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塑料作為重要的基礎材料,在生產生活中應用廣泛。隨著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迅猛發展,再疊加上傳統業態的存量,系統開展塑料污染治理成了各級政府需要積極思考和應對的任務。
2020年1月16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80號),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進行了整體部署。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塑料污染治理的系統性、協同性、有序性,結合我省實際,云南省發展改革委、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發。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比照國家意見的體例格式,共3部分16條。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分為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思路,明確分階段的主要目標。
到2020年,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有序擴大禁限范圍,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部分,工作任務。主要包括: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完善支撐保障體系,共4個章節12條。
(一)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該章節細分為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產品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產品2條。
1.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對我省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進行明確,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同時,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確定了禁止時間表。
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電商渠道塑料包裝等5項任務,明確了禁止、限制使用的時間表。
(二)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
包括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增加綠色產品供給3條,對購物袋、地膜、農作物套袋的替代,電商、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培育優化,綠色產品供給的推廣等作出了要求。
(三)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
包括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3條。按照我省已出臺的《云南省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云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等要求,加強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清運、資源化能源化利用,并開展專項清理,強化塑料廢棄物的終端處置。
(四)完善支撐保障體系
包括嚴格執行法規制度和標準、完善相關支持政策、強化科技支撐、嚴格執法監督4條。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塑料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財稅等相關支持政策,強化科技支撐,培養創新人才和團隊。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強化組織實施。分為加強組織領導和強化宣傳引導2條。提出建立專項工作機制,開展聯合專項行動,將重點問題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強化考核和問責等具體措施。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主要特點
一是認真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和有關法律法規中關于塑料污染治理的規定,根據全國統一的時間節點,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確保按國家安排部署完成我省塑料污染治理有關工作。
二是結合我省實際,主動擔當,積極探索,在國家的必選動作外,增加我省的自選動作。就電商、快遞、外賣行業蓬勃發展帶來的塑料污染,在“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中增加了“電商渠道塑料包裝”工作任務,按照《郵件快件綠色包裝規范》細化我省快遞業關于塑料使用的要求;將2020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范圍由省會城市的城市建成區商場等場所擴大到昆明市城市建成區以及昆明市、西雙版納州、大理州、麗江市景區景點內的商場等場所。結合我省農業生產的特點,將香蕉等農作物套袋也明確到《實施方案》中。
三是我省已出臺的政策文件在本《實施方案》中有呼應,避免重復要求或不統一。如《云南省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云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云南省貫徹落實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等。
相關法規: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云發改資環〔2020〕863號)
塑料作為重要的基礎材料,在生產生活中應用廣泛。隨著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迅猛發展,再疊加上傳統業態的存量,系統開展塑料污染治理成了各級政府需要積極思考和應對的任務。
2020年1月16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發改環資〔2020〕80號),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進行了整體部署。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塑料污染治理的系統性、協同性、有序性,結合我省實際,云南省發展改革委、云南省生態環境廳牽頭研究制定了《云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印發。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比照國家意見的體例格式,共3部分16條。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分為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思路,明確分階段的主要目標。
到2020年,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有序擴大禁限范圍,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體系基本形成,替代產品開發應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部分,工作任務。主要包括: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完善支撐保障體系,共4個章節12條。
(一)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該章節細分為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產品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產品2條。
1.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對我省禁止生產、銷售的塑料制品進行明確,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同時,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確定了禁止時間表。
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電商渠道塑料包裝等5項任務,明確了禁止、限制使用的時間表。
(二)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
包括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培育優化新業態新模式、增加綠色產品供給3條,對購物袋、地膜、農作物套袋的替代,電商、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培育優化,綠色產品供給的推廣等作出了要求。
(三)規范塑料廢棄物回收利用和處置
包括加強塑料廢棄物回收和清運、推進資源化能源化利用、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3條。按照我省已出臺的《云南省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云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等要求,加強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清運、資源化能源化利用,并開展專項清理,強化塑料廢棄物的終端處置。
(四)完善支撐保障體系
包括嚴格執行法規制度和標準、完善相關支持政策、強化科技支撐、嚴格執法監督4條。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塑料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財稅等相關支持政策,強化科技支撐,培養創新人才和團隊。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第三部分,強化組織實施。分為加強組織領導和強化宣傳引導2條。提出建立專項工作機制,開展聯合專項行動,將重點問題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強化考核和問責等具體措施。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主要特點
一是認真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和有關法律法規中關于塑料污染治理的規定,根據全國統一的時間節點,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確保按國家安排部署完成我省塑料污染治理有關工作。
二是結合我省實際,主動擔當,積極探索,在國家的必選動作外,增加我省的自選動作。就電商、快遞、外賣行業蓬勃發展帶來的塑料污染,在“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中增加了“電商渠道塑料包裝”工作任務,按照《郵件快件綠色包裝規范》細化我省快遞業關于塑料使用的要求;將2020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范圍由省會城市的城市建成區商場等場所擴大到昆明市城市建成區以及昆明市、西雙版納州、大理州、麗江市景區景點內的商場等場所。結合我省農業生產的特點,將香蕉等農作物套袋也明確到《實施方案》中。
三是我省已出臺的政策文件在本《實施方案》中有呼應,避免重復要求或不統一。如《云南省加快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云南省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云南省貫徹落實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等。
相關法規: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云發改資環〔2020〕86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