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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征求意見稿)主要變化

   2021-10-27 614
核心提示:此次修訂,重點增加了液態嬰幼兒配方食品相關的內容;對生產規范通用要求明確執行GB 14881的規定;修訂微生物、化學、物理污染的重點控制措施要求等。征求意見截止到11月20日。
       10月25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等3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開征求意見,以下食品伙伴網帶您簡要了解該征求意見稿與GB 23790-2010相比的主要變化內容,供行業參考。

一、增加液體嬰幼兒配方食品技術要求

因GB 10765 嬰兒配方食品和GB 10767 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涵蓋液體和粉狀產品,國內已有進口嬰幼兒液體配方食品銷售,并且國內企業已在研發相關產品,故此次修訂將標準名稱修改為“嬰幼兒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范”,增加液體嬰幼兒配方食品技術要求。

二、修訂術語和定義

增加液態(生產)工藝定義。液態(生產)工藝是指將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配料成分在液體狀態下進行加工處理制成最終液態產品的生產工藝,該工藝通常包括配料、均質、殺菌、灌裝、密封等工序(也包括灌裝密封后殺菌工藝)。

刪除了“清潔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一般作業區”的術語和定義。在第4章說明不同作業區的基本范圍。

一般作業區包括收乳間、原料倉庫、包裝材料倉庫、外包裝車間及成品倉庫、液態產品的后滅菌產品灌裝密封后的滅菌區域等。

準清潔作業區包括原料預處理車間、原料內包裝清潔或包裝材料消毒或隧道殺菌區域、粉狀產品的濕法加工區域(如稱量、配料、濃縮等)、液態產品的稱量、配料、熱處理、殺菌或滅菌區域、液態產品的后滅菌產品灌裝區域等。

清潔作業區包括食品與空氣環境接觸且無后續殺菌或滅菌操作的工序所在的車間(如稱量、配料、混合等)、液態無菌灌裝產品的灌裝區域、有特殊清潔要求的輔助區域(如暫存清潔消毒后的內包裝的暫存間等)、裸露待包裝的半成品貯存區、充填及內包裝車間等。

三、增加生產清潔作業區靜態/動態標準控制要求

對于廠房和車間,通用要求執行GB 14881的相關規定。重點細化了不同作業區舉例,應根據產品特點、生產工藝、生產特性以及生產過程對清潔程度的要求,將廠房和車間劃分為一般作業區、準清潔作業區和清潔作業區。增加粉狀和液態嬰幼兒食品生產清潔作業區靜態/動態標準控制要求,對粉狀產品和液態產品生產清潔作業區中的浮游菌、沉降菌、表面微生物最大允許數分別作了規定;準清潔作業區空氣中的沉降菌菌數應控制在50CFU/皿以下(按GB/T 16294測定5 min,靜態)。

四、明確殺菌設備基本要求

對于設施和設備,通用要求執行GB 14881的規定。重點增加生產過程中各類殺菌設備應符合殺菌工藝的基本要求以及液態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無菌灌裝和熱力殺菌評估要求。殺菌工藝是乳制品生產的基本通用工藝,主要包括巴氏殺菌、保持滅菌、超高溫滅菌等成熟殺菌工藝。但是各工廠在使用設備時開展殺菌有效性評估、記錄等工作參差不一,所以對殺菌設備基本要求進行了明確規定。

五、修訂生產過程的食品安全要求

意見稿中將生產過程的食品安全要求分為基本要求、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過程特殊技術要求和液態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過程特殊技術要求三部分。第一部分基本要求符合GB 14881的相關規定,并對重要的加工參數提出要求,如:關鍵控制點、交叉污染等。應對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清潔作業區沙門氏菌、克羅諾桿菌屬和其他腸桿菌建立環境監控措施,監控指南應符合附錄A的要求。第二部分對粉狀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過程特殊要求進行規定。第三部分對液態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過程特殊要求進行規定。

六、小結

此次修訂,重點增加了液態嬰幼兒配方食品相關的內容;對生產規范通用要求明確執行GB 14881的規定;修訂微生物、化學、物理污染的重點控制措施要求等。征求意見截止到11月20日,相關行業從業人員可以在此期間對修訂內容提出寶貴的意見和建議,食品伙伴網將持續關注標準修訂進展。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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