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食品經營者:
為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廈門市工商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2013〕251號)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2013〕252號)等通知要求,通過廣泛調研及征求基層工商所、食品經營企業的意見,梳理和形成《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法定責任和義務》,請各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切實保障乳制品市場消費安全。我局將繼續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管力度,對檢查中發現未認真履行《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法定責任和義務》的經營者,將嚴肅依法處置。
特此通知
附件:
1、《
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法定責任和義務》
2、《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
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2013〕251號)
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2013〕252號)
廈門市工商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為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廈門市工商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2013〕251號)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2013〕252號)等通知要求,通過廣泛調研及征求基層工商所、食品經營企業的意見,梳理和形成《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法定責任和義務》,請各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認真學習,嚴格執行,切實保障乳制品市場消費安全。我局將繼續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監管力度,對檢查中發現未認真履行《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者法定責任和義務》的經營者,將嚴肅依法處置。
特此通知
附件:
1、《

2、《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
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2013〕251號)
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2013〕252號)
廈門市工商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