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冀政發〔2021〕4號)有關要求,市政府印發了《邢臺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5月19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6月30日,省政府印發《關于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冀政發〔2021〕4號),國家和省文件明確要求,從2021年7月1日起,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同時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加大改革試點力度。按照國務院、省和市政府安排部署,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和市商務局共同牽頭負責,抓緊研究起草我市實施方案、梳理改革事項清單。我市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在廣泛征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級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基礎上,《實施方案》于2021年7月27日以市政府名義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含改革目標、工作任務、保障措施等3個部分。
第一部分,改革目標,明確了自2021年7月1日起,在更大范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后減證和簡化審批,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第二部分,工作任務,主要包括4部分內容
一是改革的事項范圍。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兩個事項清單。
二是改革的方式。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
三是改革的協同配套舉措。從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加強信息系統配套支撐、統籌推進“證照聯辦”改革5個方面,制定了具體的政策措施,保障改革的順利推進。
四是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從適應改革要求明確監管責任、根據改革方式健全監管規則、結合行業特點完善監管方法等3個方面明確了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培訓,狠抓督導落實等3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三、出臺意義
《實施方案》的出臺進一步破解了“準入不準營”問題,擴大了企業經營自主權,激發了微觀主體活力,為打造我市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推動我市經濟高質量趕超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