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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袋裝火腿腸等產品包裝標識有關問題的復函(食藥監辦食監一函〔2015〕361號)

   2015-07-01 955
核心提示:中國肉類協會:  你會《關于袋裝火腿腸等產品包裝標識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
中國肉類協會:
 
  你會《關于袋裝火腿腸等產品包裝標識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標簽應當標注在食品包裝或者包裝容器上。我們同意你會就單支產品采用PVDC作為腸衣,通過組合形式包裝的袋裝火腿腸等產品提出的標簽標注意見。即,生產企業可以將外包裝袋作為袋裝火腿腸等產品的最小銷售單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標示食品的標簽。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5年6月29日


 
標簽: 復函 包裝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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