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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2021年上海市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 (滬農委〔2021〕196號)

   2021-08-27 846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做好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各類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犯罪行為,根據農業農村部等國家部委《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農質發〔2021〕2號)精神,結合本市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

各區農業農村委、公安分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供銷合作社:

為進一步做好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各類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犯罪行為,根據農業農村部等國家部委《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農質發〔2021〕2號)精神,結合本市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實際,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上海市供銷合作總社

2021年7月21日

2021年上海市農資打假和監管工作要點

2021年,全市各相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專項治理,強化農資供應保障,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合法權益,為農業生產和全年糧食豐收保駕護航。現就2021年農資打假和監管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優化農資審批服務

各級農業農村要進一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減輕企業負擔、提高審批效率為導向,優化、完善農藥、肥料、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登記管理制度,保障農資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合理布局農資經營網點,依法從嚴控制限制農藥定點經營審批,規范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資產品經營行為。在堅持評審標準不放松、保障產品質量不下降的前提下,探索對生態綠色、優質高效農資產品進一步減材料、減程序、減時限,做好加快登記審批進程的有關工作。深入實施“綠色農資”行動,推廣使用對環境友好的農資產品。健全行業退出機制,鼓勵企業兼并重組,退出一批競爭力弱的企業,促進農資行業轉型升級。

二、深入開展巡查檢查

聚焦春耕、三夏、秋冬種等重點農時,圍繞種子、農藥、肥料、地膜、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主要農資品種,認真排查風險隱患。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以農產品主產區、種子生產基地、農資經營集散地為重點區域,以農資批發市場和專業市場、農資展會、鄉村流動商販、鄉村集市、互聯網為重點對象,扎實開展農資巡查檢查、飛行檢查和暗查暗訪,重點排查生產假冒偽劣產品、非法添加違禁物質與未登記成分、無證生產或未經依法委托而擅自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各區針對農資打假工作實際,集中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優勢力量,開展聯合檢查,提高問題隱患發現能力。

三、強化質量監督抽查

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進一步健全例行抽檢、專項抽檢和重點抽檢相結合的監督抽查制度。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根據農資品種特性和農業生產實際完善抽查計劃、明確抽樣要求,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重點企業、重點基地保持高壓態勢;積極開展在用聯合收割機質量調查,進一步促進機收減損。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對有關農資產品質量進行監管,嚴查假冒偽劣、產品不達標等問題。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及時公開抽檢結果,發布農資消費預警信息,強化農資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反饋和共享機制,提高監督抽查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按照“打源頭、端窩點、摧網絡、斷鏈條”的要求,深入推進執法辦案。加強溝通協作,發現制假售假,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應對。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農資行政違法案件辦理,提高案件辦理時效,嚴厲查處侵犯農業植物新品種權案件。公安機關突出打擊重點,深入排查線索,強化案件偵辦,嚴厲打擊農資領域制假售假犯罪活動。充分利用大數據、信息化等手段,加大對傳統農資銷售渠道和互聯網電商、社交平臺的監控力度,對流入市場的不合格產品要堅決收繳,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重要時間節點公布一批農資打假典型案件,對制假售假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五、創新農資監管方式

各區各部門要積極開展專項行動,推動農資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加強農資產品追溯管理,加強農藥生產、經營環節追溯管理,深入實施獸藥二維碼追溯,逐步實現農資產品生產、經營、使用全鏈條可追溯。依托大數據、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結合農資產品的生產、流通等特點,提高農資產品追溯數據集成。推進農資信用監管,建立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做好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公開等工作,夯實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基礎。強化農資生產經營主體信用狀況與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申報、資格審查、評優獎勵等對接掛鉤。探索建立農資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多次查處、屢教不改的嚴重失信主體實行“黑名單”管理。

六、加強農資服務指導

面向廣大農民群眾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大力開展農資技術指導,擴大服務覆蓋面。繼續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活動,組織力量深入田間地頭開展面對面宣傳,引導農民理性購買、科學使用農資。充分利用報紙、雜志、電視等傳統媒體手段,以及微信公眾號、服務APP、網絡短視頻等新媒體方式,為農民群眾普及農資法律法規知識和識假辯假常識。

七、推進社會共管共治

積極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支持農資打假工作,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資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圍。廣泛依托村“兩委”、村民理事會、志愿服務隊等基層力量,深入農貿市場、田間地頭等設立農資消費打假維權咨詢點。進一步發揮供銷合作社、農資行業協會、大型企業的主渠道優勢,帶動全行業規范生產、自律經營,擠壓游商小販及農資“忽悠團”的生存空間。鼓勵公益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社會監督,依托“12316”“12345”等舉報電話、網絡舉報信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積極推行投訴舉報獎勵制度,提高公眾對農資打假的參與度。

八、完善協調聯動機制

各區各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流與溝通協作,構建“屬地為主、部門協同、區域聯動”的監管格局。農業農村部門履行牽頭抓總職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形勢分析、會商研判、信息發布、聯合督辦等工作,形成整體工作合力。強化行刑銜接,進一步健全區域聯查、跨區協查等案件辦理機制和大案要案查處激勵機制,切實做好區域間和部門間的案情通報、檢測鑒定、案件移送等工作。

九、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各部門要嚴格落實責任,將農資打假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職責分工,厘清監管環節,落實責任到崗到人,確保責任不缺位、工作不斷檔。充實基層監管執法力量,改善執法條件和手段,提升辦案能力和水平。采取樹立典型、通報表揚等方式,大力弘揚創新擔當、求真務實、服務奉獻的工作作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打造一支政治過硬、信念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農資打假工作隊伍。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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