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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農發〔2011〕29號)

   2019-02-25 221
核心提示:各市(州、地)農委、畜牧獸醫局:  為進一步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管理,農業部下發了《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
各市(州、地)農委、畜牧獸醫局: 
  為進一步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管理,農業部下發了《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農辦牧[2010]52號),現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層層分解落實責任
 
  各級畜牧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做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按照農業部通知要求,落實生鮮乳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將各項具體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到個人,抓好督促檢查,確保不發生生鮮乳質量安全事故。
 
  二、重新審核登記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按照《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生鮮乳生產收購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8年第15號)規定,本著“誰許可、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的許可管理,于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轄區內所有奶站和運輸車輛的重新審核登記工作,并報省農委畜牧處。
 
  三、進一步抓好數據統計報送工作
 
  各級畜牧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奶站及生鮮乳相關數據的統計報送工作,市(州、地)畜牧部門每月5日前向省農委畜牧處報送《貴州省生鮮乳生產和收購情況月度監測報表》(表一和表二,并同時通過農業部網站報送)、《貴州省生鮮乳收購站基本情況匯總表》、《貴州省生鮮乳收購站基本情況統計表》、《貴州省生鮮乳運輸車輛基本情況表》、《貴州省生鮮乳運輸車輛基本情況匯總表》(見附件)。
 
  四、加強生鮮乳收購運輸監督檢查
 
  各級畜牧部門要督促各奶牛養殖場、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建立進貨臺帳,重點記錄飼料、獸藥使用狀況,生鮮乳收購、檢測、銷售及運輸記錄等信息,實現生鮮乳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市(州、地)畜牧部門要建立生鮮乳收購站信用檔案,于2011年6月10日前將所有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名單及檢查情況上網公布并及時更新。要將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的收購站和運輸車輛列入“黑名單”,通過“貴州農業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五、強化生鮮乳質量檢測
 
  進一步加大奶畜飼料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力度,按農業部要求,省獸藥飼料監察所于2011年1月前制定《2011年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方案》報農業部備案,確保每年全省所有生鮮乳收購站和運輸車輛至少抽檢1次。每年3月、6月、9月和12月底前向農業部奶業管理辦公室報送季度生鮮乳檢驗檢測結果。
 
  聯系人:省農委畜牧處謝勁松
 
  電話:0851-5286424     郵箱:gzxmc@sina.com
 
  附件:1、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乳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貴州省生鮮乳生產和收購情況月度監測報表(表一)
 
  3、貴州省生鮮乳生產和收購情況月度監測報表(表二)
 
  4、貴州省生鮮乳收購站基本情況匯總表
 
  5、貴州省生鮮乳收購站基本情況統計表
 
  6、貴州省生鮮乳運輸車輛基本情況表
 
  7、貴州省生鮮乳運輸車輛基本情況匯總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地區: 貴州
標簽: 品質 農業 生鮮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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