事操作系統的,可以應用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錄入農事操作信息,及時、規范、完整上傳生產記錄,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
(三)出具方式。食用農產品進行交易時,應以購銷同一品種同一批次為單位,由生產者通過我市農事操作系統或農業農村部門認可的其他相應系統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打印紙質合格證或二維碼電子標簽隨貨同行,系統留檔保存備查。鼓勵包裝的食用農產品在最小包裝上粘貼承諾達標合格證或二維碼電子標簽。
(四)承諾內容。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出具承諾達標合格證,必須承諾“不使用禁用農藥獸藥、停用獸藥和非法添加物,常規農藥獸藥殘留不超標,對承諾的真實性負責”。積極推動種植養殖戶交易時出具合格證,鼓勵有條件的鄉鎮配備合格證智能機,方便種植養殖戶快速打印開具合格證。
(五)入場查驗。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監督指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超市等經營主體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對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要嚴格查驗,留存“承諾達標合格證”等合格證明文件、購貨憑證。銷售者無法提供“承諾達標合格證”等合格證明文件、購貨憑證的,市場開辦者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市場銷售。鼓勵批發市場、超市等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入場查驗系統,提升追溯效率。
四、重點工作
(一)全面調查核實。各區要在前期已納入追溯平臺監管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的基礎上,農業農村部門要進一步做好與市場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對已辦理營業執照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名錄庫再次進行甄別比對,全面摸清,將新增的、遺漏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全部納入追溯監管。鎮、村兩級監管人員要充分發揮調查摸底作用,對名錄庫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進行全面實地核查,切實做到應納入盡納入,不得瞞報、漏報。
(二)強化培訓指導。市、區、鎮、村四級聯動,分級負責、分級管理、分級培訓。各區要制定培訓計劃,認真開展試行工作業務培訓。鎮、村兩級要主動跨前,結合日常巡查,對生產主體進行培訓指導。要組織培訓實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解讀相關政策要求,講明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信息的關聯性,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首輪全覆蓋培訓,充分發揮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的示范帶動作用。要做好農業農村系統相關工作人員培訓,確保每名監管人員、執法人員和相關技術推廣人員至少接受1次專題培訓,掌握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銜接工作各項要點。
(三)加強政策宣傳。要深入農村一線,在生產基地、農村主要路口、農貿批發市場等重要位置和人流密集區域,通過印發告知書、張貼宣傳彩圖、懸掛宣傳標語、制作專題展板等方式,廣泛宣傳食用農產品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政策要求。要加強媒體宣傳,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等多種渠道,宣傳報道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銜接工作,全方位進行宣傳造勢。要舉辦專題活動,在重要時節、重點地段,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提高生產者、消費者知曉度和參與度。
(四)嚴格監督檢查。各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溝通銜接,建立協作機制,加強對承諾達標合格證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開證生產主體的日常巡查檢查,每年對試行主體的巡查要達到全覆蓋。重點檢查主體是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和《農產品生產主體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試行)》(附件2),是否按照要求持續規范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要查看生產主體留存的承諾達標合格證開證記錄,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于未落實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的有關情形(詳見附件3),要依據《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相應條款進行處理,在監督抽檢、區鎮快檢、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時,要核查承諾達標合格證內容的真實性,檢查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控制要求落實情況。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銜接工作是一項全新制度創設,也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各相關單位要提升思想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提高行動自覺。各區要相應落實負責部門制定工作方案,及時調度工作進展,統籌推進試行工作;各產業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做好生產指導,督促落實間隔期、休藥期等質量安全控制要求;執法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加大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銜接落實情況的檢查和執法力度;其他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確保職責范圍內任務有效落實。
(二)加強條件保障。各區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爭取政策支持,積極與市場監管部門加強溝通會商,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管理辦法》的要求,推動市場查驗承諾達標合格證。要積極與編制、財政部門溝通,爭取加強人員、經費、設施設備保障。特別是各鄉鎮要完善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站建設,針對腐霉利、啶蟲脒、百菌清及菊酯類等易發生超標的農藥品種,配齊配足快速檢測設備、檢測技術人員和監管人員,鼓勵農產品生產企業、合作社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做好自檢工作,為承諾達標合格證監管查驗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三)加強獎懲掛鉤。要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落實情況與農業農村重大創建認定、項目申報、農業品牌推選、農產品認證、農業展會參展等掛鉤,充分調動食用農產品生產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同時,要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將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銜接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生產者信用檔案,對于虛假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實行聯合懲戒。
(四)加強績效管理。各區農業農村委、市場監管局要定期匯總分析本區承諾達標合格證與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銜接工作情況,加強督促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公布后,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抓好貫徹落實。此項工作落實情況已納入對各區食品安全考核評議、農業農村系統績效管理,各區要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強化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銜接工作的調研指導,深入生產基地、交易市場等第一現場開展全面調研,分析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整改到位。
附件:
1.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參考樣式
2.農產品生產主體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3.未落實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銜接的有關情形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