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食品原料
(一)瑞士乳桿菌R0052、嬰兒雙歧桿菌R0033和兩歧雙歧桿菌R0071
2010年瑞士乳桿菌、嬰兒雙歧桿菌和兩歧雙歧桿菌已列入我國《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瑞士乳桿菌R0052(Lactobacillus helveticus R0052)從乳制品中分離得到,嬰兒雙歧桿菌R0033(Bifidobacterium infantis R0033)從嬰兒腸道分離得到,兩歧雙歧桿菌R0071(Bifidobacterium bifidum R0071)從成人腸道分離得到。3種菌株粉的性狀均為米色顆粒狀粉末。瑞士乳桿菌R0052、嬰兒雙歧桿菌R0033和兩歧雙歧桿菌R0071已通過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認證為一般認為安全(GRAS)物質。含有這3種菌株的產品已在加拿大、波蘭、澳大利亞被批準用于嬰幼兒。國內外開展的多項嬰幼兒臨床研究證明,該3種菌株具有較好的食用安全性,且耐受性良好。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規定,審評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專家對瑞士乳桿菌R0052、嬰兒雙歧桿菌R0033和兩歧雙歧桿菌R0071的安全性評估材料進行審查并通過。新食品原料生產和使用應當符合公告內容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要求。
3種菌株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應當符合我國相關標準。
(二)趕黃草
趕黃草(Penthorum chinense Pursh.)為虎耳草科、扯根菜屬,在我國四川、廣東、山西、浙江、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陜西、甘肅、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貴州、云南等大部分地區均有分布。民間有食用歷史,食用方式以泡飲為主。本次申報的產品為趕黃草的莖和葉,食用方式為泡飲。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審評機構組織專家對趕黃草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審查并通過。新食品原料生產單位應當按照公告內容生產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鑒于趕黃草在嬰幼兒、少年兒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標簽及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
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我國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茶葉的規定執行。
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一)三贊膠
1.背景資料。三贊膠是以鞘氨醇單胞菌屬(Sphingomonas sp.)菌株TP-3(Sphingomonas sanxanigenens sp. nov.)為生產菌,淀粉或葡萄糖等為主要原料,經發酵、提取、干燥等工藝制成的產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增稠劑、穩定和凝固劑用于肉灌腸類(食品類別08.03.05)、果蔬汁(漿)類飲料(食品類別14.02.03)和植物蛋白飲料(食品類別14.03.02),改善產品的感官品質和穩定性,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二)阿拉伯呋喃糖苷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阿拉伯呋喃糖苷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谷物加工,分離谷物淀粉、谷物蛋白和谷物纖維。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
(三)多聚半乳糖醛酸酶
1.背景資料。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來源的多聚半乳糖醛酸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法國食品安全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果汁加工,提高果汁得率和澄清果汁。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四)果膠裂解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果膠裂解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果蔬汁飲料、果酒、果泥、葡萄酒等食品,分解果膠。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五)麥芽四糖水解酶
1.背景資料。地衣芽孢桿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來源的麥芽四糖水解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烘焙食品等,延緩焙烤制品老化。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六)木聚糖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木聚糖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谷物加工,分離谷物淀粉、谷物蛋白和谷物纖維。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七)α-葡萄糖苷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α-葡萄糖苷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谷物加工,將谷物中的低聚麥芽糖轉化為低聚異麥芽糖。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八)乳糖酶
1.背景資料。地衣芽孢桿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來源的乳糖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乳及乳制品加工,水解乳糖。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九)羧肽酶
1.背景資料。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來源的羧肽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法國食品安全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干酪和發酵肉制品的加工,去除苦味和加速成熟過程中香味的出現。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脂肪酶
1.背景資料。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來源的脂肪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法國食品安全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烘焙食品等,增加生面團發酵的穩定性。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一)α-淀粉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α-淀粉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酒精發酵和谷物加工,提高酒精得率和淀粉的液化速率。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二)蛋白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蛋白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酒精發酵和谷物加工,提高果汁和淀粉得率。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三)葡糖異構酶
1.背景資料。銹棕色鏈霉菌(Streptomyces rubiginosus)來源的葡糖異構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生產高果糖玉米糖漿,提高果糖分子甜度。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四)脂肪酶
1.背景資料。多形漢遜酵母(Hansenula polymorpha)來源的脂肪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面包、面條等,使面團蓬松、穩定。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五)硫酸鈣
1.背景資料。硫酸鈣作為穩定和凝固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小麥粉制品、面包、糕點、臘腸、肉灌腸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淀粉制品(食品類別06.05.02)、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食品類別07.04)、調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調理料)(食品類別08.02.01)、其他熟肉制品(食品類別08.03.09)、冷凍魚糜制品(包括魚丸等)(食品類別09.02.03)、其他半固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2.04)、果凍(食品類別16.01)。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穩定劑用于各類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需要限定。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穩定和凝固劑用于淀粉制品(食品類別06.05.02)、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食品類別07.04)、調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調理料)(食品類別08.02.01)、其他熟肉制品(食品類別08.03.09)、冷凍魚糜制品(包括魚丸等)(食品類別09.02.03)、其他半固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2.04)、果凍(食品類別16.01),改善產品質構。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硫酸鈣》(GB 1886.6)。
(十六)迷迭香提取物
1.背景資料。迷迭香提取物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植物油脂、油炸面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植物蛋白飲料(食品類別14.03.02)。日本厚生勞動省允許其作為抗氧化劑用于各類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臨時每日容許攝入量為0.3 mg/kg bw(以鼠尾草酸和鼠尾草酚計)。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抗氧化劑用于植物蛋白飲料(食品類別14.03.02),延緩產品氧化。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迷迭香提取物》(GB 1886.172)。
(十七)甜菊糖苷
1.背景資料。甜菊糖苷作為甜味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蜜餞涼果、糖果、糕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腌漬的蔬菜(食品類別04.02.02.03)、發酵蔬菜制品(食品類別04.02.02.06)、新型豆制品(食品類別04.04.01.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食品類別05.01)、餅干(食品類別07.03)。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甜味劑用于多種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4 mg/kg bw(以甜菊醇當量計)。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甜味劑用于腌漬的蔬菜(食品類別04.02.02.03)、發酵蔬菜制品(食品類別04.02.02.06)、新型豆制品(食品類別04.04.01.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食品類別05.01)、餅干(食品類別07.03),調節產品口味。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甜菊糖苷》(GB 8270)。
(十八)乙酰磺胺酸鉀(又名安賽蜜)
1.背景資料。乙酰磺胺酸鉀(又名安賽蜜)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焙烤食品、飲料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豆干類(食品類別04.04.01.02)、即食谷物,包括碾軋燕麥(片)(食品類別06.06),擴大用量用于糕點(食品類別07.02)、茶(類)飲料(食品類別14.05.01)、配制酒(食品類別15.02)。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允許其作為甜味劑用于罐頭或密封包裝的素食、早餐谷物、精致焙烤制品、水基調味飲料、酒類等。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15 mg/kg bw。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甜味劑用于豆干類(食品類別04.04.01.02)、即食谷物,包括碾軋燕麥(片)(食品類別06.06)、糕點(食品類別07.02)、茶(類)飲料(食品類別14.05.01)、配制酒(食品類別15.02),調節產品口味。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乙酰磺胺酸鉀》(GB 25540)。
(十九)植物炭黑
1.背景資料。植物炭黑作為著色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冷凍飲品、糕點、餅干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和膨化食品(食品類別16.06)。日本厚生勞動省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各類食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和膨化食品(食品類別16.06),調節產品顏色。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GB 28308)。
(二十)磷酸
1.背景資料。磷酸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發酵工藝,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酵母加工制品的生產工藝。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各類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磷酸鹽類物質的每日最大容許攝入量為70 mg/kg bw(以P計)。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酵母加工制品的生產工藝,提高酵母加工制品的得率和質量。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磷酸》(GB 1886.15)。
(二十一)硒化卡拉膠
1.背景資料。硒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允許用于調制乳粉、大米及其制品、小麥粉及其制品、雜糧粉及其制品、面包、餅干、含乳飲料等食品類別,其中硒化卡拉膠僅允許用于含乳飲料。本次硒化卡拉膠申請擴大使用范圍至調制乳粉、大米及其制品、小麥粉及其制品、雜糧粉及其制品、面包、餅干。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增加產品中硒含量。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 硒化卡拉膠》(GB 1903.23)。
三、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一)辛酸鋅
1.背景資料。該物質常溫下為白色固體粉末。歐盟委員會、日本衛生烯烴與苯乙烯塑料協會和南方共同市場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在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的加工過程中起潤滑劑的作用,用于改善加工過程中EVOH聚合物的流動性。
(二)3-羥丙基封端的二甲基[硅氧烷與聚硅氧烷]與聚ε-己內酯形成的二元酯的二醋酸酯
1.背景資料。該物質常溫下為固體,不溶于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熱穩定性高,與成膜物質相容性好,能提高涂層的耐刮擦性。
(三)2,2-二甲基-1,3-丙二醇,乙二醇,間苯二甲酸,對苯二酸二甲酯,二聚酸及偏苯三甲酸酐的共聚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不溶于水,溶于有機溶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在涂料中,能顯著提高涂層硬度。
(四)霞石正長巖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白色粉末,不溶于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抗粘結劑和填充劑,起抗粘結作用和填充作用。
(五)1,2,4-苯三酸酐與4,4’-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和3,3’-二甲基-4,4’-聯苯二異氰酸酯的共聚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黃棕色無味固體,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現,常溫條件下穩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具有較好的粘結性能和熱穩定性,能增加涂層與金屬基材間的附著力。
(六)二甲基甲基氫(硅氧烷與聚硅氧烷)與乙烯基封端的二甲基硅氧烷的反應產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固體,不溶于乙醇和水,可溶于大部分脂肪族和芳香烴溶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德國聯邦風險評估所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是有機硅消泡劑的主要成分。制備所得的有機硅消泡劑產品最終用于紙漿的生產過程中,通過減少泡沫提高紙漿的質量以及洗滌效率。
(七)2,2-二甲基-1,3-丙二醇與乙二醇、1,3-苯二甲酸、癸二酸、1,4-苯二甲酸和偏苯三甲酸酐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不溶于水,可溶于有機溶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在涂料中,可增強涂料在金屬表面的附著力。
(八)硅灰石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呈固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聚乙烯(PE)、聚丙烯(PP)和聚苯乙烯(PS)等多種塑料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填料加入橡膠材料及制品,可使其達到適宜使用的硬度和力學性能,尤其可增強橡膠的耐摩擦性能。
(九)芥酸酰胺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呈固態。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聚氯乙烯(PVC)塑料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PVC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一種爽滑劑用于PVC密封墊片,可以降低其與密封容器瓶口的摩擦系數,便于密封容器的開啟。
(十)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常壓下呈液態。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粘合劑,原國家衛生計生委2018年第3號公告批準該物質用于聚酰胺(PA)塑料材料及制品。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聚苯硫醚(PPS)塑料材料及制品。歐盟委員會和瑞士聯邦政府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PPS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PPS塑料的添加劑,可提高PPS樹脂與玻璃纖維之間的相容性,以及PPS分子鏈之間的交聯度,從而提高PPS塑料的物理機械性能。
(十一)對苯二甲酸二甲酯與1,4-丁二醇和α-氫-ω-羥基聚(氧-1,4-丁烷二基)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固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樹脂》(GB 4806.6-2016)已批準其作為食品接觸用塑料樹脂使用,本次申請將其作為添加劑用于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PET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PET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添加劑,可以提高其易撕性。
(十二)2-丙烯酸與2-丙烯酰胺聚合物的鈉鹽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最大使用量為0.1%;本次申請將其使用量擴大至0.5%。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且無使用量限制要求。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各種類型紙張的增強劑,在紙張的濕部生產中起到平衡電荷以及提高強度的功能。
(十三)2-甲基-2-丙烯酸與2-丙烯酸乙酯和2-丙烯酸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于水性聚丙烯酸粘合劑中起粘度調整作用。
(十四)C.I.分散紫26
1.背景資料。C.I.分散紫26是一種紫色著色劑。GB 9685-2016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18年第11號公告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聚苯醚(PPE)、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和聚苯乙烯(PS)類塑料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AS塑料中。法國衛生部和日本衛生烯烴與苯乙烯塑料協會均允許其用于食品接觸用AS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是一種著色劑,添加了該物質的AS塑料具有較好的顏色熱穩定性和耐光性。
(十五)玻璃纖維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呈固態。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等塑料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到聚四氟乙烯(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歐盟委員會、德國聯邦風險評估所及瑞士聯邦政府均允許該物質用于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一種填料,可以提高食品接觸用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硬度及抗形變等性能。
(十六)2-甲基-2-丙烯酸甲酯與乙烯基苯、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和2-丙烯酸甲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生產復合包裝和標簽所用水性粘合劑的原料,有助于發揮良好的粘結性能。
(十七)2-甲基丙烯酸甲酯與丙烯酸丁酯、乙酸乙烯酯和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生產復合包裝和標簽所用水性粘合劑的原料,有助于發揮良好的粘結性能。
(十八)2-甲基-2-丙烯酸甲酯與乙酸乙烯酯和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以乳白色乳液聚合物形式存在。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生產復合包裝和標簽所用水性粘合劑的原料,有助于發揮良好的粘結性能。
(十九)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與乙酸乙烯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生產復合包裝和標簽所用水性粘合劑的原料,有助于發揮良好的粘結性能。
(二十)1,3-苯二甲酸與1,4-苯二甲酸、1,4-二(羥甲基)環己烷和2-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白色或者淡黃色透明顆粒。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為涂料的成膜物質,添加該物質的聚酯涂料使用范圍廣,具有較好的耐化學性能和柔韌性。
(二十一)(2E,4E)-2,4-己二烯酸與對苯二酚、氯甲基環氧乙烷、2-丙烯酸乙酯、4,4’-亞甲基雙(2,6-二甲基酚)、2-甲基-2-丙烯酸甲酯、2-甲基-2-丙烯酸和丙烯酸的聚合物與二甲胺基乙醇的反應產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是一種可溶于水的基礎樹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荷蘭衛生福利體育局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以該物質為原料生產的涂層具有較好的耐化學性能和延展性能。
(二十二)1,3-二氫-1,3-二氧代-5-異苯并呋喃羧酸與1,2-乙二醇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是一種不溶于水的基礎樹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主要成膜物質,形成的涂層具有耐酸性。
(二十三)甲醛與對叔丁基苯酚和雙酚A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澄清透明液體。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是一種高分子交聯固化劑,能提高涂層的物理力學性能和耐化學性能。
(二十四)乙二醇與1,3-苯二甲酸、對苯二甲酸二甲酯和己二酸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是一種基礎樹脂,不溶于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主要成膜物質用于粉末涂料中,可以使形成的涂層具有較好的柔韌性與附著力。
(二十五)1,3-苯二甲酸與1,4-丁二醇、對苯二甲酸二甲酯和己二酸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一種白色顆粒狀結晶聚酯樹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是粉末狀聚酯涂料的成膜物質,具有較好的耐熱性和耐化學性能。
(二十六)氫化的苯乙烯與1,3-丁二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無臭固體。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聚苯乙烯(PS)、聚丙烯(PP)等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請將其作為樹脂用于塑料和橡膠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盟委員會和日本衛生烯烴與苯乙烯塑料協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具有較好的耐氧性、抗紫外線能力及抗拉強度,在溫度高至250℃時仍具易加工性和穩定性。
(二十七)乙酸乙烯酯與氯乙烯、反丁烯二酸和甲基丙烯酸縮水甘油酯的共聚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白色粉末,不溶于水。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本次申請將其作為基礎樹脂用于食品接觸用粘合劑、涂料及涂層、油墨。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日本粘合劑行業協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瑞士聯邦政府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粘合劑、涂料及涂層、油墨的基礎樹脂,具有較好的柔韌性和耐磨性。
(二十八)2-甲基-2-丙烯酸環氧乙烷基甲基酯與氯乙烯和乙酸乙烯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白色粉末,不溶于水。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粘合劑;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第10號公告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油墨、涂料、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請將其作為基礎樹脂用于食品接觸用粘合劑、涂料及涂層、油墨。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粘合劑行業協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瑞士聯邦政府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粘合劑、涂料及涂層、油墨的基礎樹脂,具有較好的柔韌性和耐磨性。
相關公告:關于瑞士乳桿菌R0052等53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4號)
(一)瑞士乳桿菌R0052、嬰兒雙歧桿菌R0033和兩歧雙歧桿菌R0071
2010年瑞士乳桿菌、嬰兒雙歧桿菌和兩歧雙歧桿菌已列入我國《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瑞士乳桿菌R0052(Lactobacillus helveticus R0052)從乳制品中分離得到,嬰兒雙歧桿菌R0033(Bifidobacterium infantis R0033)從嬰兒腸道分離得到,兩歧雙歧桿菌R0071(Bifidobacterium bifidum R0071)從成人腸道分離得到。3種菌株粉的性狀均為米色顆粒狀粉末。瑞士乳桿菌R0052、嬰兒雙歧桿菌R0033和兩歧雙歧桿菌R0071已通過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認證為一般認為安全(GRAS)物質。含有這3種菌株的產品已在加拿大、波蘭、澳大利亞被批準用于嬰幼兒。國內外開展的多項嬰幼兒臨床研究證明,該3種菌株具有較好的食用安全性,且耐受性良好。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規定,審評機構依照法定程序,組織專家對瑞士乳桿菌R0052、嬰兒雙歧桿菌R0033和兩歧雙歧桿菌R0071的安全性評估材料進行審查并通過。新食品原料生產和使用應當符合公告內容以及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要求。
3種菌株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應當符合我國相關標準。
(二)趕黃草
趕黃草(Penthorum chinense Pursh.)為虎耳草科、扯根菜屬,在我國四川、廣東、山西、浙江、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陜西、甘肅、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貴州、云南等大部分地區均有分布。民間有食用歷史,食用方式以泡飲為主。本次申報的產品為趕黃草的莖和葉,食用方式為泡飲。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審評機構組織專家對趕黃草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審查并通過。新食品原料生產單位應當按照公告內容生產和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鑒于趕黃草在嬰幼兒、少年兒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標簽及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
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我國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茶葉的規定執行。
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一)三贊膠
1.背景資料。三贊膠是以鞘氨醇單胞菌屬(Sphingomonas sp.)菌株TP-3(Sphingomonas sanxanigenens sp. nov.)為生產菌,淀粉或葡萄糖等為主要原料,經發酵、提取、干燥等工藝制成的產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增稠劑、穩定和凝固劑用于肉灌腸類(食品類別08.03.05)、果蔬汁(漿)類飲料(食品類別14.02.03)和植物蛋白飲料(食品類別14.03.02),改善產品的感官品質和穩定性,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
(二)阿拉伯呋喃糖苷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阿拉伯呋喃糖苷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谷物加工,分離谷物淀粉、谷物蛋白和谷物纖維。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
(三)多聚半乳糖醛酸酶
1.背景資料。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來源的多聚半乳糖醛酸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法國食品安全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果汁加工,提高果汁得率和澄清果汁。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四)果膠裂解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果膠裂解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果蔬汁飲料、果酒、果泥、葡萄酒等食品,分解果膠。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五)麥芽四糖水解酶
1.背景資料。地衣芽孢桿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來源的麥芽四糖水解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烘焙食品等,延緩焙烤制品老化。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六)木聚糖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木聚糖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谷物加工,分離谷物淀粉、谷物蛋白和谷物纖維。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七)α-葡萄糖苷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α-葡萄糖苷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谷物加工,將谷物中的低聚麥芽糖轉化為低聚異麥芽糖。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八)乳糖酶
1.背景資料。地衣芽孢桿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來源的乳糖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乳及乳制品加工,水解乳糖。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九)羧肽酶
1.背景資料。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來源的羧肽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法國食品安全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干酪和發酵肉制品的加工,去除苦味和加速成熟過程中香味的出現。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脂肪酶
1.背景資料。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來源的脂肪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法國食品安全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烘焙食品等,增加生面團發酵的穩定性。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一)α-淀粉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α-淀粉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酒精發酵和谷物加工,提高酒精得率和淀粉的液化速率。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二)蛋白酶
1.背景資料。李氏木霉(Trichoderma reesei)來源的蛋白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酒精發酵和谷物加工,提高果汁和淀粉得率。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三)葡糖異構酶
1.背景資料。銹棕色鏈霉菌(Streptomyces rubiginosus)來源的葡糖異構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生產高果糖玉米糖漿,提高果糖分子甜度。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四)脂肪酶
1.背景資料。多形漢遜酵母(Hansenula polymorpha)來源的脂肪酶申請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主要用于面包、面條等,使面團蓬松、穩定。其質量規格執行GB 1886.174。
(十五)硫酸鈣
1.背景資料。硫酸鈣作為穩定和凝固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小麥粉制品、面包、糕點、臘腸、肉灌腸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淀粉制品(食品類別06.05.02)、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食品類別07.04)、調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調理料)(食品類別08.02.01)、其他熟肉制品(食品類別08.03.09)、冷凍魚糜制品(包括魚丸等)(食品類別09.02.03)、其他半固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2.04)、果凍(食品類別16.01)。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穩定劑用于各類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不需要限定。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穩定和凝固劑用于淀粉制品(食品類別06.05.02)、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食品類別07.04)、調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調理料)(食品類別08.02.01)、其他熟肉制品(食品類別08.03.09)、冷凍魚糜制品(包括魚丸等)(食品類別09.02.03)、其他半固體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02.04)、果凍(食品類別16.01),改善產品質構。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硫酸鈣》(GB 1886.6)。
(十六)迷迭香提取物
1.背景資料。迷迭香提取物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植物油脂、油炸面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植物蛋白飲料(食品類別14.03.02)。日本厚生勞動省允許其作為抗氧化劑用于各類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臨時每日容許攝入量為0.3 mg/kg bw(以鼠尾草酸和鼠尾草酚計)。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抗氧化劑用于植物蛋白飲料(食品類別14.03.02),延緩產品氧化。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迷迭香提取物》(GB 1886.172)。
(十七)甜菊糖苷
1.背景資料。甜菊糖苷作為甜味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蜜餞涼果、糖果、糕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腌漬的蔬菜(食品類別04.02.02.03)、發酵蔬菜制品(食品類別04.02.02.06)、新型豆制品(食品類別04.04.01.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食品類別05.01)、餅干(食品類別07.03)。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歐盟委員會、日本厚生勞動省等允許其作為甜味劑用于多種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4 mg/kg bw(以甜菊醇當量計)。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甜味劑用于腌漬的蔬菜(食品類別04.02.02.03)、發酵蔬菜制品(食品類別04.02.02.06)、新型豆制品(食品類別04.04.01.05)、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食品類別05.01)、餅干(食品類別07.03),調節產品口味。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甜菊糖苷》(GB 8270)。
(十八)乙酰磺胺酸鉀(又名安賽蜜)
1.背景資料。乙酰磺胺酸鉀(又名安賽蜜)作為食品添加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焙烤食品、飲料類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豆干類(食品類別04.04.01.02)、即食谷物,包括碾軋燕麥(片)(食品類別06.06),擴大用量用于糕點(食品類別07.02)、茶(類)飲料(食品類別14.05.01)、配制酒(食品類別15.02)。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允許其作為甜味劑用于罐頭或密封包裝的素食、早餐谷物、精致焙烤制品、水基調味飲料、酒類等。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15 mg/kg bw。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甜味劑用于豆干類(食品類別04.04.01.02)、即食谷物,包括碾軋燕麥(片)(食品類別06.06)、糕點(食品類別07.02)、茶(類)飲料(食品類別14.05.01)、配制酒(食品類別15.02),調節產品口味。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乙酰磺胺酸鉀》(GB 25540)。
(十九)植物炭黑
1.背景資料。植物炭黑作為著色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冷凍飲品、糕點、餅干等食品類別,本次申請用于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和膨化食品(食品類別16.06)。日本厚生勞動省允許其作為著色劑用于各類食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著色劑用于復合調味料(食品類別12.10)和膨化食品(食品類別16.06),調節產品顏色。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植物炭黑》(GB 28308)。
(二十)磷酸
1.背景資料。磷酸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發酵工藝,本次申請擴大使用范圍用于酵母加工制品的生產工藝。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各類食品。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磷酸鹽類物質的每日最大容許攝入量為70 mg/kg bw(以P計)。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用于酵母加工制品的生產工藝,提高酵母加工制品的得率和質量。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磷酸》(GB 1886.15)。
(二十一)硒化卡拉膠
1.背景資料。硒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GB 14880),允許用于調制乳粉、大米及其制品、小麥粉及其制品、雜糧粉及其制品、面包、餅干、含乳飲料等食品類別,其中硒化卡拉膠僅允許用于含乳飲料。本次硒化卡拉膠申請擴大使用范圍至調制乳粉、大米及其制品、小麥粉及其制品、雜糧粉及其制品、面包、餅干。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增加產品中硒含量。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營養強化劑 硒化卡拉膠》(GB 1903.23)。
三、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一)辛酸鋅
1.背景資料。該物質常溫下為白色固體粉末。歐盟委員會、日本衛生烯烴與苯乙烯塑料協會和南方共同市場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在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的加工過程中起潤滑劑的作用,用于改善加工過程中EVOH聚合物的流動性。
(二)3-羥丙基封端的二甲基[硅氧烷與聚硅氧烷]與聚ε-己內酯形成的二元酯的二醋酸酯
1.背景資料。該物質常溫下為固體,不溶于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熱穩定性高,與成膜物質相容性好,能提高涂層的耐刮擦性。
(三)2,2-二甲基-1,3-丙二醇,乙二醇,間苯二甲酸,對苯二酸二甲酯,二聚酸及偏苯三甲酸酐的共聚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不溶于水,溶于有機溶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在涂料中,能顯著提高涂層硬度。
(四)霞石正長巖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白色粉末,不溶于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抗粘結劑和填充劑,起抗粘結作用和填充作用。
(五)1,2,4-苯三酸酐與4,4’-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和3,3’-二甲基-4,4’-聯苯二異氰酸酯的共聚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黃棕色無味固體,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出現,常溫條件下穩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具有較好的粘結性能和熱穩定性,能增加涂層與金屬基材間的附著力。
(六)二甲基甲基氫(硅氧烷與聚硅氧烷)與乙烯基封端的二甲基硅氧烷的反應產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固體,不溶于乙醇和水,可溶于大部分脂肪族和芳香烴溶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德國聯邦風險評估所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是有機硅消泡劑的主要成分。制備所得的有機硅消泡劑產品最終用于紙漿的生產過程中,通過減少泡沫提高紙漿的質量以及洗滌效率。
(七)2,2-二甲基-1,3-丙二醇與乙二醇、1,3-苯二甲酸、癸二酸、1,4-苯二甲酸和偏苯三甲酸酐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不溶于水,可溶于有機溶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在涂料中,可增強涂料在金屬表面的附著力。
(八)硅灰石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呈固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聚乙烯(PE)、聚丙烯(PP)和聚苯乙烯(PS)等多種塑料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填料加入橡膠材料及制品,可使其達到適宜使用的硬度和力學性能,尤其可增強橡膠的耐摩擦性能。
(九)芥酸酰胺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呈固態。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聚丙烯(PP)、聚乙烯(PE)等塑料材料及制品中。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聚氯乙烯(PVC)塑料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PVC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一種爽滑劑用于PVC密封墊片,可以降低其與密封容器瓶口的摩擦系數,便于密封容器的開啟。
(十)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常壓下呈液態。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粘合劑,原國家衛生計生委2018年第3號公告批準該物質用于聚酰胺(PA)塑料材料及制品。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聚苯硫醚(PPS)塑料材料及制品。歐盟委員會和瑞士聯邦政府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PPS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PPS塑料的添加劑,可提高PPS樹脂與玻璃纖維之間的相容性,以及PPS分子鏈之間的交聯度,從而提高PPS塑料的物理機械性能。
(十一)對苯二甲酸二甲酯與1,4-丁二醇和α-氫-ω-羥基聚(氧-1,4-丁烷二基)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固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樹脂》(GB 4806.6-2016)已批準其作為食品接觸用塑料樹脂使用,本次申請將其作為添加劑用于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塑料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PET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PET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添加劑,可以提高其易撕性。
(十二)2-丙烯酸與2-丙烯酰胺聚合物的鈉鹽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最大使用量為0.1%;本次申請將其使用量擴大至0.5%。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且無使用量限制要求。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各種類型紙張的增強劑,在紙張的濕部生產中起到平衡電荷以及提高強度的功能。
(十三)2-甲基-2-丙烯酸與2-丙烯酸乙酯和2-丙烯酸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于水性聚丙烯酸粘合劑中起粘度調整作用。
(十四)C.I.分散紫26
1.背景資料。C.I.分散紫26是一種紫色著色劑。GB 9685-2016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18年第11號公告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聚苯醚(PPE)、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和聚苯乙烯(PS)類塑料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至AS塑料中。法國衛生部和日本衛生烯烴與苯乙烯塑料協會均允許其用于食品接觸用AS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是一種著色劑,添加了該物質的AS塑料具有較好的顏色熱穩定性和耐光性。
(十五)玻璃纖維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呈固態。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等塑料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此次申請將其使用范圍擴大到聚四氟乙烯(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歐盟委員會、德國聯邦風險評估所及瑞士聯邦政府均允許該物質用于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一種填料,可以提高食品接觸用PTFE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硬度及抗形變等性能。
(十六)2-甲基-2-丙烯酸甲酯與乙烯基苯、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和2-丙烯酸甲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生產復合包裝和標簽所用水性粘合劑的原料,有助于發揮良好的粘結性能。
(十七)2-甲基丙烯酸甲酯與丙烯酸丁酯、乙酸乙烯酯和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生產復合包裝和標簽所用水性粘合劑的原料,有助于發揮良好的粘結性能。
(十八)2-甲基-2-丙烯酸甲酯與乙酸乙烯酯和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以乳白色乳液聚合物形式存在。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生產復合包裝和標簽所用水性粘合劑的原料,有助于發揮良好的粘結性能。
(十九)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與乙酸乙烯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乳白色乳液聚合物。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盟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用作生產復合包裝和標簽所用水性粘合劑的原料,有助于發揮良好的粘結性能。
(二十)1,3-苯二甲酸與1,4-苯二甲酸、1,4-二(羥甲基)環己烷和2-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白色或者淡黃色透明顆粒。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為涂料的成膜物質,添加該物質的聚酯涂料使用范圍廣,具有較好的耐化學性能和柔韌性。
(二十一)(2E,4E)-2,4-己二烯酸與對苯二酚、氯甲基環氧乙烷、2-丙烯酸乙酯、4,4’-亞甲基雙(2,6-二甲基酚)、2-甲基-2-丙烯酸甲酯、2-甲基-2-丙烯酸和丙烯酸的聚合物與二甲胺基乙醇的反應產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是一種可溶于水的基礎樹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荷蘭衛生福利體育局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以該物質為原料生產的涂層具有較好的耐化學性能和延展性能。
(二十二)1,3-二氫-1,3-二氧代-5-異苯并呋喃羧酸與1,2-乙二醇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是一種不溶于水的基礎樹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主要成膜物質,形成的涂層具有耐酸性。
(二十三)甲醛與對叔丁基苯酚和雙酚A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澄清透明液體。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是一種高分子交聯固化劑,能提高涂層的物理力學性能和耐化學性能。
(二十四)乙二醇與1,3-苯二甲酸、對苯二甲酸二甲酯和己二酸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是一種基礎樹脂,不溶于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主要成膜物質用于粉末涂料中,可以使形成的涂層具有較好的柔韌性與附著力。
(二十五)1,3-苯二甲酸與1,4-丁二醇、對苯二甲酸二甲酯和己二酸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為一種白色顆粒狀結晶聚酯樹脂。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是粉末狀聚酯涂料的成膜物質,具有較好的耐熱性和耐化學性能。
(二十六)氫化的苯乙烯與1,3-丁二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無臭固體。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聚苯乙烯(PS)、聚丙烯(PP)等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請將其作為樹脂用于塑料和橡膠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盟委員會和日本衛生烯烴與苯乙烯塑料協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及制品。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具有較好的耐氧性、抗紫外線能力及抗拉強度,在溫度高至250℃時仍具易加工性和穩定性。
(二十七)乙酸乙烯酯與氯乙烯、反丁烯二酸和甲基丙烯酸縮水甘油酯的共聚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白色粉末,不溶于水。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本次申請將其作為基礎樹脂用于食品接觸用粘合劑、涂料及涂層、油墨。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日本粘合劑行業協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瑞士聯邦政府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粘合劑、涂料及涂層、油墨的基礎樹脂,具有較好的柔韌性和耐磨性。
(二十八)2-甲基-2-丙烯酸環氧乙烷基甲基酯與氯乙烯和乙酸乙烯酯的聚合物
1.背景資料。該物質在常溫下為白色粉末,不溶于水。GB 9685-2016已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粘合劑;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第10號公告批準其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油墨、涂料、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本次申請將其作為基礎樹脂用于食品接觸用粘合劑、涂料及涂層、油墨。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日本粘合劑行業協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粘合劑;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瑞士聯邦政府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2.工藝必要性。該物質作為粘合劑、涂料及涂層、油墨的基礎樹脂,具有較好的柔韌性和耐磨性。
相關公告:關于瑞士乳桿菌R0052等53種“三新食品”的公告 (2020年第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