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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草原保護修復的實施意見 (寧政辦發〔2021〕102號)

   2022-01-06 616
核心提示:堅持尊重自然,保護優先。遵循順應生態系統演替規律和內在機理,促進草原休養生息,維護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宜林則林、宜草則草,林草有機結合。把草原生態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維護和提升草原生態功能。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草原是我區重要的生態系統和自然資源。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區草原保護修復工作取得顯著成效,草原生態持續惡化的狀況得到有效遏制。但草原生態系統整體仍較脆弱,保護修復力度不夠、資源利用管理不嚴、科技支撐能力不足等問題依然突出。為進一步加強草原保護修復,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草原保護修復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7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工作部署,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以完善草原保護修復制度為主線,以加強草原資源保護為核心,以實施草原生態修復工程為抓手,以培育穩定草原生態系統為目標,切實加強草原保護修復,不斷改善草原生態環境,持續提升草原功能,實現草原可持續發展,為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為加快建設美麗新寧夏貢獻力量。

(二)工作原則。

堅持尊重自然,保護優先。遵循順應生態系統演替規律和內在機理,促進草原休養生息,維護自然生態系統安全穩定。宜林則林、宜草則草,林草有機結合。把草原生態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維護和提升草原生態功能。

堅持系統治理,分區施策。采取綜合措施全面保護、系統修復草原生態系統,同時注重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增強草原保護修復的系統性、針對性、長效性。

堅持科學利用,綠色發展。正確處理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在保護好草原生態的基礎上,科學利用草原資源,促進草原地區綠色發展和農民增收。

堅持政府主導,全民參與。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草原保護修復的主導地位,落實林長制,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積極引導全社會參與草原保護修復。

(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區基本草原面積穩定在2600萬畝以上,草原保護修復制度體系基本建立,退化草原得到有效修復和治理,草原綜合植被蓋度達到57%以上,草原生態狀況持續改善,草原質量穩步提升,草原生物多樣性豐富。到2035年,基本草原面積繼續保持穩定,草原保護修復制度體系健全,退化草原趨勢得到有效遏制,草原綜合植被蓋度穩定在58%以上,草原生態服務功能和生產力顯著提升。到本世紀中葉,退化草原得到全面修復和治理,草原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新格局全面形成。

二、主要任務

(四)組織開展草原調查和監測評價。依據國家草原調查技術標準,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基礎上,集成現有草原清查數據成果,組織開展草原資源專項調查,全面查清草原類型、權屬、面積、分布、質量、利用狀況以及有害生物種類、分布等基本情況,建立草原資源專項調查數據庫及草原管理檔案,納入自然資源和林草資源數字化管理平臺。組織開展草原綜合監測評價和基況監測、生態狀況評價、年度動態監測、應急監測。支持草原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建設,鼓勵草原增匯理論研究與關鍵技術開發。健全草原監測評價數據匯交、定期發布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草原統計,完善草原統計指標和方法。(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林草局、生態環境廳、統計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五)編制草原保護修復利用規劃。依據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按照因地制宜、分區施策的原則,編制全區草原保護修復利用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疊加至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多規合一,明確草原功能分區、保護目標和管理措施,落實規劃指標和管控目標。加強對草原保護、建設和利用的管理,將草原保護、建設和利用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依據上一級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草原保護修復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自治區林草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草原保護力度。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和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劃定基本草原保護管理區域,把維護生態安全、保障草原畜牧業健康發展所需最基本、最重要的草原劃定為基本草原,建立基本草原保護管理制度,實施更加嚴格的保護和管理,確保基本草原面積不減少、質量不下降、用途不改變。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明確草原生態保護監管職責。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建立草原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衛片比對、巡查監督和受理舉報,及時發現并堅決查處違法開墾、未批先建、私自占用等各類破壞草原行為。加強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把“先預審、再立項、后建設”的源頭把控原則落到實處,提高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許可辦理效率,做好“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禁牧封育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和目標考核機制。建立禁牧巡查制度、舉報制度和情況通報制度,加強對禁牧封育工作的監督檢查。對植被得到有效恢復、生態改善顯著的草原,經科學論證后,自治區人民政府可決定開展季節性放牧或劃區輪牧,合理利用草原。鹽池縣可先行開展試點,探索經驗,總結推廣。(自治區林草局、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公安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草原自然保護地體系。依據《寧夏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支持草原類型自然保護地建設,完善保障及投入機制,構建草原科研監測網絡,突出草原生態功能,注重協調草原生產功能。云霧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要更好發揮自然保護區主體作用,實現草原生態系統原真性、完整性的保護,為野生動植物生存繁衍留下空間,努力打造成黃土高原典型草原生態系統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先行區。推進香山寺、西華山國家級草原自然公園試點建設,強化草原自然公園在草原保護和合理利用方面的示范作用,為民眾提供良好的草原生態體驗空間,搭建展示草原文化魅力和承載草原自然宣教功能的平臺。支持建立各類自治區級草原類型自然保護地,加大典型草原生態系統和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有效保護生物多樣性,逐步完善草原自然保護地體系。(自治區林草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快推進草原生態修復。依據《黃河流域寧夏段國土綠化和濕地保護修復規劃》,組織實施“百萬畝退化草原生態修復工程”,采取禁牧封育、免耕補播、松土施肥、鼠蟲害防治等措施,加快退化草原植被恢復,提升草原生態功能和生產功能。在水土條件適宜地區,實施退化草原生態修復,鼓勵和支持人工草地建設,恢復提升草原生產能力,支持優質飼草基地建設,促進草原生態修復與現代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有機融合。(自治區林草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統籌推進林草生態治理。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的要求和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灌則灌的原則,統籌推進森林、草原保護修復和荒漠化治理。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干旱半干旱地區的綠化要經過水資源論證,以雨養、節水為導向,以恢復灌草植被為主,推廣喬灌草結合的綠化模式,提倡低密度造林育林,合理運用集水、節水造林種草技術,防止過度用水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水土流失嚴重地區要優先選用根系發達、固土保水能力強的防護樹種和灌草。干旱缺水、風沙嚴重地區要優先選用耐干旱、耐瘠薄、抗風沙的灌木樹種和草種。加大鄉土樹種草種采種生產、種苗繁育基地建設力度,引導以需定產、訂單育苗、就近育苗,避免長距離調運綠化種苗。(自治區林草局負責)

(十)大力發展草種業。開展草原種質資源普查,建立野生灌草種質資源圃與鄉土灌草種質資源庫。支持開展鄉土優良草種馴化栽培與選育擴繁技術研究,通過野外采集、科學馴化與選育栽培,篩選出優良的鄉土草種并研發配套種植關鍵技術與管理模式,為草原生態修復廣辟用種來源。支持建設優良牧草種子繁育制種基地,不斷提高草種自給率。加強草種質量監管,規范草種市場運營,強化草種質檢,保障草種質量安全。大力發展現代草業,支持草產品加工業發展,建立完善草產品質量標準體系,推廣優質牧草新品種和高產高效種植生產加工利用技術。充分開發利用檸條等資源,廣辟飼草渠道,提高飼草供給能力。(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完善草原承包經營制度。總結推廣鹽池縣草原承包經營確權登記試點經驗,加快推進草原承包經營確權登記頒證,明確草原所有權、使用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因地制宜落實草原承包經營制度,支持適度規模經營。充分考慮草原生態系統的完整性,防止草原碎片化。對草原面積較小、零星分布的,可采取承包到戶、到組等靈活多樣方式,明確責任主體。要加強草原承包經營管理,依法規范草原發包行為,健全草原承包檔案,全面梳理和規范草原承包經營合同,著重解決草原承包四至不清、證地不符、交叉重疊、一地多證和虛假承包等問題,保護草原承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做好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依法規范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完善流轉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杜絕以流轉為名改變草原用途、破壞草原的行為。(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林草局、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開展國有草原自然資源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明確國有草原自然資源所有者職責代理履行主體和履職目標,加快推進國有草原資源調查監測和確權登記等重點工作,完善委托代理評價考核機制和資源資產損害賠償制度等相關配套制度。建立國有草原有償使用制度,探索創新國有草原所有者權益的有效實現形式,將有償使用情況納入年度國有資產報告。(自治區林草局、自然資源廳、審計廳、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提高草原防災減災能力。建立草原有害生物防控體系,開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強化草原生物災害監測預警。開展草原外來入侵物種防治,提高有害生物綠色防治水平。落實“防滅火一體化”要求,強化“防未、防危、防違”和“打早、打小、打了”全鏈條管理,持續推進草原火災風險普查,完善草原火災處置預案,健全草原火災應急反應機制,夯實草原防火物質基礎,強化草原防火隊伍建設,加強草原火情監測預警,不斷提升綜合防控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草原資源安全。(自治區林草局、應急廳、自然資源廳、公安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

(十四)推動草原地區綠色發展。科學推進草原多功能利用,充分釋放草原經濟、生態和社會價值以及在碳匯、旅游等方面獨特優勢,挖掘草原景觀和獨特文化功能,開發建設一批草原旅游區、度假地和精品旅游線路,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休閑康養場所,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的需求,帶動地方旅游康養業發展,助力鄉村振興,增加農民收入。(自治區林草局、文化和旅游廳、鄉村振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十五)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加強我區農林院校草原保護修復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擴大草原保護修復相關領域人才培養規模,打造高水平學科團隊,培養草原保護修復領域高素質人才。支持草原科技創新,構建產學研推用協調機制,開展草原保護修復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開發,建立不同區域草原生態保護和修復技術標準體系,爭取在退化草原修復治理、生態系統重建、生態服務價值評估、智慧草原建設等方面取得突破,著力解決草原保護修復科技支撐能力不足問題。支持草品種選育、草種生產、退化草原生態修復治理、人工草地建設、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推廣。支持草原重點實驗室、長期科研基地、定位觀測站、創新聯盟等平臺建設,強化草原科技成果轉化。加強草原保護修復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提高科技自主創新能力。(自治區科技廳、教育廳、農科院、林草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推動草原保護規章制度建立完善,健全草原保護修復制度體系。加大草原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力度,建立健全違法舉報、案件督辦等機制,依法打擊各類破壞草原的違法行為。完善草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及時移交案件線索,依法懲治破壞草原的犯罪行為。建立部門聯動執法機制,組織開展聯合檢查、聯合調查和聯合執法。(自治區林草局、自然資源廳、司法廳、公安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草原保護修復財政投入保障機制,把草原保護修復及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基本建設規劃,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補助政策。探索開展草原生態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鼓勵金融機構創設適合草原特點的金融產品,強化草原生態保護修復、草原旅游、草原地區特色產業發展等金融支持。鼓勵地方探索開展草原政策性保險試點,提供草原火災、蟲災、旱災和草原保護修復商業保險保障支持。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投資、設計、修復、管護等全過程,圍繞草原生態保護修復開展生態產品開發、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技術服務等活動。對集中連片開展草原生態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允許依法依規取得一定份額的自然資源資產使用權,從事生態產業開發。(自治區林草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然資源廳、農業農村廳、人民銀行銀川中心支行、寧夏銀保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加強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穩定壯大基層草原管理和技術服務隊伍,提升管理和服務水平。強化草原監管執法,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執法監管能力。支持草原管護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作用。支持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充分發揮草原專業學會、協會等社會組織在政策咨詢、信息服務、科技推廣、行業自律等方面作用。(自治區林草局、自然資源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領導

(十九)加強對草原保護修復工作的領導。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把草原保護修復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周密安排部署,確保取得實效。要認真落實林長制,實行市、縣(區)人民政府目標責任制,把草原防火、基本草原保護、草原禁牧、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等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年度目標考核,細化考核指標,逐級壓實責任。

(二十)落實部門責任。自治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認真做好草原保護修復相關工作。自治區林草局牽頭協調各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草原保護修復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報告。各級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要適應機構改革新形勢,進一步轉變職能,切實加強對草原保護修復工作的管理、服務和監督,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二十一)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持草原事業發展。充分運用多種宣傳形式和手段,大力宣傳草原的重要生態、經濟、社會、文化功能和草原生態建設成就,充分展現草原生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貢獻和成效;選樹先進典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激勵社會各界積極投身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充分發揮草原生態在國土綠化中的重要作用。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地區: 寧夏
標簽: 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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