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關于調整第二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有關成員的通知(食標秘發(fā)〔2021〕10號)

   2021-09-09 390
核心提示:張磊時同志任審評委員會營養(yǎng)與特殊膳食食品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列盧江同志之后。李波同志任審評委員會合法性審查工作組副組長,根據(jù)工作調整,龔向光同志不再擔任審評委員會合法性審查工作組副組長。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法規(guī)司,農業(yè)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司,市場監(jiān)管總局食品抽檢司,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根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章程》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對第二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有關成員進行調整。通知如下:

一、張磊時同志任審評委員會營養(yǎng)與特殊膳食食品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列盧江同志之后。

二、李波同志任審評委員會合法性審查工作組副組長,根據(jù)工作調整,龔向光同志不再擔任審評委員會合法性審查工作組副組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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