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升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審評工作質效,為企業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指導服務,結合本省實際,省局建立審評提示和審評共識服務機制。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審評提示和審評共識服務適用于省局職責范圍的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注冊和許可事項,在審評過程中遇到涉及到法規政策和技術性問題,省局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幫助指導企業提高研發注冊質量和效率,加快產品注冊和許可的審評審批進程。
二、審評提示是指省局相關部門在審評中發現企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代表性問題,根據國家政策法規和技術指導原則等要求,結合審評工作實際,不定期公開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企業掌握政策要求,熟悉技術標準,明確研發重點,幫助企業有序高效開展產品研發注冊,避免走彎路甚至走錯路。
三、審評共識是指相關企業的同類別產品在研發注冊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復雜性問題,省局相關部門組織企業和技術審評機構,必要時邀請行政監管部門、檢驗檢測機構等參與,開展專題研討,形成審評共識,并公開發布有關信息,做到統一審評標準尺度,指導相關企業依法科學高效開展研發注冊工作。
四、省局開展審評提示和審評共識服務,應當踐行“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精神,拓寬溝通交流渠道,實行線上線下服務雙模式,接受企業咨詢,解答企業疑問,幫助破解發展難題。
五、嚴肅工作紀律。省局相關工作人員在為企業提供審評提示和審評共識服務過程中,應當踐行“親清”政商關系,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切實履行保密義務,不泄露掌握的企業技術信息。
湖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