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汕頭、揭陽市質監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潮州市食藥監局,省局審評認證中心,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
現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貫徹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嚴格生產許可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3〕253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有關地市局要嚴格按照《通知》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1)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于2014年1月30日前報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二、具體工作安排
(一)申請受理
按照省政府2012年第169號令要求,申請受理和審批發證由地市局組織實施。各有關地市局要在省局的指導下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核申請受理工作,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不得向企業收取審查費。
省局成立嬰幼兒配方乳粉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技術咨詢專家組(名單見附件2),各有關地市局受理企業申請前需將申請材料交專家組預審通過后方可正式受理。
各市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日(指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下同)內將企業申請書等材料報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自《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印發之日起,我省原則上不再新增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
(二)現場審查
按照總局規定,換證審查和再審核現場審查工作由省局統一組織實施,審查組(名單見附件3)由3~5名人員組成,成員為經總局注冊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員,審查組長由省局指定,每個審查組指派省級、市級監管人員參與。
嬰幼兒配方乳粉審查員要嚴格現場審查程序,統一現場審查尺度,對照《細則》、《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等對企業生產許可進行逐條審核、逐項把關,并按企業所申報的每一種產品配方隨機抽取1個包裝規格的產品進行許可檢驗。現場審查和許可檢驗抽樣工作應在4月20日前完成。
(三)產品檢驗
我省嬰幼兒配方乳粉發證檢驗機構為總局考核確定的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嬰幼兒配方乳粉國家標準和產品配方等進行檢驗,準確、及時出具檢驗報告,并分別報送總局、省局和有關地市局。
(四)材料匯總與審批
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負責換證審查和再審核申請材料匯總工作,對審查組提交的現場審查文書、抽樣單和發證檢驗報告等材料進行匯總、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由有關地市局審批發證。
有關地市局收到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的匯總材料后,應在10日內完成行政審批,并將審批結果報送省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受理申請、審查和審批發證。不得從事有償咨詢服務,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審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二)規范信息發布。各有關地市局要確保聯絡暢通、信息溝通及時,并加強與審查人員、發證檢驗機構相互配合;及時向省局上報換證審查和再審核數據信息以及審查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換證審查和再審核有關信息未經總局同意,不得擅自發布。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鄢小歡,020-37886352,spcqs@163.com
附件:1. 《
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實施方案》
2.
嬰幼兒配方乳粉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技術咨詢專家組名單
3.
嬰幼兒配方乳粉換證審查和再審核現場審查組名單
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1月17日
現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貫徹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嚴格生產許可工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一〔2013〕253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有關地市局要嚴格按照《通知》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實施方案》(見附件1)要求,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于2014年1月30日前報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二、具體工作安排
(一)申請受理
按照省政府2012年第169號令要求,申請受理和審批發證由地市局組織實施。各有關地市局要在省局的指導下做好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換證審查和再審核申請受理工作,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不得向企業收取審查費。
省局成立嬰幼兒配方乳粉換證審查和再審核工作技術咨詢專家組(名單見附件2),各有關地市局受理企業申請前需將申請材料交專家組預審通過后方可正式受理。
各市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5日(指工作日,不含法定節假日,下同)內將企業申請書等材料報省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按照省政府有關要求,自《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57號)印發之日起,我省原則上不再新增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
(二)現場審查
按照總局規定,換證審查和再審核現場審查工作由省局統一組織實施,審查組(名單見附件3)由3~5名人員組成,成員為經總局注冊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許可審查員,審查組長由省局指定,每個審查組指派省級、市級監管人員參與。
嬰幼兒配方乳粉審查員要嚴格現場審查程序,統一現場審查尺度,對照《細則》、《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等對企業生產許可進行逐條審核、逐項把關,并按企業所申報的每一種產品配方隨機抽取1個包裝規格的產品進行許可檢驗。現場審查和許可檢驗抽樣工作應在4月20日前完成。
(三)產品檢驗
我省嬰幼兒配方乳粉發證檢驗機構為總局考核確定的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檢驗機構要嚴格按照嬰幼兒配方乳粉國家標準和產品配方等進行檢驗,準確、及時出具檢驗報告,并分別報送總局、省局和有關地市局。
(四)材料匯總與審批
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負責換證審查和再審核申請材料匯總工作,對審查組提交的現場審查文書、抽樣單和發證檢驗報告等材料進行匯總、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由有關地市局審批發證。
有關地市局收到國家加工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州)的匯總材料后,應在10日內完成行政審批,并將審批結果報送省局食品生產安全監管處。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嚴肅工作紀律。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受理申請、審查和審批發證。不得從事有償咨詢服務,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審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二)規范信息發布。各有關地市局要確保聯絡暢通、信息溝通及時,并加強與審查人員、發證檢驗機構相互配合;及時向省局上報換證審查和再審核數據信息以及審查工作中發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換證審查和再審核有關信息未經總局同意,不得擅自發布。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鄢小歡,020-37886352,spcqs@163.com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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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