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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農辦辦[2013]39號)

   2013-08-13 947
核心提示:  部機關各司局、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

  部機關各司局、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精神,根據部領導批示要求,結合各司局職能,現就涉及我部的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扎實做好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

  (一)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

  1.加強行政審批項目調整信息公開,重點圍繞投資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審批、資質資格許可審批等方面,通過多種方式,及時公開取消、下放以及實施機關變更的行政審批項目信息。(辦公廳牽頭,各行政審批有關司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加快推進行政審批綜合辦公信息化建設,積極推動農藥、獸藥、種子、飼料等農業投入品行政審批數據庫建設,大力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辦公廳牽頭,各行政審批有關司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認真做好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律依據、辦事條件、辦理程序、承諾時限、收費標準等內容的公開,重點做好行政許可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廳牽頭,各行政審批有關司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

  4.著力推進“三公”經費公開。按財政部要求,在繼續做好部門預算決算公開工作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公開“三公”經費,如“三公”經費預算決算總額和分項數額出現增長,要細化說明增長原因。按照財政部的統一要求,細化2014年預算編制,將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細化公開為購置費和運行費。配合財政部、審計署等有關部門,做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財政審計信息公開相關工作。(財務司牽頭,各有關司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推進農墾棚戶區(危舊房)信息公開

  5.深入推進農墾棚戶區(危舊房)改造工程建設的信息公開,及時公開相關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農墾局負責)

  (四)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公開

  6.切實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客觀準確規范發布有關信息,同步公布已經采取的處理措施和進展情況。加大種子、化肥、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行政審批、專項檢查整治、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查處等信息公開力度,建立違規企業“黑名單”公開制度。(監管局牽頭,各有關司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推進農業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公開

  7.加強農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信息公開。指導和督促地方行業系統按規定做好本行業農業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辦公廳牽頭,各有關司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8.加大農業安全生產預警和預防信息公開力度。及時發布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風險信息和重大隱患預警信息,著力提高信息發布的時效性。(辦公廳牽頭,各有關司局、部直屬事業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9.健全涉農社會熱點輿論引導機制和虛假信息澄清機制。客觀公布農業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工作進展、應對舉措、防范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努力降低涉農不良信息的負面影響。(辦公廳牽頭,各有關司局、部直屬事業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推進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開

  10.積極推進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審批結果公開。加大農業轉基因生物生產應用安全證書、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證書審批結果信息公開的力度,逐步推動非涉密安全評價申報資料的主動公開。(科教司負責)

  (七)推進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

  11.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及其操作程序,積極推動省、市、縣三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在其同級農機化(農業)門戶網站開設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信息公開專欄,督促地方加大補貼對象、補貼資金使用進度等信息公開力度。(農機化司負責)

  (八)推進收費信息公開

  12.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統一部署,做好涉及農業部行政事業性收費信息公開有關工作,制定農業部及農口部門全國性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財務司牽頭,各有關司局、部直屬事業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13.加大對農民負擔收費監管政策的公開力度。(經管司牽頭)

  (九)推動部屬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14.承擔公共服務職能的部屬事業單位,要進一步清理服務事項,及時完善更新辦事公開目錄、辦事指南和辦事流程圖,重點加強服務承諾、收費項目、工作規范、監督渠道等信息的公開工作。(部屬有關事業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單位在推進上述重點工作時,要與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緊密結合起來,帶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規范、有序開展。一是進一步規范和深化主動公開工作。凡是《條例》規定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信息,都要及時、主動公開。對于新制作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及時明確公開屬性,能公開的盡量公開。對《條例》施行前形成但沒有移交國家檔案館,目前仍然有效的規范性文件,要進行全面清理,分時段、有步驟做好公開工作。二是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積極穩妥開展依申請公開,著力協調好情況復雜、社會影響大的申請事項,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復雜疑難問題的研究,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更好地滿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三是加強制度建設。要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制度建設和績效管理工作,完善評價指標,嚴格考核評估,強化結果運用,逐步實現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二、努力提高信息公開工作實效

  政府信息公開是現代政府的內在必然要求,是推進依法行政、打造陽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舉措。各司局、單位要更加自覺地把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擺上重要日程,將推進信息公開、提升公開效果、增強農業部門公信力作為工作的著力點,深入細致地抓實抓好。

  (一)細化任務,強化落實。各司局、單位要按照重點工作安排,分工專人負責,抓好工作部署。牽頭司局要對牽頭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明確具體要求,制定落實措施;涉及到的其他司局、單位要密切配合,確保公開工作按要求落實到位。

  (二)規范發布,做好解讀。根據《條例》和《農業部信息公開規定》精神,各司局、單位要按照誰公開、誰負責信息審查,誰公開、誰負責解疑釋惑的原則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公開前,要依法依規按程序對擬公開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做到“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發布重要的政府信息,要做好深入解讀的工作預案。公開后,要密切跟蹤輿情,針對出現質疑的情形,及時準確發布權威信息,做好對公眾關切的回應工作。

  (三)健全平臺,完善渠道。充分發揮農業部門戶網站、農業部公報、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傳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確保公眾及時知曉和有效獲取公開的政府信息。進一步加強農業部門戶網站、新聞發言人制度、服務熱線電話、農業部信息查閱區建設,充分依托這些平臺,展示公開信息,答復公眾詢問,回應公眾關切,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實效。

  (四)加強培訓,提高能力。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不同層級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逐步擴大培訓范圍。繼續將信息公開工作列為農業部干部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逐步普及政府信息公開理念及基本知識,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意識和能力。

  農業部辦公廳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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