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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法規:CAC關于食品標簽的標準、指南匯總(更新至2014-12-10)

   2014-12-10 978
核心提示:  CAC有關食品標簽的工作是由其下屬的食品標簽法典委員會(簡稱CCFL)負責執行。其職責是起草、審議并修改各種有關食品標簽、

  CAC有關食品標簽的工作是由其下屬的食品標簽法典委員會(簡稱CCFL)負責執行。其職責是起草、審議并修改各種有關食品標簽、產品聲稱的使用規定,并且研究CAC提出的具體標簽及廣告宣傳等問題。CCFL將食品標簽劃分為營養成分標示和營養健康聲稱兩部分內容。

  目前CAC有關食品標簽的標準、指南有:

  1.聲稱通用指南(CAC/GL 1-1979

  2.營養和健康聲稱使用指南(CAC/GL 23-1997

  3.營養標簽指南(CAC/GL 2-1985

  4.特殊膳食用預包裝食品標簽和聲稱通用標準(CODEX STAN 146-1985

  5.有機食品生產、加工、標識和銷售指南(CAC/GL 32-1999

  6.預包裝食品標簽通用標準(CODEX STAN 1-1985

  7.“清真”術語使用通用導則(CAC/GL 24-1997

  相關標簽法規匯總:臺灣食品成分標示、營養標示相關法規匯總

     香港食品標簽相關法規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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