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象山縣水利和漁業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經發局、杭州灣新區管委會社發局,局屬相關單位:
自開展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試行工作以來,我市依據部省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試行方案,壓實責任、積極推進,進一步完善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措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在試行過程中,仍然存在試行主體列入名錄但不開具合格證或開證不規范、試行工作推進不平衡、監管力度不夠等問題。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我市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統一規范使用承諾達標合格證
(一)統一使用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樣式。為進一步明確合格證制度的核心要求與目標,農業農村部將合格證名稱由“食用農產品合格證”調整為“承諾達標合格證”,并對合格證參考樣式做了進一步優化,新版樣式(見附件1)主要有以下調整。
1.體現達標內涵。達標內涵即生產過程落實質量安全控制措施、附帶承諾達標合格證的上市農產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現階段,承諾達標合格證的達標主要聚焦不使用禁用農藥獸藥、停用獸藥和非法添加物,常規農藥獸藥殘留不超標等方面。
2.突出承諾要義。承諾達標合格證是承諾證,重點要展示承諾內容。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參考樣式,在“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樣式的基礎上,調整了承諾內容和基本信息的位置,將承諾內容放在承諾達標合格證最上端,生產者及農產品信息放后。
3.調整承諾內容。進一步明確了承諾對象是當事人“生產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并將承諾內容中“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獸藥休藥期規定”調整為“常規農藥獸藥殘留不超標”。
4.增加承諾依據。增加了可勾選的“委托檢測、自我檢測、內部質量控制、自我承諾”4項承諾依據。生產主體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時,根據實際情況勾選一項或多項。
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參考樣式在之前農業農村部發文后已開始使用,開具電子承諾達標合格證或通過打印方式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市農業農村局也按新樣式要求調整完畢。已印制的原樣式空白合格證,可在用完后調整。凡是新印制的,都要使用新版樣式。新舊樣式共用過渡期間,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服務平臺均可打印新舊兩種樣式,過渡期結束后,將全部使用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
(二)規范有效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承諾達標合格證要堅持“誰生產、誰用藥、誰承諾”的原則,由種植養殖者作出承諾,勾選選項、自主開具,一式兩聯,一聯出具、一聯留存備查,留存期為一年。二維碼標識上要明確展示“承諾達標合格證”字樣,掃碼后的內容中,首先要展示承諾達標合格證的名稱、承諾聲明、承諾依據等完整信息,其次再根據需要展示企業簡介、品牌宣傳等內容。有關單位在采購快速檢測設備、試紙條、試劑盒等產品時應選擇標注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等檢測參數產品。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村(社區)委員會、檢測機構、農產品批發市場等不能代替種植養殖者開具。
二、加快承諾達標合格證的推廣使用
(三)加大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力度。各地要對已試行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的生產經營主體,指導其規范開具,在試行品種和批次上實現全覆蓋;對試行品種范圍內尚未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生產主體,要督促其按要求盡快試行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提高試行覆蓋率。可將承諾達標合格證與參加各類展示展銷會、參評各類品牌、獎項和項目支持掛鉤。國家及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要率先落實試行要求,將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納入食品安全等考核內容,落實監管部門工作責任。進一步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的對接,強化食用農產品進入市場的索證索票,明確將承諾達標合格證作為質量安全合格憑證的其中一種,倒逼生產主體自覺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之前開具產地證明的,要盡快轉向由生產主體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
(四)強化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宣傳。各地要定期總結提煉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實施成效,形成典型經驗和做法,開展學習交流。積極運用主流媒體、行業媒體等多種途徑,宣傳承諾達標合格證實施成效,展示本地典型經驗和亮點成果,擴大承諾達標合格證的社會影響力和消費者認可度,持續營造自覺開具、規范使用承諾達標合格證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監督管理
(五)加大日常巡查檢查力度。各地要加強對開證生產主體的日常巡查檢查,每年對試行主體的巡查要達到全覆蓋,重點檢查主體是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和《農產品生產主體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試行)》(附件2),是否按照要求持續規范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查看生產主體留存的承諾達標合格證開證記錄,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要將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的推行納入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范疇,結合寧波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實施方案》(甬農發〔2021〕177號)的要求,以行政村為網格單元,做到區域定格、網格定人、人員定責,形成由鄉鎮到村(社區)再到生產主體的完整、精細、清晰的管理網絡,協助開展日常巡查檢查,確保承諾達標合格證試行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六)加強帶證農產品監測和問題查處。各地要加強對附帶承諾達標合格證農產品開展質量安全監測,掌握其質量安全狀況。對風險監測中發現的問題要跟進開展監督抽查,對于承諾合格而抽檢不合格的生產主體,要依法重處,同時幫助種植養殖者查找原因、整改問題。對于虛假開具承諾達標合格證的,要納入信用管理,實施聯合懲戒。
(七)及時掌握試行進展情況。各地要充分利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與服務平臺,定期調度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情況,及時更新掌握轄區內應實施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的生產主體數量和已實施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的生產主體數量。對于已實施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的生產主體,要推動實現批批開具。要定期匯總分析本地區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情況,加強合格證試行工作的督促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公布后,按照法律有關規定抓好貫徹落實。
試行工作推進過程中,好經驗好做法及亮點成效及時報送,將擇優推送部、省刊發或在市本級推廣。
聯系人:洪坤城;電話:89184269。
附件: 198關于切實做好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的通知。doc
1.新版承諾達標合格證參考樣式
2.農產品生產主體質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試行)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