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反《反食品浪費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明確了為防止食品浪費,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采取和可以采取的措施以及禁止的行為,分別如下:
一、應當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將珍惜糧食、反對浪費納入培訓內容;
(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三)提升餐飲供給質量,按照標準規范制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
(四)提供團體用餐服務的,應當將防止食品浪費理念納入菜單設計,按照用餐人數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務的,應當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提供不同規格餐具,提醒消費者適量取餐。
(六)通過餐飲外賣平臺提供服務的,應當在平臺頁面上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分量、規格或者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
二、可以采取的措施: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通過在菜單上標注食品分量、規格、建議消費人數等方式充實菜單信息,為消費者提供點餐提示,根據消費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務。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參與“光盤行動”的消費者給予獎勵;也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余垃圾的相應費用,收費標準應當明示。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運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通過建設中央廚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對食品采購、運輸、儲存、加工等進行科學管理。
三、禁止的行為:
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一、應當采取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食品采購、儲存、加工管理制度,加強服務人員職業培訓,將珍惜糧食、反對浪費納入培訓內容;
(二)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或者由服務人員提示說明,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
(三)提升餐飲供給質量,按照標準規范制作食品,合理確定數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規格選擇;
(四)提供團體用餐服務的,應當將防止食品浪費理念納入菜單設計,按照用餐人數合理配置菜品、主食;
(五)提供自助餐服務的,應當主動告知消費規則和防止食品浪費要求,提供不同規格餐具,提醒消費者適量取餐。
(六)通過餐飲外賣平臺提供服務的,應當在平臺頁面上向消費者提供食品分量、規格或者建議消費人數等信息。
二、可以采取的措施: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通過在菜單上標注食品分量、規格、建議消費人數等方式充實菜單信息,為消費者提供點餐提示,根據消費者需要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務。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對參與“光盤行動”的消費者給予獎勵;也可以對造成明顯浪費的消費者收取處理廚余垃圾的相應費用,收費標準應當明示。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運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通過建設中央廚房、配送中心等措施,對食品采購、運輸、儲存、加工等進行科學管理。
三、禁止的行為:
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