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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安辦有關負責人就《深化改革 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答記者問

   2020-06-10 606
核心提示:近日,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渝委發〔2020〕4號,以下簡稱《措施》)。
近日,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渝委發〔2020〕4號,以下簡稱《措施》)。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食藥安辦)有關負責人就《措施》相關情況,接受了記者專訪。
 
  問:請介紹一下《措施》出臺的背景、過程和重要意義。
 
  答:2019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發〔2019〕17號,以下簡稱《意見》),這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舉措,是第一個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名義出臺的食品安全工作綱領性文件,為各地區各部門推動實施食品安全戰略提供了目標指向和基本遵循。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市食藥安辦會同市級有關部門,聚焦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在深入學習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多次召開政府部門、行業協會、食品企業、基層監管執法人員以及消費者代表等座談會,圍繞食品安全領域重點難點問題反復研究論證,形成了《措施》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了區縣黨委政府、市級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經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議后印發實施。
 
  《措施》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行動,是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做好重慶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對推動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改革創新發展、健全和完善符合重慶市情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問:《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措施》以“四個最嚴”要求為統領,堅持問題導向、改革創新,突出全程監管、風險管理和社會共治,積極構筑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四梁八柱”。將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貫穿于食品安全的全環節、全過程;明確了健全法規標準、產業基礎、技術體系、責任體系、制度機制、社會共治、人才隊伍、投入保障等八個方面的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圍繞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集中力量實施10項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措施》提出了11個方面48條具體措施,將重點工作細化為85項具體任務,并逐項明確責任單位,確保落實到位。
 
  問:《措施》有哪些改革創新舉措?
 
  答:突出改革創新是《措施》的顯著特征,全文以深化改革為牽引,提出了多項符合重慶市情的創新舉措。例如:在實施最嚴格的監管方面,提出凈化產地環境,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嚴把糧食收儲關、食品生產加工關、流通銷售關、餐飲服務關,提出到2020年所有農產品批發市場全部實施規范化管理。在基層基礎方面,提出充實基層工作力量,為每個村(社區)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加強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強化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專業力量建設等。在追溯體系建設方面,提出建好用好“兩個平臺”,即市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和重要產品追溯市級平臺。在科技創新方面,提出支持在3個市級檢驗檢測機構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重點突破新型動植物疫病、輻照食品及轉基因食品檢測技術等工作。在智慧監管方面,提出加快建設“一平臺一系統”,即智慧市場監管一體化信息平臺和智慧食品安全監管系統。在落實黨政同責方面,提出了依據《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建立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清單,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在激勵擔當作為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和盡職免責制度,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獎勵。
 
  問:《措施》對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有何具體要求?
 
  答: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食品安全,首先是“產”出來的。《食品安全法》明確,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必須壓緊壓實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首要責任,從源頭上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措施》要求,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要率先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良好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等管理體系。生產經營者要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建立食品安全知識考試制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食品安全法規知識考試要達到合格標準,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的法規知識抽查考核合格率要達到90%以上。依法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查評價,加強從生產到銷售全過程控制,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0%以上。同時要求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產品追溯負責,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2020年農產品質量安全智能溯源基本覆蓋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全市國家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有條件的“菜籃子”產品、品牌農產品等規模主體及其產品全面實現可追溯,農業農村系統認定的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100%納入追溯管理。此外,《措施》還要求生產經營者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肉蛋奶和白酒生產企業、集體用餐單位、農村集體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和配餐單位要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鼓勵有條件的中小企業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問:圍繞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措施》對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根據《意見》的總體部署,在系統梳理分析我市食品安全現狀的基礎上,《措施》提出了開展10項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以點帶面解決突出問題。
 
  ——實施風險監測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食品中主要危害因素的風險評估。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做好標準跟蹤評價工作。
 
  ——實施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凈化行動。推進高毒高風險農藥淘汰工作,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水產養殖用藥減量行動、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和種植結構調整。
 
  ——實施乳制品質量提升行動。鼓勵乳制品生產企業提高產品質量。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要達到100%。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乳粉到境內分裝銷售。
 
  ——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園)長負責制,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全面推行“明廚亮灶”。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實施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開展綜合治理,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三無”、假冒、劣質、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和“黑作坊”。
 
  ——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餐飲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和餐飲服務標準化管理。規范大眾餐飲服務。提升餐飲外賣食品安全性。推進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
 
  ——實施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欺詐和虛假宣傳等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傳銷。做好消費者維權服務工作。
 
  ——實施“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推進“中國好糧油”“重慶好糧油”行動。
 
  ——實施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嚴格進口食品安全監管和風險監測。加強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嚴厲打擊食品走私。
 
  ——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穩步推進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
 
  問:在抓好貫徹落實和工作保障方面,《措施》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措施》對抓好貫徹落實和強化投入保障也有明確要求。一是壓實工作責任。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明確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把食品安全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來抓,每年確定并抓好一批涉及食品安全的重點事項。結合巡視巡察工作安排,對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推進情況和黨政領導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強化各級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設,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主管領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二是強化投入保障。建立健全與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相適應的財政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必要的監管執法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品安全專業化服務領域,構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機制。三是激勵擔當作為。加強監管隊伍思想政治建設,鍛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監管隊伍。探索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和盡職免責制度,為敢于擔當作為的干部撐腰鼓勁。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四是強化跟蹤問效。各區縣、市級有關部門要根據改革任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每年12月1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市食藥安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動《措施》落實,將實施情況納入對區縣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評重要內容。


 
地區: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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