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農業局:
現將《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實施方案(試行)》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7月21日
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實施方案(試行)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7〕5號)和《2017年全省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要點》的要求,充分運用政府協調、市場調節機制,重點推進行業管理規范化、企業建設標準化、產品信息清晰化、代宰經營協議化等“四化”建設,引導企業擴大規模、改造或新建標準化工藝設備設施,建立肉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和肉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逐步實行屠宰、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促進屠宰企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按照統一創建要求、統一評分標準、統一工作部署、統一檢查驗收的原則,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改造提升、現場考核等方式,每個設區市至少創建一家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
二、創建內容
(一)資質要求合法化
1.符合全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和當地產業發展規劃、有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標志牌、工商營業執照、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2.依法獲得環保證明文件。
3.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充足水源,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二)設施要求完整化
1.有宰前建筑設施包括卸豬站臺、趕豬道、驗收間、待宰間、隔離間、獸醫工作室與藥品間等。
2.生產區各車間的布局與設施必須滿足生產工藝流程和衛生要求。廠內清潔區與非清潔區嚴格分開。
3.屠宰車間應包括車間內趕豬道、刺殺放血間、燙毛脫毛(剝皮)間、胴體加工間、副產品加工間、獸醫工作室。
4.車間內設有人員及工器具、容器和固定設備的清洗、消毒設施,并應有充足的冷、熱水源。
5.具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污水處理設施。
(三)設備要求配套化
1.至少配備手持式電致昏器、懸掛輸送機、屠體清洗裝置、水浸式燙毛設備、豬脫毛機(三輥式)或豬剝皮機(工藝需要時)、豬胴體劈半鋸及手推式豬胴體輸送軌道等或更為先進設備。
2.生豬產品應使用專用運載工具,運送片豬肉,應使用防塵、設有吊掛設施的專用車輛,不得敞運。
3.配備注水肉、瘦肉精等檢驗設備,具備對生豬健康狀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有害物質、有害腺體、白肌肉(PSE肉)或黑干肉(DFD肉)、種公母豬及晚閹豬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檢驗項目的檢驗能力。
4.配備符合《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規定的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設備。
5.視頻監控設備齊全,使用正常,分別在生豬入場處、待宰間、屠宰間、檢驗檢疫、無害化處理間、復核蓋章處、產品出場處等處設置監控探頭,并能保存記錄2 年以上。
(四)工藝要求程序化
工藝流程按生豬驗收、待宰、淋浴、電致昏、刺殺放血、浸燙脫毛或者剝皮、預干燥、燎毛、割頭蹄尾、雕圈、開膛凈腔、劈半、整修復檢、整理副產品等程序進行。屠宰時做到胴體、內臟、頭、蹄不落地。
(五)人員要求合格化
1.配備與屠宰加工規模相適應、依法取得相應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
2.配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經培訓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
(六)管理要求規范化
1.建立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制度和記錄,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建立嚴格的生豬屠宰和肉品檢驗管理制度,生豬宰前與宰后檢驗記錄,檢驗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建立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和記錄。
4.建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和記錄。
5.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6.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等記錄,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重點工作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設區市農業局具體負責本區域的示范創建工作,要按照要求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時間表,開展宣傳發動工作,確保屠宰企業知曉創建內容和要求,調動屠宰企業的積極性,營造示范創建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技術支撐。省農業廳負責全省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的技術指導。各地要結合創建活動需要,建立健全創建技術專家組考核制度,完善專家隊伍,切實做到專家組人員固定、技術過硬、工作負責、公平公正。要加強檢查考核,對于不能發揮技術服務作用的,及時予以調整。
(三)確定創建企業。按照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基本條件,各設區市農業局從基礎條件較好、先行投入改造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中遴選參與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單位,組織填寫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申請表(附件1),以正式文件上報省農業廳。省農業廳將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候選企業進行審核,確定候選企業名單。
(四)強化創建培訓。省農業廳負責全省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的集中培訓工作。市、縣畜禽屠宰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行業管理的優勢,配合開展培訓,認真對照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的條件和創建內容,指導申報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標準化改造方案,對基礎設施進行改造、管理措施進行規范,確保驗收之前完工。
(五)實施驗收掛牌。各地要堅持公開、公平、寧缺毋濫的原則,從嚴篩選及考核。省農業廳專家按照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驗收表要求進行現場評分驗收(附件2),在江西省農業信息網或省畜牧獸醫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公布示范企業名單。省農業廳統一制作頒發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標牌。
(六)加強監督管理。省農業廳組織專家開展督導調研,指導各地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并設立創建活動監督舉報電話0791-86213853,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活動開展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加強對本地區已掛牌的示范企業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創建活動考核機制,對于確實起不到示范帶動的示范企業要及時上報,經省農業廳審核后取消其示范企業資格。對在創建活動開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企業和個人,在全省進行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享受項目支持。
四、進度安排
7月下旬:印發《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實施方案(試行)》;
8月上旬:各設區市報送參與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及企業創建方案;
8月下旬:舉辦示范創建技術培訓班;
11-12月:組織專家對參與標準化示范創建企業進行現場驗收;
2018年 1月:總結示范創建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2017年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具體工作由省農業廳負責實施,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行動目標、統一任務落實、統一技術要求,齊抓共管,協同推進,全面開展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大項目資金和技術培訓投入力度,用于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提高活動的實施效果。
(三)加強宣傳報道。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積極宣傳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主要內容,引導廣大屠宰企業積極參與。在江西省畜牧獸醫信息網上開辟專欄,報道各地在開展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引導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屠宰企業轉型升級。
聯系人:吳菲;聯系電話:0791-86213853;郵箱:jxxmjtgc@163.com.
附件:1. 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申請表
2. 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驗收表
現將《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實施方案(試行)》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7年7月21日
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實施方案(試行)
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屠宰行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醫〔2017〕5號)和《2017年全省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要點》的要求,充分運用政府協調、市場調節機制,重點推進行業管理規范化、企業建設標準化、產品信息清晰化、代宰經營協議化等“四化”建設,引導企業擴大規模、改造或新建標準化工藝設備設施,建立肉品質量安全控制體系和肉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逐步實行屠宰、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促進屠宰企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按照統一創建要求、統一評分標準、統一工作部署、統一檢查驗收的原則,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指導、改造提升、現場考核等方式,每個設區市至少創建一家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
二、創建內容
(一)資質要求合法化
1.符合全省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規劃和當地產業發展規劃、有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標志牌、工商營業執照、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2.依法獲得環保證明文件。
3.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充足水源,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城鄉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二)設施要求完整化
1.有宰前建筑設施包括卸豬站臺、趕豬道、驗收間、待宰間、隔離間、獸醫工作室與藥品間等。
2.生產區各車間的布局與設施必須滿足生產工藝流程和衛生要求。廠內清潔區與非清潔區嚴格分開。
3.屠宰車間應包括車間內趕豬道、刺殺放血間、燙毛脫毛(剝皮)間、胴體加工間、副產品加工間、獸醫工作室。
4.車間內設有人員及工器具、容器和固定設備的清洗、消毒設施,并應有充足的冷、熱水源。
5.具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污水處理設施。
(三)設備要求配套化
1.至少配備手持式電致昏器、懸掛輸送機、屠體清洗裝置、水浸式燙毛設備、豬脫毛機(三輥式)或豬剝皮機(工藝需要時)、豬胴體劈半鋸及手推式豬胴體輸送軌道等或更為先進設備。
2.生豬產品應使用專用運載工具,運送片豬肉,應使用防塵、設有吊掛設施的專用車輛,不得敞運。
3.配備注水肉、瘦肉精等檢驗設備,具備對生豬健康狀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有害物質、有害腺體、白肌肉(PSE肉)或黑干肉(DFD肉)、種公母豬及晚閹豬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檢驗項目的檢驗能力。
4.配備符合《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規定的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設備。
5.視頻監控設備齊全,使用正常,分別在生豬入場處、待宰間、屠宰間、檢驗檢疫、無害化處理間、復核蓋章處、產品出場處等處設置監控探頭,并能保存記錄2 年以上。
(四)工藝要求程序化
工藝流程按生豬驗收、待宰、淋浴、電致昏、刺殺放血、浸燙脫毛或者剝皮、預干燥、燎毛、割頭蹄尾、雕圈、開膛凈腔、劈半、整修復檢、整理副產品等程序進行。屠宰時做到胴體、內臟、頭、蹄不落地。
(五)人員要求合格化
1.配備與屠宰加工規模相適應、依法取得相應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
2.配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經培訓合格的肉品品質檢驗人員。
(六)管理要求規范化
1.建立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制度和記錄,生豬來源和生豬產品流向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建立嚴格的生豬屠宰和肉品檢驗管理制度,生豬宰前與宰后檢驗記錄,檢驗結果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建立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和記錄。
4.建立缺陷產品召回制度和記錄。
5.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6.病害生豬及生豬產品無害化處理等記錄,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重點工作
(一)加大宣傳力度。各設區市農業局具體負責本區域的示范創建工作,要按照要求細化工作方案,明確工作內容和時間表,開展宣傳發動工作,確保屠宰企業知曉創建內容和要求,調動屠宰企業的積極性,營造示范創建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技術支撐。省農業廳負責全省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的技術指導。各地要結合創建活動需要,建立健全創建技術專家組考核制度,完善專家隊伍,切實做到專家組人員固定、技術過硬、工作負責、公平公正。要加強檢查考核,對于不能發揮技術服務作用的,及時予以調整。
(三)確定創建企業。按照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基本條件,各設區市農業局從基礎條件較好、先行投入改造的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中遴選參與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單位,組織填寫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申請表(附件1),以正式文件上報省農業廳。省農業廳將組織專家對各地推薦的候選企業進行審核,確定候選企業名單。
(四)強化創建培訓。省農業廳負責全省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的集中培訓工作。市、縣畜禽屠宰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行業管理的優勢,配合開展培訓,認真對照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的條件和創建內容,指導申報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標準化改造方案,對基礎設施進行改造、管理措施進行規范,確保驗收之前完工。
(五)實施驗收掛牌。各地要堅持公開、公平、寧缺毋濫的原則,從嚴篩選及考核。省農業廳專家按照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驗收表要求進行現場評分驗收(附件2),在江西省農業信息網或省畜牧獸醫信息網公示無異議后,公布示范企業名單。省農業廳統一制作頒發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標牌。
(六)加強監督管理。省農業廳組織專家開展督導調研,指導各地開展示范創建活動,并設立創建活動監督舉報電話0791-86213853,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活動開展公開、公平、公正。各地要加強對本地區已掛牌的示范企業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創建活動考核機制,對于確實起不到示范帶動的示范企業要及時上報,經省農業廳審核后取消其示范企業資格。對在創建活動開展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企業和個人,在全省進行通報批評,3年內不得享受項目支持。
四、進度安排
7月下旬:印發《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實施方案(試行)》;
8月上旬:各設區市報送參與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單位及企業創建方案;
8月下旬:舉辦示范創建技術培訓班;
11-12月:組織專家對參與標準化示范創建企業進行現場驗收;
2018年 1月:總結示范創建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2017年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具體工作由省農業廳負責實施,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行動目標、統一任務落實、統一技術要求,齊抓共管,協同推進,全面開展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積極爭取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加大項目資金和技術培訓投入力度,用于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提高活動的實施效果。
(三)加強宣傳報道。利用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積極宣傳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主要內容,引導廣大屠宰企業積極參與。在江西省畜牧獸醫信息網上開辟專欄,報道各地在開展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方面取得的成功經驗,引導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進屠宰企業轉型升級。
聯系人:吳菲;聯系電話:0791-86213853;郵箱:jxxmjtgc@163.com.

2. 生豬定點屠宰標準化示范企業驗收表