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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鄭州市商務局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2013-04-25 767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商務局,局機關各有關處室:  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鄭

  各縣(市、區)商務局,局機關各有關處室:

  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鄭政辦〔2012〕23號)和市政府食安辦的要求,結合商務系統食品安全工作實際,制定《鄭州市商務局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鄭州市商務局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商務部門應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商務部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河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豫食安〔2007〕2號)、《鄭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鄭政辦〔2012〕23號)等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結合商務部門食品安全管理特點,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指導市商務局開展生豬屠宰環節發生的Ⅲ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相關監管部門開展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以及進出口和酒類流通環節所發生的Ⅲ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指導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調配供應。指導市商務局開展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1.4事故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指的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包括市商務局牽頭負責的生豬屠宰,需要市商務局配合的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以及酒類流通環節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和事件。

  食品安全事故分級依據《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分級評估指標見附件1。食品安全事故分級以外的作為食品安全事件處置。

  1.5 事故(事件)處置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原則,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事件)應急機制。

 ?。?)居安思危,預防為主。把預防作為應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處置工作的重點,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日常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和企業經營者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處置小組及職責

  市人民政府宣布啟動Ⅲ級食品安全事故響應后,市商務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立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小組)及其辦公室,在市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Ⅲ級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小組總指揮由商務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設在應急處置小組指定處室。

  應急處置小組主要職責為: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研究生豬屠宰環節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決策和部署,協助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以及酒類流通環節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調配供應;根據需要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2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職責

  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承擔應急處置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應急處置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督促和指導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開展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協調解決事故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應急處置小組、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必要時向媒體吹風或接受采訪;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完成應急處置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2.3 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商務主管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相關工作。應急處置小組的成員單位為辦公室、組織人事處、政策法規處、財務處、紀委、畜禽屠宰管理處、商貿處、市場秩序處、生活必需品保障辦公室。成員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各成員單位的職責見附件2。

  2.4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應急處置小組下設若干工作組,并確定工作組牽頭負責處室,各工作組在應急處置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由應急處置小組辦公室將事故處理相關情況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小組。

  2.4.1 事故調查組

  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監管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調查。

  2.4.2 事故處置組

  負責依法組織實施行政監督和處罰;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對檢出的病害生豬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配合有關部門督促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2.4.3 保障供應組

  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生活必需品的調配供應。

  2.4.4 新聞宣傳組

  負責組織事故處置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2.4.5 專家組

  應急處置小組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解除及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3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3.1 監測預警

  商務部門通過行業管理、媒體監督等多種方式,密切監測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或者已經確認不安全的食品;對監測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引發發生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產品或事件,提出行業預警信息;通過加強行業管理等措施,預防發生較高食品安全風險事故,控制或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和危害程度。

  行業預警信息來源:

 ?。?)專項監督檢查、專項執法檢查、肉品質量監測;

 ?。?)商務主管部門的事故(事件)報告;

 ?。?)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的事故(事件)報告;

 ?。?)衛生部門風險預警信息;

  (5)相關監管部門情況通報;

 ?。?)經核實的消費者投訴舉報;

  (7)經核實的新聞媒體曝光信息。

  3.2 事故(事件)報告

  商務部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信息采集和報送等。

  3.2.1報告要求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規定逐級上報上級商務主管部門,其中Ⅰ、Ⅱ級食品安全事故在逐級上報的同時直接報告商務部,并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議事協調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市商務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食安辦報告,通報相關監管部門。

  應急響應期間,市商務局應及時向省商務廳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3.2.2 報告內容

  報告應當包括事故(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事件)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事件)簡要經過、事故(事件)原因等內容。

  3.3 事故評估

  商務主管部門配合衛生等行政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Ⅲ級食品安全事故,市人民政府宣布啟動Ⅲ級響應后,市商務局應急處置小組立即設立并運行,根據職責分工開展應急處置工作。Ⅳ級及以下事故(事件),市商務局視情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處置工作。

  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Ⅲ級及以上響應期間,應急處置小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做好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中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依法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或減輕危害。

  工作流程如下:

 ?。?)應急處置小組及時召開應急指揮會議,制定具體應急處理措施。

 ?。?)部署事發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開展應急工作。

 ?。?)派出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置組,會同當地政府和商務主管部門積極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置有關工作。

 ?。?)及時向指揮部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并通報相關部門。

 ?。?)在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組織新聞發布,及時公布有關信息。

 ?。?)根據事故原因制定后期管理機制。

  (7)總結應急處置工作上報指揮部。

  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以及酒類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Ⅲ級響應期間,市商務局應急處置小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配合相關監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食品安全事件的應對:由事發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前期處置,市商務局視情派出工作組,督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事發地商務主管部門及時向市商務局報告工作進展,必要時,直接報告商務部,并通報當地相關監管部門。

  4.2 應急處置措施

  Ⅲ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依照有關規定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應急控制措施

  生豬屠宰環節: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生豬產品和被污染的工具及用具,待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生豬屠宰企業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對檢出的病害生豬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督促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污染的生豬產品等,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食品流通、餐飲服務以及酒類流通環節:配合有關監管部門按照要求采取相應措施,開展前期處置工作。

  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生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省轄市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

 ?。?)應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調配供應

  按照《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商運發[2005]351號)和《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商務部令 2011年第4號)執行。

 ?。?)信息發布

  在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會同、配合有關部門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理可參照以上應急處置措施執行。

  4.3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生豬屠宰環節Ⅲ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符合《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響應級別調整和響應終止條件的,由應急處置小組向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建議,在指揮部的組織下,配合衛生等有關部門開展分析評估論證工作,實施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

  5 應急保障

  5.1 通訊及信息保障

  市商務局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接受商務系統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和投訴。發生Ⅲ級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期間,應急小組和相關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保證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報送。

  5.2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預案啟動期間要做好值班和備勤工作,保證有專人值班,領導在崗帶班。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5.3 物資及經費保障

  要確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相關物資、設備要隨時處于備用狀態,做到隨時應急,隨時使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申請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5.4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通過市、縣兩級商務主管部門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5 宣教培訓

  加強對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專業人員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6.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盡快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

  7.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1、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分級、響應標準

  2、鄭州市商務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附件1:

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分級、響應標準

事故等級

響應標準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我省和其他省(區、市)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超出省政府處置能力的;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生豬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國務院認定的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Ⅰ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省轄市級行政區域的;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省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Ⅱ級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省轄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市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Ⅲ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Ⅳ級

附件2:

鄭州市商務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成員單位

職      責

辦公室

承擔應急處置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應急處置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組織、督促和指導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開展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協調解決事故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應急處置小組、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負責組織事故處置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政法處

負責依法組織實施行政監督和處罰。

財務處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申請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市場秩序處

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接受商務系統食品安全事故的舉報和投訴;配合食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畜禽屠宰管理處

負責生豬屠宰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督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對檢出的病害生豬產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等;督促屠宰企業召回,配合有關部門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商貿處

配合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督促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生活必需品保障辦公室

負責組織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物資、生活必需品的調配供應;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通過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組織人事處

紀委

負責對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有關人員進行調查、督查督辦,并依法依紀提出處理建議或做出處分決定。



 
地區: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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