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條款一、本市對以下公共場所實行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
(一)住宿場所:賓館、旅店、招待所(賓館指星級住宿場所、旅店指非星級住宿場所、招待所指單純提供住宿服務的住宿場所);
(二)沐浴場所:公共浴室、溫泉浴室(場)、桑拿室、足浴室、嬰幼兒沐浴室;
?。ㄈ┟廊菝腊l場所:美容店、理發店;
(四)游泳場所:游泳場(館);
?。ㄎ澹蕵放c文化場所:影劇院、游戲廳、歌舞廳、音樂廳、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網吧;
?。┙灰讏鏊荷虉觥⒊?、書店;
(七)就診場所與交通場所:候診室、候車(機、船)室。
問:哪些公共場所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
答:7類公共場所需要《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一是住宿場所。賓館、旅店、招待所(賓館指星級住宿場所、旅店指非星級住宿場所、招待所指單純提供住宿服務的住宿場所);
二是沐浴場所。公共浴室、溫泉浴室(場)、桑拿室、足浴室、嬰幼兒沐浴室;
三是美容美發場所。美容店、理發店;
四是游泳場所。游泳場(館);
五是娛樂與文化場所。影劇院、游戲廳、歌舞廳、音樂廳、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網吧;
六是交易場所。商場、超市、書店;
七是就診場所與交通場所。候診室、候車(機、船)室。
核心條款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延續申請。
問:《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是如何規定的?
答:《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四年。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主動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延續申請。
核心條款三、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ㄒ唬吨貞c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附件1),申請表內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主要設備和設施的目錄清單,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ǘ┚哂匈Y質的檢測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合格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一年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
(三)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人員名單;
?。ㄋ模┕矆鏊l生管理制度。
問: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如何辦理?
答: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時,應當準備以下資料:
(一)衛生許可申請及經營場所方面的相關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重慶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具體見《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的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主要設備和設施的目錄清單,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衛生管理方面的相關材料。一是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合格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一年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二是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人員名單;三是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申請人提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及經營場所方面的材料,并填寫《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書》后,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當場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申請人應在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三個月內,補交上述的衛生管理相關材料。
核心條款四、延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出延續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慶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延續)》;
?。ǘ豆矆鏊l生許可證》原件;
?。ㄈ┚哂匈Y質的檢測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一年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
(四)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人員名單。
申請人提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延續申請,填寫《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書》,提交上述規定的材料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當場作出衛生行政審批的決定,并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問:延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如何辦理?
答:公共場所經營者提出延續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慶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延續)》;
(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原件;
(三)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一年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
(四)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人員名單。
申請人提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延續申請,填寫《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書》,提交上述規定的材料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當場作出衛生行政審批的決定,并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核心條款五、變更《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
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路名或門牌號的,應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ǘ豆矆鏊l生許可證》原件;
?。ㄈ﹩挝幻Q變更需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證明資料(如變更前后的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ㄋ模┓ǘù砣嘶蜇撠熑俗兏杼峁悍ǘù砣嘶蜇撠熑松矸葑C明和資格證明,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證明,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任職證明或有關部門核準的證明資料(如變更前后的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五)路名或門牌號變更需提供:路名或門牌號變更相關證明。
問:延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如何辦理?
答:已經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如果要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路名或門牌號,應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是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是《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原件;
三是單位名稱變更的公共場所,其經營者需要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證明資料(如變更前后的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四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公共場所,其經營者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證明,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任職證明或有關部門核準的證明資料(如變更前后的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五是路名或門牌號變更的公共場所,其經營者需要提供路名或門牌號變更相關證明。
核心條款六、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的,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
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重新申請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并注銷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增加經營項目、變更經營場所地址、減少經營項目且變更經營場地規劃設置的應當按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規定提供資料;減少經營項目,且不變更經營場地規劃設置的提交以下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原件;
?。ㄈ┙洜I單位擬減少的經營項目的情況說明。
問: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的,如何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答:已經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如果要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經營者應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增加經營項目、變更經營場所地址、減少經營項目且變更經營場地規劃設置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要求,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并由原發證衛生健康部門注銷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減少經營項目且不變更經營場地規劃設置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交以下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ǘ豆矆鏊l生許可證》原件;
(三)經營單位擬減少的經營項目的情況說明。
核心條款七、依法撤銷的情形
公共場所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撤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
(一)實際經營項目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
(二)未在三個月內提交承諾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三)不符合相關衛生標準或衛生規范。
?。ㄋ模┪催_到法定條件,擅自開展公共場所經營活動。
在撤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后,發現該公共場所仍繼續營業的,應按照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問:哪種情形會撤銷《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答:公共場所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撤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
?。ㄒ唬嶋H經營項目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
(二)未在三個月內提交承諾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ㄈ┎环舷嚓P衛生標準或衛生規范。
(四)未達到法定條件,擅自開展公共場所經營活動。
在撤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后,發現該公共場所仍繼續營業的,應按照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政策原文:
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住宿場所:賓館、旅店、招待所(賓館指星級住宿場所、旅店指非星級住宿場所、招待所指單純提供住宿服務的住宿場所);
(二)沐浴場所:公共浴室、溫泉浴室(場)、桑拿室、足浴室、嬰幼兒沐浴室;
?。ㄈ┟廊菝腊l場所:美容店、理發店;
(四)游泳場所:游泳場(館);
?。ㄎ澹蕵放c文化場所:影劇院、游戲廳、歌舞廳、音樂廳、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網吧;
?。┙灰讏鏊荷虉觥⒊?、書店;
(七)就診場所與交通場所:候診室、候車(機、船)室。
問:哪些公共場所需要辦理衛生許可證?
答:7類公共場所需要《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一是住宿場所。賓館、旅店、招待所(賓館指星級住宿場所、旅店指非星級住宿場所、招待所指單純提供住宿服務的住宿場所);
二是沐浴場所。公共浴室、溫泉浴室(場)、桑拿室、足浴室、嬰幼兒沐浴室;
三是美容美發場所。美容店、理發店;
四是游泳場所。游泳場(館);
五是娛樂與文化場所。影劇院、游戲廳、歌舞廳、音樂廳、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網吧;
六是交易場所。商場、超市、書店;
七是就診場所與交通場所。候診室、候車(機、船)室。
核心條款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延續申請。
問:《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是如何規定的?
答:《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四年。在《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主動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延續申請。
核心條款三、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以下資料:
?。ㄒ唬吨貞c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附件1),申請表內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主要設備和設施的目錄清單,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ǘ┚哂匈Y質的檢測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合格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一年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
(三)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人員名單;
?。ㄋ模┕矆鏊l生管理制度。
問: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如何辦理?
答: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時,應當準備以下資料:
(一)衛生許可申請及經營場所方面的相關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重慶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具體見《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的附件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主要設備和設施的目錄清單,經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衛生管理方面的相關材料。一是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合格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一年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二是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人員名單;三是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申請人提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申請及經營場所方面的材料,并填寫《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書》后,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受理條件的,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當場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申請人應在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三個月內,補交上述的衛生管理相關材料。
核心條款四、延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出延續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慶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延續)》;
?。ǘ豆矆鏊l生許可證》原件;
?。ㄈ┚哂匈Y質的檢測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一年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
(四)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人員名單。
申請人提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延續申請,填寫《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書》,提交上述規定的材料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當場作出衛生行政審批的決定,并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問:延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如何辦理?
答:公共場所經營者提出延續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慶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延續)》;
(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原件;
(三)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一年內出具的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一年內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評價報告;
(四)從業人員名單、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及相關衛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衛生知識培訓合格人員名單。
申請人提出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延續申請,填寫《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書》,提交上述規定的材料后,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當場作出衛生行政審批的決定,并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核心條款五、變更《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
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路名或門牌號的,應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ǘ豆矆鏊l生許可證》原件;
?。ㄈ﹩挝幻Q變更需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證明資料(如變更前后的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ㄋ模┓ǘù砣嘶蜇撠熑俗兏杼峁悍ǘù砣嘶蜇撠熑松矸葑C明和資格證明,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證明,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任職證明或有關部門核準的證明資料(如變更前后的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五)路名或門牌號變更需提供:路名或門牌號變更相關證明。
問:延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如何辦理?
答:已經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如果要變更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路名或門牌號,應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以下資料:
一是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是《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原件;
三是單位名稱變更的公共場所,其經營者需要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證明資料(如變更前后的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四是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變更的公共場所,其經營者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和資格證明,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證明,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任職證明或有關部門核準的證明資料(如變更前后的經營單位營業執照);
五是路名或門牌號變更的公共場所,其經營者需要提供路名或門牌號變更相關證明。
核心條款六、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的,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的條件
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地址的,應當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重新申請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并注銷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增加經營項目、變更經營場所地址、減少經營項目且變更經營場地規劃設置的應當按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規定提供資料;減少經營項目,且不變更經營場地規劃設置的提交以下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原件;
?。ㄈ┙洜I單位擬減少的經營項目的情況說明。
問: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的,如何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答:已經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公共場所經營者,如果要變更經營項目、經營場所經營者應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重新申請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增加經營項目、變更經營場所地址、減少經營項目且變更經營場地規劃設置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新辦《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的要求,向原發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申請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并由原發證衛生健康部門注銷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減少經營項目且不變更經營場地規劃設置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交以下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ǘ豆矆鏊l生許可證》原件;
(三)經營單位擬減少的經營項目的情況說明。
核心條款七、依法撤銷的情形
公共場所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撤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
(一)實際經營項目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
(二)未在三個月內提交承諾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三)不符合相關衛生標準或衛生規范。
?。ㄋ模┪催_到法定條件,擅自開展公共場所經營活動。
在撤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后,發現該公共場所仍繼續營業的,應按照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問:哪種情形會撤銷《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答:公共場所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經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依法撤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
?。ㄒ唬嶋H經營項目與承諾內容不相符的;
(二)未在三個月內提交承諾的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ㄈ┎环舷嚓P衛生標準或衛生規范。
(四)未達到法定條件,擅自開展公共場所經營活動。
在撤銷衛生行政許可決定后,發現該公共場所仍繼續營業的,應按照未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依法做出行政處罰。
政策原文:
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