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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山西省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1-12-22 623
核心提示:為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向縱深發展,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安委辦函〔2021〕7號)要求,經省領導同意,決定在全省開展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現將《山西省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為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向縱深發展,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安委辦函〔2021〕7號)要求,經省領導同意,決定在全省開展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現將《山西省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山西省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向縱深發展,有效防范化解省外化工產業轉移帶來的安全風險,提升企業和化工園區本質安全水平,規范精細化工生產秩序,根據國務院安委辦、省政府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產業轉移項目和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防控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的工作部署,省安委辦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對象

2016年以來,異地轉入的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項目和本地化工項目(包括已運行和在建的),重點是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精細化工企業;承接轉移項目且已認定的化工園區。

二、工作目標

2022年底前,化工項目安全設計診斷整改完成率達到100%,精細化工企業整治任務“四個清零”完成率達到100%。化工園區全部建立項目準入管理制度,全部達到一般和較低安全風險等級。

三、主要任務

省應急廳組織化工設計人員和安全評價人員組成復核組,對企業安全設計診斷、整治任務“四個清零”和企業管理進行復核檢查。市應急局組織專家對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進行復核。

(一)對化工項目設計文件、安全設計診斷報告進行復核。

1.總圖設計復核。主要對企業設計單位資質、安全設施設計專篇進行復核,對總平面布置、設計變更及實際建設情況與設計是否一致等進行復核。

2.工藝設計診斷。主要對工藝安全可靠性論證、危險與可操作性(HAZOP)分析、反應安全風險評估、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控制措施等進行診斷。

3.設備及管道復核。主要對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和安裝,其他非標設備、管道、管件的設計、選材、安裝等進行合規性復核。

4.自動化控制系統復核。主要對可燃及有毒氣體檢測和報警設施的設計、選型、安裝,重大危險源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等信息采集監測設施的設計、安裝,自動控制系統的設置、裝備,危險物料安全泄放系統的設計、選型、安裝等進行合規性復核。

5.公用及輔助工程復核。主要對消防設施、控制室、供配電、管廊等公用及輔助工程的設計、建設,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設施的設計、建設等進行合規性復核。

6.整改落實情況復核。對設計診斷報告中提出的總圖、工藝、設備管道、自動化控制、公輔工程不符合項進行整改的落實情況進行現場復核。

(二)對精細化工企業整治任務“四個清零”進行復核。

1.反應安全風險評估“清零”復核。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精細化工生產裝置進行有關產品生產工藝全流程的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對有關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物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和蒸餾、干燥、儲存等單元操作的風險評估。重點復核根據評估結果完善安全管控措施的情況。

2.自動化控制裝備改造“清零”復核。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實現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實現自動化控制,最大限度減少作業場所人數。重點復核自動化控制設施實際投用情況。

3.從業人員學歷資質不達標“清零”復核。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主管生產、設備、技術、安全的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涉及重大危險源、重點監管化工工藝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操作人員,涉及爆炸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操作人員的學歷或專業水平應達到相應要求。重點復核參加學歷提升的具體人員與企業生產實際是否相符,是否真實在學的情況。

4.人員密集場所搬遷改造“清零”復核。涉及爆炸性危險化學品或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生產裝置區內布置的控制室、交接班室,以及在具有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粉塵爆炸危險性、中毒危險性的廠房(含裝置或車間)和倉庫內設置的辦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檢室完成搬遷或改造。

(三)對企業基礎管理進行核查。

企業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立項文件與實際建設內容不一致;

2.企業將項目、場所、設備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

3.未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員;

4.未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殊作業管理制度未有效執行,操作規程與實際不一致,故意隱藏關鍵化學品工藝信息、操作步驟,或者將有關物料采用簡單代碼標注等;

5.生產現場無應急器材,職工未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

6.故意破壞監控、報警設施;

7.違規建設實驗性生產裝置;

8.危險工藝操作人員無證上崗;

9.企業無相對固定的從業人員;

10.廠區沒有企業標識,無生產和安全管理辦公室,不具備開會、培訓等基本辦公功能,職工生活區位于生產區內。

(四)化工園區整體提升。

1.落實“一園一案”。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完成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全面落實“一園一案”整治措施,并達到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等級。

2.建立制度體系。化工園區制定完善并落實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和項目安全準入條件。圍繞安全條件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竣工驗收等環節,建立項目準入管理制度體系并認真執行。

(五)督促整改,全面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

企業要按照復核組提出的問題和整改意見,統籌考慮整改措施。需要調整總圖布局、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和自動化控制系統的,應聘請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設計,規范企業管理。恢復生產前,所有問題必須徹底整改。

四、時間安排

從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1年12月)。

1.市應急局明確工作措施、責任人和工作要求,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縣應急局通知相關企業準備相關文件資料,做好備查準備。

2.市應急局組織對異地轉入的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化工項目和本地化工項目開展全覆蓋摸底排查。

3.2021年12月底仍未完成以下任務的企業,由縣應急局依法下達執法文書,責令企業停產整改。①未按照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36或45號令辦理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②未經正規設計且未委托有資質的化工設計單位開展安全設計診斷;③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企業未完成原料、中間產品、產品及副產物進行熱穩定性測試和蒸餾、干燥、儲存等單元操作的風險評估和全流程反應安全風險評估。

4.2022年1月5日前,各市局上報化工項目最新統計表(附件1);因建設項目“三同時”、安全設計診斷和反應風險評估未落實的停產企業名單。

(二)專項整治階段(2022年1月至10月)。

1.市應急局配合復核組對企業開展全覆蓋檢查(附件3),發現企業未經正規設計、安全設計診斷單位資質或診斷報告內容不符合要求的,責令重新開展安全設計診斷。市應急局對精細化工企業“四個清零”整治任務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對未按期完成、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嚴肅查處。復核組和市應急局將發現的問題書面移交縣應急局。

2.企業達到整治標準的,聘請安全評價機構對整改情況進行專項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報市應急局備案,經市應急局組織專家現場驗收,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可恢復生產。

3.市應急局組織專家對已認定的化工園區的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進行復核,省應急廳組織專家對已認定的承接轉移項目5個及以上的重點化工園區安全風險進行深度評估,形成“一園一案”整治方案并督促整改。

(三)督導核查(2022年10月至12月)。

省、市安委辦組織對企業專項整治完成情況進行復查,對重點化工園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省安委辦負責對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和過氧化工藝企業進行復查;市安委辦負責對其他精細化工企業進行復查。發現仍未徹底整改的企業,應進行嚴肅查處或提請關閉退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人民政府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領導責任,深刻吸取近年來我省精細化工事故教訓,高度重視省外化工產業轉移帶來的安全風險,以精細化工專項整治為契機,全面整頓精細化工生產秩序,組織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努力降低現有企業安全風險,提升合規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對限期整改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堅決關閉退出。各化工園區要主動作為,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和《風險評估報告》,開展自查自整,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滿足認定的安全條件。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市應急局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建立工作機制,落實實施方案,摸清底數和基本情況,確保工作有力有序開展。要跟蹤督導專項整治工作,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及時會商研究解決問題,推動專項整治任務落實落細。省安委會辦公室將定期調度進展情況,對專項整治排查不細致,任務落實不到位或發生事故的市,視情約談相關市領導。各市每月月底將本月專項整治月調度表(附件2)進行匯總報送。(聯系人及電話:齊藝,0351-6819773;郵箱:sxsajjjgsc@163.com)。

(三)建立長效機制。有關市縣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轉移項目和非轉移項目安全風險防控制度,統籌產業規劃,強化源頭管控,嚴把項目準入關口,加強安全監管,確保在安全發展中承接轉移、現有項目中實現升級。

(四)嚴肅工作紀律。在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企業、機構和有關部門在核查和上報材料過程中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的,及時向省安委辦報告,將通報有關職能部門,依法依紀嚴查問責。

   附件1:化工項目(運行、停產、在建)統計表.doc

   附件2:危化品產業轉移和化工園區專項整治月度調度表.doc

   附件3:安全設計診斷檢查表.doc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辦

2021年12月10日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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