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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滬市監特食20210453號)

   2021-09-06 969
核心提示:2021年12月起試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試點品種保健食品,其產品外包裝上應當印制或粘貼追溯二維碼,供消費者便捷查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各相關市(縣、區)市場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長三角地區特殊食品安全監管協作,加強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推進落實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實現保健食品來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蹤、責任可追究,嚴防嚴管嚴控食品安全風險,經研究,現就推進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試點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以及《長三角食品安全區域合作協議》《長三角地區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建設戰略合作協議》《長三角區域特殊食品安全監管交流合作框架協議》等相關要求,結合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監管以及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建設與應用的實際,督促指導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對產品追溯負責,提升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管理水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消費者知情權。

(二)工作目標

參與試點的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確保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相關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以通過自建系統、政府部門已建系統或采用第三方技術機構服務等方式,建立覆蓋生產經營全過程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并將追溯信息上傳至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

2021年,確定試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及其試點品種,實現試點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蓋率、信息上傳率均達到100%的目標,消費者可便捷查詢長三角地區試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保健食品追溯信息。2022年,確定試點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擴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試點范圍,持續推進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并實現追溯信息共享。

二、主要內容

(一)試點范圍

1.相關省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9月底前選擇2—3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開展試點,每家試點企業選擇2—3個試點品種,可優先選擇上海、南京、無錫、杭州、寧波、合肥市等六個城市(首批長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試點城市)的保健食品生產企業。2021年12月起試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試點品種保健食品,其產品外包裝上應當印制或粘貼追溯二維碼,供消費者便捷查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2.相關省市場監管局于2022年3月底前選擇2—3家保健食品經營企業開展試點工作,試點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可選擇至少1個試點品種保健食品和1個非試點品種保健食品進行試點(含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的試點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生產的保健食品),可優先選擇首批長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試點城市的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參加試點。

3.試點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指派專人負責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及時將食品安全信息上傳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以及完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二維碼賦碼試點工作。省、市已建成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統的,可通過系統對接方式實現信息追溯功能。

(二)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息追溯總體要求

1.企業管理要求。

(1)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嚴格執行生產質量管理體系,嚴格生產過程控制,確保生產的保健食品全過程可追溯。

(2)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應執行進貨查驗制度,建立產品進貨臺賬、查驗供貨商出廠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等,確保保健食品經營全過程可追溯。

(3)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向消費者提供便捷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查詢服務,追溯信息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同時開展宣傳推廣,讓消費者了解保健食品信息追溯,保障人民群眾對保健食品質量安全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2.平臺技術要求。

(1)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自建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或應用政府已建系統,或采用第三方技術機構服務等方式,采用二維碼等技術開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形成覆蓋生產經營全過程,記錄并保存進貨查驗、出廠檢驗和銷售記錄的追溯信息數據鏈,鼓勵有條件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采用物聯網、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實現信息追溯。

(2)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以通過自建追溯系統,或應用政府已建系統與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對接、上傳保健食品追溯信息,或者通過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輸入端口直接錄入、上傳保健食品追溯信息。

(3)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在保健食品生產、交付后的24小時內,將追溯信息上傳至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

(4)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實施進貨查驗,并將相關追溯信息上傳至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

3.信息追溯技術標準。

(1)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自建追溯系統時,應當參照執行長三角地區互認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相關標準,包括追溯總體要求、數據元、數據接口、標識物等相關內容,明確本企業所采用的追溯信息的編碼原則、標識方法、標識載體與數據接口等規則,確保追溯對象標識的唯一性和各環節間標識的有效關聯,形成閉環。

(2)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采用第三方技術機構服務等方式建設追溯系統時,也應當參照執行長三角地區互認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相關標準。

(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信息追溯要求

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部門共同推進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采集項、數據格式標準等內容,原則上應含有以下數據信息:

1.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信息追溯形式。

(1)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是落實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責任主體,生產保健食品或受委托生產保健食品出廠上市前,需在產品外包裝上印制或粘貼追溯二維碼,方便消費者查詢,獲取產品追溯信息。

(2)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可以選擇采用“一品一碼”或“一物一碼”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形式。“一品一碼”即每類產品一個二維碼,消費者掃碼后可按生產日期或批次及購買網點查詢產品的追溯信息;“一物一碼”即每件產品一個二維碼,消費者掃碼后可直接查詢到此件產品的追溯信息。

(3)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向下游經營企業供貨時,可以采取“一單一碼”的供貨單信息追溯形式。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出廠銷售產品時,向下游經營企業提供一張含有二維碼追溯信息的供貨單,下游企業可通過掃描供貨單上二維碼獲取并上傳保健食品追溯信息。

2.保健食品生產企業信息追溯數據要求。

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內容原則上應含有以下數據信息:

(1)基礎信息。

企業信息:包括企業名稱、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號、地址、聯系人、電話、許可證號、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圖片信息。其中,部分信息對公眾開放(企業名稱、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號、地址、許可證號、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圖片信息)。

產品信息:包括產品名稱、分類、規格、保質期、委托生產企業名稱、批文文號、批準證書(含技術要求、產品說明書等)。上述產品信息對公眾開放。

原料信息:包括原料的名稱、規格、保質期、生產企業。

(2)動態信息。

產品生產信息:包括產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次、生產數量、數量單位、檢驗合格證號、檢驗合格報告圖片。

產品銷售信息:包括銷售數量、數量單位、銷售日期、購貨者名稱、購貨者地址、購貨者聯系方式、檢驗合格證號、檢驗合格報告圖片。

原料進貨信息:包括原料的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次、采購數量、數量單位、進貨日期、供貨單位名稱、供貨單位地址、供貨單位聯系方式、產地證明或檢驗檢疫證書編號、質量安全檢測、產地、生產廠商。

(四)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信息追溯要求

1.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追溯形式。

(1)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可以采用“一品一碼”二維碼價格標簽的方式,方便消費者及時查詢保健食品追溯信息。保健食品上架銷售前需在商品貨架標簽處放置“一品一碼”二維碼標簽,每種產品一個二維碼標簽,消費者掃碼后可按生產日期、批次查詢產品的追溯信息。

(2)鼓勵保健食品經營企業督促上游生產經營企業供貨時,采用“一單一碼”二維碼追溯供貨單,收貨時可通過掃描供貨單上二維碼獲取保健食品追溯信息。

2.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信息追溯數據要求。

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追溯內容原則上應含有以下數據信息:

(1)基礎信息。

企業信息:企業名稱、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號、地址、聯系人、電話、許可證號、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圖片信息。其中,部分信息對公眾開放(企業名稱、社會統一信用代碼證號、地址、許可證號、營業執照及許可證圖片信息)。

產品信息:產品名稱、分類、規格、保質期、生產廠商名稱、批文文號、批準證書(含技術要求、產品說明書等)。上述產品信息對公眾開放。

(2)動態信息。

產品進貨信息:產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次、采購數量、數量單位、進貨日期、供貨單位名稱、供貨單位地址、供貨單位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書編號、質量安全檢測、產地、生產廠商。其中,部分產品進貨信息對公眾開放(產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次、進貨日期、供貨單位名稱、檢驗檢疫證書編號、質量安全檢測、產地、生產廠商)。

產品銷售信息:產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次、銷售數量、數量單位、銷售日期、購貨者名稱、購貨者地址、購貨者聯系方式、檢驗檢疫證書編號、質量安全檢測、產地、生產廠商。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責任分工

建立推進長三角地區特殊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由上海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協調,統一試點要求。相關省市場監管局負責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監督管理,選擇試點企業并協調推進。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相關技術支持單位負責開展業務對接與技術培訓,指導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上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試點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本指導意見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履行相應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義務,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相關行業協會應當引導行業自律,推進長三角地區特殊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體系建設。

(二)強化培訓指導

相關省市場監管局要將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試點工作作為年度重點工作,將追溯工作的目標、要求和關鍵點列入食品從業人員培訓內容。要會同相關行業協會或技術支持單位,組織開展關于追溯記錄、追溯程序、追溯操作規程等方面的培訓。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或雖建立過程追溯但信息不全、信息缺失、信息不真實的試點企業,要督促指導企業履行追溯義務。

(三)加強宣傳推廣

相關省市場監管局依托長三角食品追溯公眾號及其他有關載體,拓展為消費者提供查詢保健食品追溯信息的渠道。結合食品安全宣傳周、保健食品科普宣傳活動等,開展保健食品信息追溯宣傳活動,鼓勵市民通過手機掃描二維碼便捷查詢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提高市民查詢保健食品信息追溯使用率和感受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消費知情權。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長三角地區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doc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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