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省直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
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海米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報》(食藥監辦食監二〔2015〕101號),總局近期收到山東、浙江、廣東、廣西等14個省份報送的海米抽檢結果,其中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報送的抽檢不合格率最高。從抽檢結果看,海米(蝦米、蝦皮)等干制水產品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為控制安全風險隱患,加強我省對海米等水產品的監督檢查,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海米監管有關工作情況
(一)海米等水產品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從部分省份組織的海米監督抽檢結果看,海米(蝦米、蝦皮)等干制水產品中防腐劑(如苯甲酸、山梨酸等)、亞硫酸鹽和著色劑等食品添加劑含量超標,以及微生物指標不合格等問題較為突出,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關省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對涉及其他省份生產企業的,也已按有關規定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依法查處。
(二)總局對部分省份工作要求
根據總局通知精神,要求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生產集中的東部沿海省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對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生產企業及加工小作坊的專項監督檢查。全面檢查生產企業生產場所衛生狀況、原輔料進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情況,重點檢查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是否存在違規使用苯甲酸、亞硫酸鹽、胭脂紅等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并已經部署浙江、遼寧、廣東、福建、江蘇及天津6個省(市)開展海米等干制水產品專項監督抽檢,此次專項抽檢主要檢測添加劑、重金屬、非法添加等項目。
二、我省加強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監管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海米專項抽檢后續處理工作
接到外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海米等干制水產品檢驗不合格的,相關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及時依法核查處置。對檢查中發現食品原料進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把關不嚴的問題,要立即責令生產企業停止生產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實的,要依法從嚴處置,直至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對企業存在的質量安全控制和管理制度落實等方面不足的問題,要求其提出改進措施,及時整改,嚴格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對專項抽檢中發現添加劑、重金屬等指標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非法添加的海米等干制水產品,要監督被抽檢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依法召回相關問題產品,并對召回的問題產品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場;同時,對不安全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的來源和導致不安全的原因要進行全環節、全過程徹底追查。追溯鏈條斷裂、無法追溯時,相關食品經營者要承擔全部責任。
(二)加強海米銷售、使用環節監管工作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轄區商場超市、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為重點場所,以海米等干制水產品銷售者、餐飲服務提供者為重點單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食品經營者落實海米等干制水產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對購進和銷售、使用無合法來源、無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和感官性狀異常的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的,要立即責令食品經營者停止經營,召回已經售出的干制水產品,并監督經營者銷毀停止經營和召回的干制水產品,嚴把食品經營過程干制水產品安全關。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中發現的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生產經營違法案件,嚴厲打擊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加工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在生產經營海米過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限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同時,要加強與本地區公安、海洋漁業等部門的合作銜接,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及時排查、處置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生產經營質量安全隱患。
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5 年8月5日
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海米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報》(食藥監辦食監二〔2015〕101號),總局近期收到山東、浙江、廣東、廣西等14個省份報送的海米抽檢結果,其中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報送的抽檢不合格率最高。從抽檢結果看,海米(蝦米、蝦皮)等干制水產品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為控制安全風險隱患,加強我省對海米等水產品的監督檢查,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海米監管有關工作情況
(一)海米等水產品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從部分省份組織的海米監督抽檢結果看,海米(蝦米、蝦皮)等干制水產品中防腐劑(如苯甲酸、山梨酸等)、亞硫酸鹽和著色劑等食品添加劑含量超標,以及微生物指標不合格等問題較為突出,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有關省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對涉及其他省份生產企業的,也已按有關規定通報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依法查處。
(二)總局對部分省份工作要求
根據總局通知精神,要求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生產集中的東部沿海省份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對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生產企業及加工小作坊的專項監督檢查。全面檢查生產企業生產場所衛生狀況、原輔料進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等情況,重點檢查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是否存在違規使用苯甲酸、亞硫酸鹽、胭脂紅等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并已經部署浙江、遼寧、廣東、福建、江蘇及天津6個省(市)開展海米等干制水產品專項監督抽檢,此次專項抽檢主要檢測添加劑、重金屬、非法添加等項目。
二、我省加強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監管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海米專項抽檢后續處理工作
接到外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通報海米等干制水產品檢驗不合格的,相關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及時依法核查處置。對檢查中發現食品原料進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檢驗把關不嚴的問題,要立即責令生產企業停止生產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實的,要依法從嚴處置,直至吊銷食品生產許可證;對企業存在的質量安全控制和管理制度落實等方面不足的問題,要求其提出改進措施,及時整改,嚴格落實食品生產企業主體責任。對專項抽檢中發現添加劑、重金屬等指標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非法添加的海米等干制水產品,要監督被抽檢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依法召回相關問題產品,并對召回的問題產品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場;同時,對不安全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的來源和導致不安全的原因要進行全環節、全過程徹底追查。追溯鏈條斷裂、無法追溯時,相關食品經營者要承擔全部責任。
(二)加強海米銷售、使用環節監管工作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轄區商場超市、水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為重點場所,以海米等干制水產品銷售者、餐飲服務提供者為重點單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食品經營者落實海米等干制水產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等法定責任和義務情況。對購進和銷售、使用無合法來源、無質量合格證明文件和感官性狀異常的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的,要立即責令食品經營者停止經營,召回已經售出的干制水產品,并監督經營者銷毀停止經營和召回的干制水產品,嚴把食品經營過程干制水產品安全關。
(三)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查處監督檢查和抽檢監測中發現的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生產經營違法案件,嚴厲打擊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非法生產加工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在生產經營海米過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超限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同時,要加強與本地區公安、海洋漁業等部門的合作銜接,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及時排查、處置海米等干制水產品生產經營質量安全隱患。
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5 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