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局,有關農產品質檢機構:
為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和農業部、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切實掌握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全面做好新形勢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保障現代農業健康發展,決定組織開展2014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現將監測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切實提高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認識
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是依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進一步強化了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在新的監管體制下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特別是對新增的收貯運環節,更需要農業部門加大監測力度。各地要切實提高對“兩段監管”后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強化檢測體系建設,加大投入,加大監測力度,確保監測覆蓋面,切實保障消費安全。
二、明確定位,確保完成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
各地要進一步明確檢測機構的功能定位。檢測機構的主要任務就是為農業生產服務、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要按照綜合建站的要求,有效整合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產地環境等檢測資源,加強檢測機構建設。省級檢測機構以風險監測為主,市、縣兩級檢測機構以監督抽查為主,鄉鎮以速測篩查為主。2014年,省本級安排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12500批次,其中風險監測8700批次、監督抽查1500批次。省級監測重點是糧食生產功能區、現代農業園區等“兩區”生產基地及農產品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等。各市、縣(市、區)農業部門要根據當地農產品生產消費實際和存在的主要隱患,合理安排全年監測任務和監測重點。原則上設區市年度定量檢測800批次以上,縣級年度定量檢測200批次以上,鄉鎮快速檢測200批次以上,基本實現年度監測覆蓋所轄區域內每個生產主體;檢測項目可根據當地實際,參照部、省有關要求執行。縣級農業部門要加強對鄉鎮速測篩選的指導和培訓,縣(市、區)監測計劃由各市匯總后于2014年3月15日前上報省廳。
三、規范程序,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質量
各地農業部門、各承檢機構要互相配合,合理確定抽樣時間、抽樣布點、抽樣品種,共同做好抽樣工作,確保樣品代表性和有效性。各承檢機構要主動與監測地農業部門聯系,做好抽樣前的準備工作,在抽樣的同時要做好生產基地調查,重點是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要加強檢測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判定,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對檢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及時報告,切實提高檢打聯動效率和時效性;要及時匯總分析抽樣情況、檢測情況、生產基地調查情況,形成高質量檢測報告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報送。
附件:1.2014年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
2.2014年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性計劃【官網沒有附件】
浙江省農業廳
2014年1月2日
為貫徹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辦法》和農業部、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切實掌握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及時排查風險隱患,全面做好新形勢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保障現代農業健康發展,決定組織開展2014年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現將監測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切實提高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認識
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是依法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掌握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手段。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改革進一步強化了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在新的監管體制下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任務艱巨,責任重大,特別是對新增的收貯運環節,更需要農業部門加大監測力度。各地要切實提高對“兩段監管”后農業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強化檢測體系建設,加大投入,加大監測力度,確保監測覆蓋面,切實保障消費安全。
二、明確定位,確保完成全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
各地要進一步明確檢測機構的功能定位。檢測機構的主要任務就是為農業生產服務、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各市、縣(市、區)農業局要按照綜合建站的要求,有效整合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產地環境等檢測資源,加強檢測機構建設。省級檢測機構以風險監測為主,市、縣兩級檢測機構以監督抽查為主,鄉鎮以速測篩查為主。2014年,省本級安排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12500批次,其中風險監測8700批次、監督抽查1500批次。省級監測重點是糧食生產功能區、現代農業園區等“兩區”生產基地及農產品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等。各市、縣(市、區)農業部門要根據當地農產品生產消費實際和存在的主要隱患,合理安排全年監測任務和監測重點。原則上設區市年度定量檢測800批次以上,縣級年度定量檢測200批次以上,鄉鎮快速檢測200批次以上,基本實現年度監測覆蓋所轄區域內每個生產主體;檢測項目可根據當地實際,參照部、省有關要求執行。縣級農業部門要加強對鄉鎮速測篩選的指導和培訓,縣(市、區)監測計劃由各市匯總后于2014年3月15日前上報省廳。
三、規范程序,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質量
各地農業部門、各承檢機構要互相配合,合理確定抽樣時間、抽樣布點、抽樣品種,共同做好抽樣工作,確保樣品代表性和有效性。各承檢機構要主動與監測地農業部門聯系,做好抽樣前的準備工作,在抽樣的同時要做好生產基地調查,重點是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要加強檢測過程中的質量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判定,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對檢測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要及時報告,切實提高檢打聯動效率和時效性;要及時匯總分析抽樣情況、檢測情況、生產基地調查情況,形成高質量檢測報告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報送。
附件:1.2014年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
2.2014年各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性計劃【官網沒有附件】
浙江省農業廳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