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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政策解讀

   2021-12-24 268
核心提示:2021年11月27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甘政辦發〔2021〕105號,以下簡稱《規劃》),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2021年11月27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甘政辦發〔2021〕105號,以下簡稱《規劃》),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劃》的出臺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放在治國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從認識到實踐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十三五”時期,省委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將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底線性任務,高度重視、高位部署并推動落實,全面完成了“十三五”環保約束性指標,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成效,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全省呈現出生態破壞點位有效恢復、綠色發展支撐不斷強化、生態文明建設進程逐步加快的良好態勢,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斷增強,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綠色底色和質量成色。但是,當前我省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尚未根本緩解,尤其在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構建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碳達峰碳中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等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問題與短板,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規劃》編制工作,將其列為全省14個省級重點專項規劃之一。2019年5月規劃編制工作正式啟動以來,在省委省政府周密部署下,在省直有關部門、各市州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省生態環境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最新部署要求,聚焦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改善,圍繞“減污、降碳、強生態”,緊盯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碳達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重大決策部署,緊密銜接國家“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我省“十四五”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及省級有關專項規劃,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立足省情實際,編制形成了《規劃》。

二、《規劃》的總體考慮和特色

為確保《規劃》既有效銜接國家政策要求,又突出我省特色,《規劃》編制立足省情實際,統籌考慮以下5個方面因素:

一是深化對比研究。切實加強與生態環境部聯系,及時對接國家“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進展,對照國家規劃框架體系,剔除與我省無關的近岸海域優良水體比例、陸域海域協同治理等內容并結合實際適當調整優化,確保省級規劃與國家規劃思路框架、內容設置等總體對應。

二是體現省情特色。將祁連山生態環境監管、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污染治理、綠色環保產業發展、工業園區生態環保基礎設施提升改造、鄉村生態振興、蘭西城市群生態建設等我省重點任務和特色工作,統籌謀劃納入到“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整體工作。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立足我省生態文明建設仍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根源性、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的實際情況,針對協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構建西部生態安全屏障、統籌碳達峰與碳中和、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生態環境風險防范等問題與挑戰,提出更具針對性的任務舉措和目標要求。

四是廣泛吸納各方智慧。通過甘肅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及廳門戶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意見建議,共有52704人次參與,38480人次對我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出美好愿望和意見建議,涉及全國31個省(市、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廣泛聽取了有關專家、單位(企業)、群眾代表的意見建議,以書面和召開對接會的形式征求了各市州意見建議,組織召開3次座談會,面對面聽取了省直有關部門意見建議,對規劃進行了全面修改完善。通過全面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切實把社會期盼、群眾智慧、專家意見、基層經驗充分吸收到我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中,確保規劃既充分體現民情民意又合理可行。

五是認真謀劃重點工程。堅持重點任務項目化、項目工程化、工程系統化的思路,始終將重點工程項目作為規劃務實管用、解決問題的關鍵,圍繞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謀劃儲備“十四五”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水環境水生態重點治理修復、土壤環境質量改善、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基礎能力建設及能力提升、生態保護監管能力提升等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項目7大類311個,建立重點工程項目庫,結合發展實際對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

三、《規劃》的主要目標

按照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十四五”時期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的目標要求,《規劃》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守正和創新相統一,立足省情實際,提出了“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總體目標任務:全省生態文明建設達到新水平,生態環境持續鞏固改善,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

一是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穩步改善,水生態環境持續提升,地表水國控劣Ⅴ類斷面和城市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城鄉人居環境更為整潔優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基本解決或有效控制,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水平進一步提高。到2025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3.8%,地級及以上城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分別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和5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國家考核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體比例、劣Ⅴ類水體比例分別保持在94.6%和1.4%,城市黑臭水體比例、地下水Ⅴ類水體比例分別完成國家下達目標,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25%;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四項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五年累計減排量分別達到1.84萬噸、0.7萬噸、2.27萬噸、0.03萬噸。

二是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能源資源配置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到2025年,全省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國家下達目標,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五年累計達到1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五年累計達到30%以上。

三是環境風險有效管控。農用地、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可控,生態環境風險應急體系不斷完善。到2025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分別完成國家下達目標;放射源輻射事故年發生率控制在1.3起/萬枚以內。

四是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祁連山、黃河流域等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取得顯著成效,生態保護監管體系進一步健全,生態系統服務功能不斷增強。到2025年,全省生態質量指數(新EI)穩中向好,森林覆蓋率達到12%,確保生態保護紅線占國土面積的比例不降低。

五是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初步形成。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形成導向清晰、決策科學、責任明晰、執行有力、激勵有效、多元參與、良性互動的環境治理新格局。

四、《規劃》的重點任務

《規劃》聚焦我省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薄弱環節和短板弱項,統籌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和應對氣候變化,強化生態環境基礎能力建設,謀劃確定了我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任務。

一是統籌發展與保護,推進高質量發展。依據產業基礎和資源稟賦,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優化產業布局,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培育壯大綠色環保產業,優化能源開發利用,助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是做好碳達峰和碳中和工作,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聚焦落實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強化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推動能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推進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低碳轉型,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推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降低碳排放強度,增強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三是強化生態保護監管,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以祁連山生態保護和治理、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為重點,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統治理、整體保護,著力提高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和穩定性,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促進自然生態系統質量整體改善,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

四是加強協同控制,鞏固改善大氣環境。持續加強細顆粒物污染防治,加快補齊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實現對細顆粒物和臭氧的協同控制。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大力推進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協同減排。以工業、燃煤、揚塵、機動車污染防治為抓手,強化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協同治理。以蘭州等重點城市為主,加強城市大氣環境綜合治理,鞏固改善全省空氣質量。

五是深化三水統籌,提升水生態環境。統籌水環境治理、水資源利用和水生態保護,以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為抓手、黃河流域為重點,保好水、治差水、增生態用水,促進水環境管理從污染防治為主逐步向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并重轉變,持續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六是強化源頭防控,提升土壤和農村環境。以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污染物為著力點,深入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切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人居環境安全、地下水生態環境安全,確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推動鄉村生態振興。

七是強化風險防控,確保生態環境安全。堅持“防”與“控”并重,加強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重金屬、尾礦庫和核與輻射等重點領域環境風險防控,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風險和應急管理體系,著力提升防范與化解生態環境風險能力。

八是探索創新,積極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深化改革創新,加快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不斷完善政策法規標準、監測評估預警、監督執法和督查問責的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健全監測、評估、執法、監督等監管機制,促進制度建設和治理效能轉化融合,推動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企業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新格局。

五、《規劃》對全面提升水生態環境作出的部署

“十四五”期間將以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水生態系統穩定性為核心,持續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提高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水平,不斷提升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深化水生態環境綜合管控。堅持“三水”統籌,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統籌構建水環境、水資源和水生態監測、評價和預警體系,在重要生態功能水體、流域開展水生態調查評估。完善流域水生態環境分區管理體系,健全流域—水功能區(國家重要水體)—控制單元—行政區域的流域空間管控體系。建立打通水里和岸上的污染源管理體系,依托排污許可證信息,實施“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持續削減化學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提升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回頭看”,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推動劉家峽水庫、九甸峽水庫等跨區聯片供水的重特大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聯保共治。

二是深化重點領域水污染治理。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加大工業園區污水管網整治力度,加強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監管,推進省級以下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和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安裝,持續推進工業企業廢水深度處理與循環利用。強化城鎮污染治理,加快推進全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新、改、擴建,循序推進城鎮雨污管網分流改造,不斷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全面推進縣級及以上城市污泥處置設施建設,黃河流域干支流沿線城市(縣城)污水處理廠出水全部達到一級A標準,所有縣城和重點建制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超過90%。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鞏固地級城市黑臭水體“長制久清”整治效果,開展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深化排污口排查與綜合整治,加快實施黃河干支流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到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黃河、長江和西北諸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基本完成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

三是穩步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強化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嚴格落實水資源消耗總量與強度雙控制度,全面實施“深度節水、極限節水”,推進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節約集約安全型轉變。推進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將再生水納入城市水資源配置,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工程設施,積極推動再生水、雨水和苦咸水等非常規水源利用,鼓勵地級缺水城市和蘭州市積極開展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試點示范。

四是積極推動水生態恢復。切實保障河湖生態流量,加快制定甘肅省內其他重要河流生態流量(水量)保障方案,強化生態流量(水位)監管,逐步建立河流生態流量監測體系。強化河湖岸線管控,在重要河流、湖庫周邊合理劃定生態緩沖帶,強化河湖生態緩沖帶監管,開展重點河流湖庫生態緩沖帶修復與建設試點,積極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逐步恢復水生生物,因地制宜恢復水生植被,探索開展黃河干流、湟水河等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評價,實施長江流域“十年禁漁”,逐步提高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水平。

六、《規劃》對鞏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作出的部署

“十四五”期間鞏固打贏打好升級版的藍天保衛戰,將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空氣質量全面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為總基調,堅持穩中求進,樹立底線思維,保持戰略定力,繼承成功做法和有益經驗,持續加強細顆粒物污染防治,加快補齊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實現對細顆粒物和臭氧的協同控制。主要從實施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持續推進污染源治理、推動其它涉氣污染物防治、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四個方面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是實施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鞏固細顆粒物治理成效,有效遏制臭氧濃度增長勢頭。繼續實施“1+4+10”區域管控體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已達標城市鞏固改善提升,未達標城市限期達標。完善污染天氣應對體系,構建省市縣三級重污染天氣應對體系,在實現城市空氣質量指數和首要污染物周預報基礎上,探索開展空氣質量10-15天中長期預測,進一步提升細顆粒物和臭氧預報準確率。

二是持續推進污染源治理。深化重點行業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深度治理,有序推進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動焦化、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玻璃、陶瓷、鑄造、有色、煤化工等行業清潔能源替代、污染深度治理,全面實施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加強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石化、化工、涂裝、制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重點行業源頭、過程和末端揮發性有機物全過程控制體系,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強化車油路聯合防控,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和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汽車,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推進道路貨運車輛“三檢合一”,推進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公轉鐵”,加快提升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能力。有序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優先發展集中供暖,鼓勵縣城積極發展清潔熱電聯產集中供暖,穩步推進生物質耦合供熱,大力推動蘭州市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試點建設,逐步實施縣級以上城市(含縣城)城鄉結合部及周邊鄉鎮居民土炕、土灶、小火爐煤改氣、煤改電或清潔煤替代工程。推進揚塵精細化管控,持續加強施工揚塵常態化監管,以城市建成區及周邊為重點,全面落實“六個百分百”抑塵措施,加強裸露地塊治理,鼓勵利用新型環保抑塵劑減少揚塵來源,提高低塵機械化濕式清掃水平,強化煤、料、渣等堆場揚塵管控。

三是推動其它涉氣污染物防治。建立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加大生物質鍋爐治理力度。

四是加強噪聲污染防治。持續推進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強化工業、交通、建筑施工和社會生活等重點領域噪聲排放源監督管理,積極開展噪聲擾民問題治理,在噪聲敏感建筑集中區域逐步配套建設隔聲屏障,嚴格落實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創建安靜小區。

同時,我省還將出臺《甘肅省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行動規劃》和《甘肅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攻堅方案》,以“提氣、降噪、管車、強能力”為總體思路,以調整產業、能源、交通運輸和用地結構為方向,以治理工業、燃煤、機動車、揚塵為抓手,推進PM2.5和O3協同治理,NOX和VOCs協同減排,大氣污染物和溫室氣體協同控制,打好“冬防”、臭氧、柴油貨車三大攻堅戰,最終實現全省空氣質量穩步改善,PM2.5濃度穩步下降,優良天數比率穩步提升。

七、《規劃》對土壤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作出的部署

“十四五”期間,將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十四五”土壤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要部署要求,深入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嚴格重點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風險,努力保障群眾人居環境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推動污染治理向鄉鎮、農村延伸,強化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進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持續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質量,促進鄉村生態振興。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強化土壤污染源頭治理。加強土壤污染重點單位環境監管,督促落實土壤環境自行監測、隱患排查、有毒有害物質使用排放情況報備等制度。繼續開展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和非正規垃圾堆存點排查整治,深入開展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二是持續推進耕地分類管理。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規劃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加大優先保護類耕地保護力度,確保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三是嚴格污染地塊準入管理。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定期更新發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在土地出讓以及房地產出售等環節,探索開展土壤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四是有序推進土壤污染治理修復。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污染地塊為重點,嚴格落實風險管控和修復措施。對暫不開發污染地塊,實施風險管控,防止污染擴散。嚴格管控修復過程二次污染,積極探索治理修復后土壤資源化利用。

在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一是加強種植業面源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深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加強廢舊農膜和肥料包裝廢棄物回收,推動生產者、銷售者和使用者落實回收責任。加強尾菜處理,鼓勵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二是強化養殖業污染防治。以畜牧大縣和規模養殖場為重點,引導支持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鼓勵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有機肥廠等區域性糞污集中處理中心。三是深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優先治理鄉鎮所在地、中心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流域、生態環境敏感區以及水質需改善控制單元范圍內村莊生活污水;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動形成覆蓋建制鎮和農村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體系,統籌布局垃圾焚燒、填埋等處理設施,積極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溝渠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黑臭水體為重點,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體凈化等綜合措施,到2025年底基本消除較大面積農村黑臭水體。



 
地區: 甘肅
標簽: 規劃 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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