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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94號)

   2021-09-02 1006
核心提示: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發布了公共場所消毒操作技術要求、農貿(集貿)市場消毒操作技術要求、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消毒操作技術要求、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和貨物外包裝表面預防性消毒操作技術要求等,以及常用消毒劑使用指南和兩種含氯低溫消毒劑使用指南。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有關成員單位:

消毒作為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的有效措施,在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多地散發,再次警示防控工作不能有絲毫松懈,各項措施要不折不扣落實到位。為鞏固防控成果,進一步全面精準開展消毒工作,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消毒是落實“人-物-環境同防”、切斷病毒傳播途徑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做好消毒工作事關防疫整體舉措落實,事關疫情防控效果。各地要高度重視,不因事“小”而不為,進一步提高對消毒工作重要性和關鍵性的認識,增強工作責任感,一刻不能放松,絲毫不能馬虎。要組織認真排查,堵漏洞、補短板,提高能力,科學精準開展消毒工作,從嚴從細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堅決守住來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二、壓實消毒工作主體責任

各地要嚴格落實轄區、行業部門、單位、人員“四方責任”,對本地區、本系統消毒工作進行再部署、再細化、再落實,確保消毒工作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各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本行業做好消毒工作的落實。各行業、各單位要建立日常消毒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消毒工作。消毒服務企業要具備符合規定的消毒與滅菌設備,購置和使用符合法規標準要求的消毒產品,要具有能對消毒效果進行檢測的人員和條件,建立自檢制度,確保消毒服務的效果和質量。消毒人員要熟悉消毒劑的配制、消毒器械的使用和維護等,使用可靠的消毒方式及科學的消毒劑量進行消毒操作。

三、科學精準開展消毒工作

各地要根據疫情形勢,從嚴從緊落實消毒工作。要從嚴加強院感防控工作,嚴格做好醫療機構、集中隔離場所的消毒。飛機、鐵路、客運、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要進一步強化和規范日常預防性消毒。超市、商場、賓館以及機場、火車站、長途客運站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場所,要規范衛生管理,充分做好公共區域清潔消毒,加大高頻接觸部位消毒頻次。對進口貨物要嚴格檢疫消毒,特別是要做好進口冷鏈食品檢測和外包裝預防性消毒,防范風險隱患。農村地區要提前制定消毒預案,充分做好消毒全流程、全鏈條和各環節的銜接。相關消毒操作技術要求見附件。

四、依法依規加強消毒監督管理

各地要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各項措施要求,強化對各行各業消毒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指導,做好消毒質量控制和消毒效果評價,確保消毒效果。各行各業要加強本行業本單位消毒工作和消毒人員的管理,組織消毒人員接受消毒專業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各地要加強對從事消毒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對消毒效果評價不合格的消毒服務企業,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各地要加大消毒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抽查力度,保障消毒產品質量安全。

   附件1-11

1.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現場消毒評價要求

2.新冠肺炎疫源地消毒技術指南

3.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術要求

4.公共場所消毒操作技術要求

5.農貿(集貿)市場消毒操作技術要求

6.農村地區消毒操作技術要求

7.醫療器械及環境物體表面消毒推薦方法

8.冷鏈食品生產經營過程消毒操作技術要求

9.進口高風險非冷鏈集裝箱和貨物外包裝表面預防性消毒操作技術要求

10.常用消毒劑使用指南

11.兩種含氯低溫消毒劑使用指南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2021年8月3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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