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規范小麥粉生產經營行為,督促面粉生產加工企業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有效保障面粉生產加工質量安全,根據國家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小麥粉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2017年第132號)要求,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從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利用一個月時間對全區小麥粉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范圍和重點
1、全區取得“小麥粉(通用)”生產許可的企業和取得“小麥粉(專用)”生產許可的企業均在檢查范圍之內。
2、取得“小麥粉(通用)”生產許可的企業,生產小麥通用粉時,不得添加任何食品輔料。取得“小麥粉(專用)”生產許可的企業,生產專用小麥粉時,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淀粉》(GB 3163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谷朊粉》(GB/T 21924)等相應的標準,添加食用淀粉、大豆蛋白、谷朊粉等食品輔料,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報自治區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備案。
3、小麥粉生產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如實標注,不得虛假標注產品成分,不得虛假標注執行標準,不得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小麥粉。嚴禁生產企業在小麥粉中添加過氧化苯甲酰、次磷酸鈉、硫脲、間苯二酚、過硫酸鹽、噻二唑、曲酸等非食品原料。
二、主要措施
1、開展專項督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重點內容對轄區內的小麥粉生產企業開展一次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在小麥粉中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和在小麥粉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行為;嚴肅查處標識標簽不如實標注成分的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問題嚴重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強化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小麥粉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在依法查處的基礎上,要按規定調高企業的風險等級,增加監督檢查頻次,保證檢查效果。要強化監督小麥粉生產企業嚴格履行小麥原料進貨查驗、小麥粉出廠檢驗制度,切實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3、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各地要將小麥粉列為重點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產品進行安排部署,強化監督抽檢。要對發現的問題強化后處理工作,特別是對問題產品,嚴令企業召回,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4、嚴格審批發證和登記工作。開展對小麥粉生產企業、小麥粉加工小作坊的審批發證和登記工作,充分發揮審查登記工作的事前把關作用,進一步強化對企業質量安全意識的考核,增強其質量安全法制意識,筑牢食品安全基礎防線。
專項檢查結束后,請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15日前將總結上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為進一步規范小麥粉生產經營行為,督促面粉生產加工企業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有效保障面粉生產加工質量安全,根據國家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小麥粉質量安全監管的公告》(2017年第132號)要求,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從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5日,利用一個月時間對全區小麥粉生產企業進行一次全面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的范圍和重點
1、全區取得“小麥粉(通用)”生產許可的企業和取得“小麥粉(專用)”生產許可的企業均在檢查范圍之內。
2、取得“小麥粉(通用)”生產許可的企業,生產小麥通用粉時,不得添加任何食品輔料。取得“小麥粉(專用)”生產許可的企業,生產專用小麥粉時,應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淀粉》(GB 3163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谷朊粉》(GB/T 21924)等相應的標準,添加食用淀粉、大豆蛋白、谷朊粉等食品輔料,并制定相應的企業標準,報自治區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備案。
3、小麥粉生產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 28050)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如實標注,不得虛假標注產品成分,不得虛假標注執行標準,不得生產無標識、標識不全或標識信息不真實的小麥粉。嚴禁生產企業在小麥粉中添加過氧化苯甲酰、次磷酸鈉、硫脲、間苯二酚、過硫酸鹽、噻二唑、曲酸等非食品原料。
二、主要措施
1、開展專項督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圍繞重點內容對轄區內的小麥粉生產企業開展一次專項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在小麥粉中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和在小麥粉中添加非食品原料的行為;嚴肅查處標識標簽不如實標注成分的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問題嚴重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強化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小麥粉生產企業的日常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在依法查處的基礎上,要按規定調高企業的風險等級,增加監督檢查頻次,保證檢查效果。要強化監督小麥粉生產企業嚴格履行小麥原料進貨查驗、小麥粉出廠檢驗制度,切實落實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3、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各地要將小麥粉列為重點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產品進行安排部署,強化監督抽檢。要對發現的問題強化后處理工作,特別是對問題產品,嚴令企業召回,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風險。
4、嚴格審批發證和登記工作。開展對小麥粉生產企業、小麥粉加工小作坊的審批發證和登記工作,充分發揮審查登記工作的事前把關作用,進一步強化對企業質量安全意識的考核,增強其質量安全法制意識,筑牢食品安全基礎防線。
專項檢查結束后,請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18年1月15日前將總結上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處。
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7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