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鹽業主管部門:
近期, 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轉來《關于切實解決營商環境監測評價中企業反映問題的函》,指出個別市縣在食鹽專營管理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規范食鹽專營管理,現再次明確相關要求如下,請認真落實執行:
一、準確把握食鹽專營管理政策。各市、縣(區)鹽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鹽專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消費〔2019〕92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準確掌握國家實行食鹽專營管理的最新要求,增強規范履職意識,努力營造健康有序的食鹽銷售市場和良好的營商環境。
二、嚴格落實食鹽專營管理要求?!锻ㄖ访鞔_,“取得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的食鹽定點生產和省級食鹽定點批發企業
可通過與其他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合作、自建分公司或銷售網點、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等方式, 以本企業名義(獲證名稱)開展跨省經營食鹽業務”,并未對備案做出規定。各市、縣(區)鹽業主管部門要將管理從事前轉向事后,加強轄區食鹽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處里,堅決不允許通過擅自設立審批、要求備案等方式為符合要求的食鹽企業在轄區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設置任何障礙。
三、督促報送年度銷售情況?!锻ㄖ芬螅?ldquo;跨省經營食鹽業務每季度結束后15日內將上一季度食鹽銷售情況告知銷售地省級鹽業主管部門。”目前,我廳每年僅能收到中鹽寧夏鹽業有限公司按時上報的銷售情況報表。請各市、縣(區)鹽業主管部門認真履職,加強監管,督促轄區內開展跨省經營食鹽業務的定點批發企業按要求向自治區工信廳消費品工業處上報年度銷售情況。
四、加強食鹽質量監督檢查。在我區境內銷售食鹽的企業,還須根據《食用鹽碘含量 GB26878-2011》國家標準要求,結合我區不同地區人群碘營養水平,銷售符合要求的食用碘鹽(碘含量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計>21-39mg/kg)。各市、縣(區)鹽業主管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和衛生健康等部門,在加強對食鹽質量監督檢查的同時,特別要加大食用碘鹽碘含量的抽檢,確保食鹽質量和碘鹽的碘含量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工作中如遇政策性問題,可及時聯系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消費品工業處。聯系人:王巍,聯系電話: 0951-6363398(帶傳真), 18009511799。
附件: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鹽專營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消費〔2019〕9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