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法律修正了俄羅斯聯邦第29-FZ號法律《食品質量與安全法》及《教育法》部分內容,主要包括:
(1)修訂了食品、食品質量的定義,增加了健康食品、熱食、食品接觸材料、食品流通、食品營養價值、消費者特性、分類、隨附文件、食品及相關產品偽造、食品生理特性等概念;
(2)重點闡述了健康食品的原則、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流通管理如禁止流通的產品范圍以及違規銷售的處置規則,對如何確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質量與安全進行了規范要求,如:國家加強監管管理、對國民飲食及疾病等進行科學研究、確定產品的理化指標、微生物及毒理學要求以及食品的特性及關鍵點識別管理,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過程進行監管如關鍵危害點管理,對特殊食品的識別性包裝進行管理,對健康食品生產企業加強扶持;加強對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信息化管理,如中央層面制定統一的戰略監管方針、加強國際合作,規定了不合格食品以及違禁食品的處置銷毀原則等;
(3)該法律增加2大條款,包括兒童食品的生產組織要求以及教育機構提供兒童食品的管理規范,為特殊人群提供食品的質量與安全管理要求如對保健醫療機構對患者提供的醫生食品的理化指標、安全指標及營養價值的管理要求,食品生產企業的危險工作企業條件管理要求;
(4)該法律修正案還修正了部分詞語如用“符合俄聯邦法律要求的文件”取代“規范性文件”,“適合兒童食用的食品”代替“兒童食品”等;
(5)在《教育法》中增加了對教育機構提供熱食的規范性要求:規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教育機構的補貼,教育機構每日為學生提供熱食的次數不得少于一次等。
《食品質量與安全法》及《教育法》修正案.pdf
(1)修訂了食品、食品質量的定義,增加了健康食品、熱食、食品接觸材料、食品流通、食品營養價值、消費者特性、分類、隨附文件、食品及相關產品偽造、食品生理特性等概念;
(2)重點闡述了健康食品的原則、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流通管理如禁止流通的產品范圍以及違規銷售的處置規則,對如何確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質量與安全進行了規范要求,如:國家加強監管管理、對國民飲食及疾病等進行科學研究、確定產品的理化指標、微生物及毒理學要求以及食品的特性及關鍵點識別管理,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過程進行監管如關鍵危害點管理,對特殊食品的識別性包裝進行管理,對健康食品生產企業加強扶持;加強對食品及其相關產品的信息化管理,如中央層面制定統一的戰略監管方針、加強國際合作,規定了不合格食品以及違禁食品的處置銷毀原則等;
(3)該法律增加2大條款,包括兒童食品的生產組織要求以及教育機構提供兒童食品的管理規范,為特殊人群提供食品的質量與安全管理要求如對保健醫療機構對患者提供的醫生食品的理化指標、安全指標及營養價值的管理要求,食品生產企業的危險工作企業條件管理要求;
(4)該法律修正案還修正了部分詞語如用“符合俄聯邦法律要求的文件”取代“規范性文件”,“適合兒童食用的食品”代替“兒童食品”等;
(5)在《教育法》中增加了對教育機構提供熱食的規范性要求:規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教育機構的補貼,教育機構每日為學生提供熱食的次數不得少于一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