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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專家的通知(滬衛計食品〔2014〕9號)

   2014-06-10 850
核心提示: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農委、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區縣衛生計

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農委、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糧食局、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區縣衛生計生委,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有關醫療機構,有關高等院校,有關科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通知》(國衛食品發〔2013〕6號)和《關于加強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與評估工作的通知》(滬衛計食品〔2014〕6號)等有關規定,市衛生計生委將組建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請各部門、單位積極組織推薦專家。現將專家推薦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薦原則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專家的推薦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科學的原則,并重點考慮專家的職業素養和專業能力。

  二、推薦范圍

  在經濟信息、商務、農業、衛生計生、工商、質量技術、食品藥品、糧食、進出口檢疫等部門及下屬專業機構、有關醫療機構、有關高等院校、有關科研機構等單位,從事食品安全、農產品種植、食品生產、餐飲加工、食品毒理、食品檢驗等相關專業工作的專家。

  三、推薦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廉潔自律,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具有嚴謹、科學、端正的工作作風;

  2.長期從事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理論研究或其他實踐工作,熟悉本專業的國內外現狀和進展;具有相應專業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從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或與食品專業領域密切相關的工作5年以上;具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評估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4.身體健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條件優異者可酌情放寬至65周歲。

  四、推薦、審核及入選程序

  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對各部門、單位推薦的專家進行初步遴選,經遴選并審核有關資格能力材料后,經所在單位蓋章同意,入選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并予以公布。

  五、有關要求

  1.各推薦部門、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本部門、單位的實際情況,嚴格把關,每個部門、單位推薦2-3名專家。

  2.請各推薦部門、單位組織填寫《上海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專家推薦表》,并于2014年6月15日17時前將材料蓋章后以傳真并電郵形式一式兩份反饋市衛生計生委食品安全標準與評估處。

  3.聯系人:章立、吳曉霞;聯系電話:23117894、23117893;傳真:83090071;電子郵箱:shspc@smhb.gov.cn

  附件:上海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委員會專家委員會專家推薦表(注:原網站無法下載)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6月5日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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