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與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國資委、市老字號協會、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等單位的溝通與合作,建立品牌建設協同聯動機制,做到“信息共享、項目合作、聯動保護”,推動廣州產品向廣州品牌轉變,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二、開展質量提升行動,進一步強化“政產學研檢用六方聯合”的產品質量國際比對提升機制,開展重點產品質量比對提升,提升廣州品牌競爭力。
三、修訂《廣州市市長質量獎管理辦法》,更好發揮市長質量獎的引導和激勵作用,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積極爭創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催生更多的知名品牌。
四、實施知識產權強市戰略,健全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大力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專利保險、證券化等知識產權金融工作,支持企業利用品牌資產質押融資。
五、修訂《廣州市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落實商標國際注冊資助政策,對獲得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和區域品牌重點培育單位給予政策支持。
六、實施專利和商標維權資助,降低企業維權成本。進一步擴大專利維權的范圍和資助金額,專利維權最高資助100萬元,商標維權最高資助20萬元。
七、充分發揮“國家商標品牌創新創業(廣州)基地”作用,支持我市企業參加全國性、國際性商標品牌活動,助力廣州品牌提速發展。
八、結合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要求,強化產品質量監管,深入開展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推進產品質量安全“問診治病”工作,著力解企業在品牌建設過程中的產品質量問題,嚴守質量安全底線,夯實品牌建設基礎。
九、加強網絡平臺監管,大力扶持網絡直播行業健康發展,協調主流電商平臺和老字號品牌企業對接,對老字號開設網上官方店、參與電商平臺營銷活動等給予更多支持,推動老字號品牌提升線上營銷能力。
十、發揮市“雙打”辦組織協調作用,組織各成員單位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扶正祛邪,保護企業知識產權,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十一、建立我市獲質量獎、馳名商標企業重點保護名錄,對侵犯質量獎、馳名商標企業專利、商標權的案件特事特辦,快速立案、快速查處,依法從重處罰,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十二、嚴厲打擊“傍名牌”“傍字號”違法行為。完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禁限用字詞庫,把馳名商標、知名企業名稱納入庫中,在企業名稱申報過程中予以保護。落實企業名稱爭議處理制度,對企業名稱與馳名商標存在名稱爭議的,經馳名商標所有人提請,經調查屬于不適宜名稱的,責令商事主體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直接在名稱數據庫中刪除該商事主體名稱,暫以商事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并將該商事主體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通過商事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
十三、舉辦“廣州國際品牌節”,推動“倫敦獎”等國際獎項落戶廣州。借助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品牌日、全國“質量月”等活動,宣傳推介廣州品牌,講好廣州品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