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江西省委常委會議審定了《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和《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能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精神,認真做好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江西省委、省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加快工作進度,確保按照國務院要求的時間節點順利完成各項改革任務。同時,成立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切實擔負起組織推進改革的責任。
江西省編辦會同有關部門還組成調研組,圍繞機構編制現狀和改革重點難點等問題進行調研,并在調研基礎上擬定改革方案,先后提交領導小組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和省委常務會議審定。
江西省委常委會議要求各有關部門在機構改革過程中,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嚴格執行編制、組織人事和財經紀律,認真做好人財物劃轉工作。要統籌做好機構改革和監管工作,做到“兩手抓、兩不誤”,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