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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解讀

   2020-12-14 411
核心提示:法規鏈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的通知 1.制定《北京市食品企業標準備案辦法》的主要依
  法規鏈接: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市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辦法的通知

  1.制定《北京市食品企業標準備案辦法》的主要依據是什么?
 
    制定《北京市食品企業標準備案辦法》(簡稱備案辦法)的主要依據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
 
    (3)《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
 
    (4)《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5)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6)食品安全工作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總要求;
 
    (7)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標準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函〔2016〕733號),有關企業標準備案范圍、備案性質的規定。
 
    2.備案辦法主要進行了哪些修訂?
 
    與2017年備案辦法比較,主要修訂內容包括:備案時限壓縮為1-3個工作日,取消備案前公示,取消紙質備案材料,全程網上辦理,實現企業“一次不跑”,取消提交編制說明、新食品原料證明、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四種材料。另外,將備案辦法更名為《北京市食品企業標準備案辦法》,明確了食品生產企業的界定,建立了企業標準備案公開承諾制度。
 
    3.需要備案的范圍是什么?
 
    北京市行政轄區內食品生產企業制定食品安全指標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本市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的,應當報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備案的主體是食品生產企業,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本市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才予以備案,除此以外,不需要備案,不予備案。
 
    4.如何界定食品生產企業?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界定為食品生產企業。
 
    (1)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不需要考慮許可項目包含的食品類別;
 
    (2)取得經營范圍包含食品生產內容的營業執照。僅包含委托生產食品的,不能界定為食品生產企業;僅包含生產食品(限外埠)的,需要符合情形才能界定為食品生產企業;
 
    (3)在本市的食品企業,其分公司或者全資子公司(包括在外地的分公司、全資子公司)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也可以由該企業在本市辦理備案。本市的食品企業是指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有生產經營食品相關內容的企業。
 
    5.如何理解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本市地方標準?
 
    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本市地方標準,是指企業標準中的食品安全指標限值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相應規定。
 
    增加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沒有的指標,或者與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營養強化劑使用標準、食品生產規范不同不能視為嚴于。
 
    安全指標限值嚴于到什么程度認定為“嚴于”沒有具體規定,但嚴于的情況是要向社會公開的,備案后的標準文本是要全文公開的,是否真正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本市地方標準,要經受社會監督的考驗,不能“忽悠”消費者。
 
    6. 企業標準備案的性質是什么?
 
    企業標準備案是指食品生產企業將企業標準中食品安全相關內容材料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進行登記、存檔、公開、備查。備案不是行政許可,也不是行政審批,不對備案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查,只對備案材料及其內容是否齊全、是否屬于備案范圍進行核對。備案的企業標準并不表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審查批準了該企業標準;
 
    7.備案企業承擔哪些主體責任?
 
    備案企業應當對企業標準負責,保證企業標準的內容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低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本市地方標準要求。將企業標準備案定性為登記、存檔、公開、備查,企業承擔的主體責任更大了,應更加重視企業標準的研制,確保企業標準符合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
 
    備案企業應當對備案材料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并公開承諾。
 
    8.備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交的材料分為首次備案、修訂重新備案、修改備案、延續備案四種情況:
 
    (1)首次備案、修訂重新備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企業標準備案登記表 此表為固定格式,以網頁版填報;
 
    ②企業標準文本  為體現企業標準的嚴謹性、完整性,企業標準文本以網頁版填報。
 
    (2)修改備案
 
    ①企業標準修改備案登記表  該表含修改內容;
 
    ②修改后的企業標準文本  原備案登記號不變。
 
    提交方式同首次備案。
 
    (3)延續備案
 
    已備案的企業標準有效期屆滿,辦理延續備案的,只需提交企業標準延續備案登記表。
 
    為方便企業,不再要求企業提交食品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但這些證照是核對備案主體、判斷是否屬于備案范圍的依據,將通過與證照發放機關信息共享實現主體核對。食品企業在注冊備案賬戶或者網上提交備案材料時,必須確保取得相應證照,且填報備案相關信息與證照的名稱等信息完全一致,否則將不能成功備案。
 
    9.接收備案材料有哪些規定?
 
    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企業標準備案工作一般由所屬衛生健康監督機構承擔,區級備案機構在備案系統接到備案材料后,對企業標準是否屬于備案范圍、備案材料及其內容是否齊全進行核對。
 
    備案主體核對采用信息系統自動核對+備案機構人工補充核對的方式。重點核對是否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如果沒有取得生產許可證,還要核對是否取得經營范圍包含食品生產內容的營業執照;如果經營范圍沒有包含食品生產,還要核對分公司、全資子公司是否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如果涉及外地,情況會更為復雜,核對所需時間較長。
 
    (1)提交的材料及其內容不齊全的,在系統中一次性告知當事人需要補正的具體內容;
 
    (2)不屬于備案范圍的,告知當事人不在備案范圍;
 
    (3)屬于備案范圍、備案材料及其內容齊全的,告知予以接收備案。
 
    備案范圍清晰的,1個工作日完成核對并告知。核對備案范圍情況復雜的,不超過3個工作日完成告知。告知均在網上進行。
 
    10.食品企業標準的結構有哪些要求?
 
    食品企業標準應包含備案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內容,為方便企業編制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北京市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指南》附件提供了食品企業標準模板供企業參考。食品安全項目包括原料要求(所有原輔料可按照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列)、感官要求、理化指標、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農藥殘留限量和獸藥殘留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根據需要選擇相應項目。
 
    11.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登記表有哪些要求?
 
    備案登記表是解讀企業標準的重要材料,除涉及個人隱私信息外,需要與企業標準文本同步公開,以便于社會監督。備案登記表包含以下事項:
 
    (1)企業標準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本市地方標準的說明,包括食品所屬的類別及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本市地方標準的具體項目指標內容。
 
    (2)告知承諾,包括辦理企業標準備案前需要知悉的事項和企業做出的承諾兩部分內容,是“建立企業標準公開承諾制度”的具體體現。
 
    (3)告知承諾頁企業需加蓋公章。企業可使用電子印章,如無電子印章,也可下載打印告知承諾頁,蓋章后上傳。為進一步方便企業,正在探討使用電子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標準備案的可行性。
 
    12.如何編制食品企業標準代號?
 
    企業標準代號由企業編制,一般格式為:Q/(企業代號)(四位順序號)─(四位年號),其中企業代號應能反映所在行政區。建議企業使用全市統一的標準代號編制規則,即:標準代號由企業標準標志、企標代號、標準順序號和年代號四部分組成。其中,Q/ 為企業標準的標志,代表企業制定的食品企業標準;企業代號一般用企業所在行政區域和單位名稱的漢語拼音字頭或英文縮寫的字母表示;順序號是企業自己制定的企業標準的順序號,用四位阿拉伯數字表示;年號是標準制定/修訂時的年號,用四位數表示。企標代號和順序號連著編寫,標準順序號與年號之間用“—”連接。
 
    13.備案后有哪些事后管理措施?
 
    備案辦法進一步強化備案后的管理。備案材料全部即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衛生健康部門發現備案的企業標準存在問題的,由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對該企業標準進行核查,情況屬實的企業應當予以改正。企業不予改正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注銷其備案號。企業在備案中弄虛作假的,按照規定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14.已經備案過的企業標準是否有效?
 
    在2020年6月1日前備案的企業標準,在備案有效期內且符合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繼續有效,但修改備案、修訂重新備案、延續備案按新辦法辦理。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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