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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關于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意見》的政策解讀

   2021-07-26 877
核心提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提高城市競爭力的重要保障。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關于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若干意見》的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提高城市競爭力的重要保障。

近年來,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顯,市場準入更加便捷,市場監管機制不斷完善,改革獲得感和滿意度持續提升;但也面臨新設企業增速放緩、市場主體活力不夠強勁等問題。杭州作為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亟待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從而有效釋放社會創業創新潛力,不斷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

二、制定依據

1.《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722號);

2.《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24號);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國辦發〔2020〕29號);

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43號)等。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要求

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續強化數字賦能,切實提高商事登記便利化水平,充分激發社會創新創業活力,實現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打響“商事改革看杭州、投資創業到杭州”品牌,全力打造最優營商環境。

(二)明確改革舉措

1.推進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改革。全域實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建立住所登記負面清單。加快統一地址庫在商事登記場景的應用。全域持續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注冊等登記改革舉措。

2.試點推進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在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杭州片區積極穩妥推進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試點。著力構建“自主申報+信用承諾”登記體系,最大限度減少行政干預。

3.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按照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要求,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實“證照分離”改革事項的具體實施。

4.探索企業股權轉讓“一件事”改革。將市場監管部門“股權轉讓變更登記”事項與稅務部門“個人股權變動情況報告”事項整合為“一件事”,推進全流程“無紙化”辦理。

5.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化服務能力。推行標準化、規范化市場準入,進一步落實“分鐘制”辦理改革目標,繼續發揮標桿指標的“頭雁”引領作用。

6.深化“一網通”系統應用。深化杭州市商事登記“準入準營一網通”系統應用,充分發揮“一站式、全鏈條、一網通辦、閉環管理、放管結合”的證照集成辦理平臺優勢,在更大領域實現“準入即準營”。

7.拓寬電子化應用場景。重點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在涉企許可審批、公共服務、政府采購等領域的跨層級、跨部門、跨事項應用場景構建和深度應用。

8.優化電商登記服務。對僅通過網絡開展經營活動的平臺內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允許其將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同一經營者有兩個以上網絡經營場所的,一并予以登記。優化電商市場主體稅務發票領取、銀行開戶服務。

9.探索科技型企業“同股不同權”。探索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杭州片區、杭州城西科創產業集聚區、錢江世紀城等創新創業活躍地區,開展科技型企業“同股不同權”改革試點。

10.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強化信息共享、數據交互,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對新興行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落實全覆蓋重點監管。

(三)明確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思想認識。要深刻領會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提高站位,結合國家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建設,對標國際一流、保持國內領先,全方位縱深推進商事制度改革。

二是強化政策協同。推行全市標準統一的市場主體登記制度,同時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推出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舉措。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嚴禁各地各部門擅自出臺市場準入前置審批事項、行業禁入等“土政策”。

三是強化數字賦能。全面落實數字化改革要求,大力推進“數字化+商事改革”場景應用;以數字化賦能商事制度改革,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切實提升企業和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四是強化責任落實。增強責任意識,細化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依法履職盡責,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到實處。建立定期監測通報制度,對各地市場主體總量增幅、新設企業增速、結構等進行定期監測和通報。

四、相關問答

1.提問:為什么要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回答:新增市場主體可催生強大發展新動能,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對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至關重要。李克強總理多次召開會議,對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作出系列部署,國務院陸續出臺《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等政策。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商事登記便利度,以更大力度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簡化住所登記改革、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度等系列舉措,有助于進一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從而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進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有效提高城市競爭力。

2.提問:這次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舉措有哪些

回答:本次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包括10項主要舉措:推進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改革;試點推進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改革;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探索企業股權轉讓“一件事”改革;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化服務能力;深化“一網通”系統應用;拓寬電子化應用場景;優化電商登記服務;探索科技型企業“同股不同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3.提問:如何推進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改革

回答:推進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改革主要有以下內容:一是全域實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建立住所登記負面清單,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建筑物應當符合國家關于建筑安全、安全生產等要求,申請人不得以違法建筑、經鑒定的危房等場所申報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在負面清單外,申請人只需提交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無需另行提交住所(經營場所)證明材料。二是優化完善統一地址庫建設,加快統一地址庫在商事登記場景的應用。三是探索開展住所與經營場所分離登記試點,允許市場主體登記一個住所和多個經營場所。四是全域持續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工位注冊等登記改革舉措;優化“商務秘書企業”的新設登記和托管登記,探索實行信用積分制,強化對“商務秘書企業”的監督管理。五是完善企業等市場主體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告知承諾制。六是發揮好各類小微企業園、眾創空間、特色小鎮、特色樓宇等創業平臺優勢,盤活存量資源,吸引初創企業入住。

4.提問:如何進一步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化服務能力

回答:近年來,杭州按照“線上保障、實體整合、流程再造、常態壓縮”原則,以“一件事”標準整合“開辦企業”各環節,固化“一網、一窗、一次、一日”的“四個一”標準;同時,以“一次都不跑是常態”為標準,圍繞快速準入、便利準營等方面,持續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化程度。

本次進一步提升開辦企業便利化服務能力,就是要推行標準化、規范化市場準入,進一步落實“分鐘制”辦理改革目標;持續推行區塊鏈電子印章免費領用;進一步推廣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免費發放稅控設備(稅務Ukey)并免收服務費;進一步優化整合社保、醫保、公積金登記后續業務,實現開辦企業全業務“一網通辦”;進一步優化銀行開戶服務,提升開戶效率及便利度,降低開戶成本;進一步深化數據協同共享賦能,擴大政務數據共享的領域和范圍,推進實名認證“一次認證、全程復用”,實現數據閉環;進一步提升線上政務服務能力,提升開辦企業全流程網上辦業務占比。

5.提問:什么是杭州市商事登記“準入準營一網通”系統,下一步將如何深化應用

回答:為貫徹落實“多證合一”“先照后證”等商事制度改革,杭州市自2017年起建設商事登記“一網通”系統,以營業執照為基礎,推進多證合一、證照聯辦改革,先后與超過30個部門系統、130余個涉企經營事項實現數據聯通共享、一網辦理。隨著“照后減證”“證照分離”等改革持續推進,商事登記“一網通”系統與時俱進不斷迭代升級,事項清單管理動態調整。2021年6月全新建成商事登記“準入準營一網通”平臺并上線運行,形成一站式、全鏈條、一網通辦、閉環管理、放管結合的證照集成數字化辦理平臺。

下一步,要充分發揮其證照集成辦理平臺優勢,分類對標落實“證照分離”事項四類改革方式,在更大領域實現“準入即準營”。以“證照聯辦”“證照并銷”方式聯動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實現企業設立、變更、注銷全生命周期“一件事”辦理;持續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跟進批管銜接、信用管理,強化多跨場景的數據共享、歸集和應用。

6.提問:如何在商事登記領域進一步拓寬電子化應用場景

回答:拓寬商事登記領域的電子化應用場景,有助于打通企業數字化“最后一公里”,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堵點、難點問題。要有效依托省、市電子印章平臺,進一步擴大區塊鏈電子印章場景應用。重點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在涉企許可審批、公共服務、政府采購等領域的跨層級、跨部門、跨事項應用場景構建和深度應用。探索制定電子許可證制發地方標準,在交通、衛生、體育、食品藥品等高頻應用領域率先實現電子許可證發放和場景應用。明確“親清在線”企業登記檔案查詢的電子檔案與紙質檔案具有同等效力,探索企業登記檔案在政務領域實行跨部門共享,提升企業登記電子檔案跨區遷移便利度。

7.提問:如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回答:一是要明確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堅決糾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問題。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由審批部門負責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二是要完善監管方法。強化信息共享、數據交互,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跨部門協同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對新興行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落實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風險評估,有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技術,實現精準監管。三是發揮信用基礎性作用。完善信用懲戒措施,加大對違反承諾企業的懲戒力度。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和信用聯合懲戒,完善杭州市企業信用聯動監管平臺,提升企業信用監管治理水平。

五、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解讀人:王筱敏

政策咨詢電話:0571-86438512



 
地區: 浙江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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