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現將《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解難保障經濟加快恢復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解難保障經濟加快恢復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解難保障經濟加快恢復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和相關要求,根據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細則。
一、加大財稅政策扶持
(一)對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準予延期申報;對確有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依法準予延期繳納稅款。(市稅務局負責)
(二)對承租蘇州市級國有全資、國有控股企業經營性房產的蘇州市范圍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8月份房租。對承租蘇州市級國有全資、國有控股企業經營性房產的省內其他地區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屬地政策給予房租減免。各地可參照執行。(市財政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金融信貸支持
(三)進一步發揮央行再貸款、再貼現資金作用,用足用好新增專項再貸款額度,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紓困幫扶力度,合理降低貸款利率,促進融資成本下行。(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各銀行機構對普惠小微企業新增貸款規模穩步增長,其中國有大型銀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于30%。擴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定價基準運用,力爭2021年普惠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市縣各轉貸基金使用,為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轉貸服務,鼓勵轉貸基金擴大應用范圍、縮短審批時間、降低轉貸費率,緩解中小微企業轉貸困難。(市金融監管局、人行蘇州中支、蘇州銀保監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保持較低的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平均擔保費率不高于1%。對符合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準入標準的三農、小微、雙創等主體在疫情期間的擔保項目,支持擔保機構在原有基礎上適當下調擔保費。(市金融監管局、蘇州銀保監分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對接省級“小微貸”產品,整合小微貸、蘇微貸,持續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和融資門檻,引導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發放低成本、高效率的貸款。發揮農發通等農村金融產品功能,為農業農村相關經營主體提供信貸擔保、小額貸款等融資支持。(市財政局負責)
三、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九)延續實施失業保險費率降低至1%政策。在保持八類費率總體穩定、保障基金運行安全的基礎上,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范圍為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和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以基準費率為基礎分別下調20%和50%。上述兩項政策實施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疫情防控期間,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力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企業,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按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企業,在提供有效繳費擔保后,經批準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后,應當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企業信用和職工個人權益記錄。加強涉企收費監管,推動各項降費政策有效落實。(市人社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為低壓小微企業新裝、增容用電實施“三零”(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服務,壓縮辦電時間、簡化收資要求、精簡辦電環節。提升低壓供電容量標準至200千瓦,進一步降低客戶接電成本。(蘇州供電公司負責)
(十二)在發生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后收費,醫保基金先預付、后結算。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各級財政部門結合實際需要對集中隔離場所設施改造、運營費用、醫廢處置等給予適當支持。(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幫助企業穩定用工
(十三)繼續實施普惠性穩崗返還政策,具體按照省人社廳等6部門《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69號)有關規定執行。進一步暢通經辦渠道,提高服務效率,可延用“免申即享、部門聯審、比對發放”模式提高發放精度,加快發放速度,增加企業獲得感。(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住宿餐飲、文化旅游、交通運輸、批發零售等行業的各類企業,可按照繳納社會保險并參加以工代訓的人員數給予企業以工代訓補貼,可結合本地實際延長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底。鼓勵以企業為主體,面向企業職工實施職業技能培訓,對符合要求的按規定給予補貼。(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支持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企業實行特殊工時的批復時效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原批復有效期可順延至疫情防控措施結束。(市人社局負責)
五、加大企業信用服務力度
(十六)積極推進“信易貸”工作,重點引導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相關小微企業開展首貸、加大信用貸力度。對疫情期間出現的失信行為進行審慎認定,確因疫情不可抗力導致的,不計入失信記錄。在收到企業信用修復、異議申請1個工作日內完成蘇州本級審核,助力企業重塑信用。(市發改委、市金融監管局、蘇州銀保監分局、人行蘇州中支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引導企業誠信守法經營,疫情期間對申請移出異常名錄的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履行相關義務、申請材料齊全的,可簡化流程、盡快移出。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復產轉產防疫物資的企業申請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如具備生產條件但暫不能提交相應材料,由企業承諾在相應時限內補充相關材料后當場給予辦結。(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保障企業物流通道暢通
(十八)全力保障物流通道暢通,嚴格落實應急運輸專用通道政策。對持有應急物資專用通行證,承擔特殊運輸任務及空載返程車輛,提供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停車場免費停車服務。(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擴大消費和投資需求
(十九)打造享譽全國的夜經濟品牌,推動“姑蘇八點半”再續新篇,進一步發展夜間特色消費業態。辦好第二屆“雙12蘇州購物節”活動,舉辦超千場各具特色的促消費系列活動。(市商務局負責)
(二十)開展文旅消費月活動;制定實施支持旅行社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旅游消費,開展“來蘇州旅游都挺好”住宿產品讓利活動;鼓勵“蘇州人游蘇州”、演藝消費等周邊文旅深度游新產品;支持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市文廣旅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切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管
(二十一)繼續緊盯高危行業領域重點企業,加強線上巡查力度和調度頻次,落實“不見面”審批。深入推進危化品、礦山、鋼鐵、粉塵涉爆、深井鑄造、有限空間作業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認真分析研究企業在疫情防控條件下可能遇到的問題,從生產工藝、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等方面,為企業提供精準安全技術指導,切實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市應急局負責)
九、持續提升便利服務水平
(二十二)進一步提升企業通關效率,支持企業綜合運用匯總征稅、關稅保證保險等作業模式快速通關。大力推進“網上核查”“企業自查認可模式”等非介入式核查,對于時效性較強的風險類核查作業,優先采用互聯網遠程核查和企業材料報送等不見面核查方式。對于受疫情影響未在海關規定期限內辦理保稅監管場所延期、變更手續的,在企業提交說明材料后受理相關申請并依法辦理。(蘇州市各海關負責)
(二十三)及時組織專家團隊為企業在線答疑解惑,幫助受疫情影響而難以按時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引導企業合法合規運用國際商法規則,助力企業保障合法權益,幫助企業降低疫情影響,展示企業誠信形象。(市貿促會負責)
(二十四)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建設工作,圍繞企業群眾全生命周期的“一件事”進行業務流程再造,第一批推出10個“一件事”,完成100個以上事項實現材料“兩個免于提交”,完善我市兩級“一網通辦”政務服務平臺,不斷優化政務服務內容。加強蘇州12345“一企來”企業服務專窗管理,推進“知識庫”“專家庫”兩庫建設,方便企業自助查詢,為企業提供三方通話、視頻連線指導服務。加快建設“蘇商通”平臺,及時發布惠企政策。(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1年底。市政府辦將適時就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促檢查。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助力企業紓困解難保障經濟加快恢復若干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府辦〔2021〕2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